我国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进程中的青年发展型省份:理论范式与概念理解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峰(1983- ),男,山东济宁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民族政治学博士,浙江省青年发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教授,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青年发展、代际政治与民族政治(北京 100081);卫甜甜(1983- ),女,山西运城人,浙江省团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副研究员,研究方向:青年发展理论、青年社会学(杭州 310012)。

原文出处:
青少年研究与实践

内容提要:

在青年发展规划纵深实施和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创建进程中,作为中间环节的省域治理的承启功能和普遍意义越发凸显,省域不仅是国家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向市县传导的中介,其本身也是青年发展政策创新的发生层级,是国家宏观青年政策顶层设计的来源。浙江、山东、贵州、广西、河北、四川、江西、广东、海南等省份先后提出青年发展型省份及相关政策概念,并开展了省域治理现代化模式、双目标驱动模式、全域覆盖模式、源流汇聚模式、多层级联动模式、国家战略驱动模式等差异化模式的实践探索。要厘清青年发展型省份概念,须在回应本体指向、名实分离、省青关系、城市加总等定义方法的基础上,从主流化论、建构论、实体论等多种理论视角加以深入辨析。其具体论题涉及省级层面的青年优先发展政策注意力竞争、省级政府角色类型谱系、省域青年规模结构与省际青年流动等。更好发挥省域治理特色和省级政府优势,是进一步推动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进程,实现中国青年发展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2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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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4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303(2023)01-0014-15

      中国式现代化治理体系必然要回应人口规模庞大这样一个现实国情问题。对于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的中国而言,治理层级问题与治理幅度问题共同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治理体系无法绕开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国家治理、省域治理、市域(县域)治理,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治理体系的三个层级。其中,省域是不同区位特征和发展水平的市域集合体,省域治理既要向下因地制宜承担起对顶层设计的制度再生产功能,也要向上负责传递市域范围治理绩效,承担改革的区域试点建设和经验推广任务,是连接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战略部署与微观层面的基层创新、技术创新之间的中介环节。笔者通过对中国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进程中,介于宏观层面的青年发展规划纵深实施和微观层面的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广泛创建之间的中观层面的青年发展型省份构建,及其相关的青年人口政治、省域治理、省级政府角色谱系和运行机制等理论问题的审思,尝试基于主流化论、政策建构论、实体论等视角,从现象、治理、知识、事实等逻辑向度,回应部分省份提出的构建青年发展型省份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问题。

      一、主流化论视野中的青年发展型省份:省域治理与议程生成

      (一)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进程中的省域治理

      进入新时代以来的十年,终将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年,这对于当代中国青年发展、中国青年政策、中国青年研究而言同样是意义非凡的十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问题必须引起战略关注”的指示和“全党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的要求,使得青年发展政策在诸多政策议题竞争中获得了“戴帽竞争”的优势和机遇,并在主流化进程中逐步实现了从国家意志转化为政策体系。《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新时代中国青年白皮书》《关于青年发展型城市实施试点工作的意见》《青年优先发展国际倡议》等系列专项性青年政策文件和青年政策倡导的先后发布,深刻推动了我国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进程。

      其中,公共政策视野中的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进程是指青年发展政策不再从属于其他公共政策,逐渐成为公共政策的决策层、执行层、监察层、评估层关注的焦点,并在形式上实现了专项化,进而获得社会公众广泛承认的过程。而主流化是一个多元利益相关主体持续深度互动的结果,在策略上包括法律、政策、结构与制度,在分析维度上包括理念、目标、策略、路径、社会支持网络等,涵盖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互动等多种路径。主流化关乎注意力政治,是青年发展在注意力竞争与合作中脱颖而出,获得注意力资源,进而获得主流价值偏好,在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源配置中获得优先权的过程。

      据统计,到2019年10月,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出台了省级青年发展规划,并建立了省级青年发展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展现出压力体制和注意力政治在推动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和青年发展政策传导中的“高效率”。但相较于与国家安全、国家竞争力、国家战略等宏大政治议题紧密关联,日益获得关注的宏观青年政策,微观青年政策在地方层面的边缘化境遇在一定范围与程度上仍客观存在。因此,推动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进程,无疑构成了国家首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的重要政策目标,同时也构成了青年发展型省份建构的合理性基础。为了在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视域下让青年发展型省份构建获得可测度性,我们将主流化这一概念操作化为若干观察指标(详见表1)。

      第一,明确提出创建青年发展型省份或相关政策概念。“概念是自由的原则,是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1]。明确的政治概念或政策概念关乎主流化政治和注意力政治,是推动青年优先发展主流化、体系化、具象化、现代化的实在性力量,进而将“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的要求从抽象理念落进治理结构,以在省级党代会(全会)报告或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写入省级青年发展规划、在省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上提出、印发专门政策文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作为测度指标。

      第二,将创建青年发展型省份及相关概念作为政治承诺写入省级党代会(全会、常委会)报告。这可以视为青年发展型省份作为显性政治议题进入政治议程。从实操角度看,创建(建成)青年发展型省份(区域、城市群)、全域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创建青年发展型城市、支持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相关试点工作等提法均可视为进入省级政治议程(下同)。

      第三,将促进青年发展或创建青年发展型省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写入省级政府工作报告。这标志着青年发展型省份作为明确的公共政策议题进入政策议程,有助于实现与政府各项职能衔接。

      第四,出台省级中长期或“十四五”青年发展规划,并将青年发展有关内容以专章专节专栏等方式列入省级“十四五”总体规划。这有助于测度青年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程度。

      第五,在“十三五”及之前编制综合性、专项性青年发展规划。这代表着一个省份青年发展政策的整体性、协同性、系统性、连贯性程度,这是考量青年发展型省份建设的重要历史维度。

      第六,建立省级党委政府青年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形式包括建立青年工作厅际联席会议、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年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青少年发展协调委员会等各类跨部门、综合性、常态化的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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