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丝烟业的民国命运及其基本特征新探(1912-1937)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昊仲,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地方志

内容提要:

《湖南省烟草志》是一部资料翔实、质量上乘的志书佳作。笔者在对1912-1937年间湖南省产丝烟的品质、销路、产量、店坊数进行考证后却发现,该志中所说“湖南丝烟业于民国时期继续发展”的结论还有待商榷。同时,通过对这一传统行业的详细考察,该阶段湖南丝烟业的基本特征也得以初步揭示。地方烟草志的编纂,首先,应在坚持烟草界人士主笔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与地方高校中主攻区域经济史、手工行业史学者的联系;其次,对于烟草志中计划使用的重要史料需多方辨析、考证,以及注明来源;最后,在编撰各省级烟草志时应合理运用已完成的市、县级烟草志史料,并在志书出版前采用“由县至省”的审核修改办法。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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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湖南多个县市的史志办、烟草局就已开始撰写、出版本地烟草志,而《湖南省烟草志》正是在这一基础上编纂而成。志书首次从全省层面着眼,真实、全面地记述了烟草行业在湖南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目前,已经正式公开发行,且论及近代湖南烟草业发展情况的烟草志有1997年版《湖南省志·工业矿产志·烟草业》和2008年版《湖南省烟草志》两个版本。①两版志书基本遵循“尊重历史、承前启后、略古详今”的编纂原则,在收集、整理大量湖南烟草业的珍贵史料后,以严谨、平实的语言描述近代湖南烟草行业的情况,有效起到“存史、资治、教化”的作用。因此,两版志书不仅很快成为今人了解湖南烟草业的重要窗口,还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湖南烟草史的重要参考资料。考虑到1997年版、2008年版烟草志对近代湖南烟草业的描述内容有着明显的继承关系,且所得观点、所用史料几乎未有变化,故下文将统一用《湖南省烟草志》进行表述,不再作明显区分。

       诚然,《湖南省烟草志》是一部资料翔实、质量上乘的志书佳作,但其对湖南丝烟业在民国时期发展情况的考论却可能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言明,丝烟是一种将烟叶刨切成烟丝、碎末后,用烟筒或烟盂进行吸食的传统烟草制成品,为民国时期烟草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学界已经得出“丝烟业乃近代中国最受摧残的手工业之一”②,以及“丝烟业极大帮助了近代纸烟的传播和民族机器卷烟业的兴起”③等宏观性结论,并对湖南丝烟业在清末和抗战时期的发展给予初步关注④,但是,对于湖南丝烟业1912-1937年间的情况,目前却尚无专题研究,以致这一阶段的行业考察仍以湖南方志界为主导。然而,方志界内部对此时丝烟业的发展情况也存在一定分歧。如《湖南省烟草志》认为“该时期境内各地丝烟业继续发展”⑤;长沙、慈利等更多的市县级烟草志则选择避之不谈,或语焉不详⑥;仅岳阳等少数地方烟草志认为此时行业正处于停滞和衰退期。⑦

       因此,澄清湖南丝烟业这二十余年间究竟是盛还是衰的宏观问题便显得十分必要。为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将就所见资料,对《湖南省烟草志》中所言该时段湖南省产丝烟“质量提高”“销路大开”“销量大增”,以及丝烟店坊“整体数量有增无减”四个观点重新进行考证。同时,本文也将对行业该阶段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纳,以便今人更清晰地认识湖南丝烟业复杂多变的近代命运,为学界更好把握近代制烟业这一“两栖行业”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些许助力。另外,对于地方烟草志的编撰,笔者不揣浅陋,欲在文末浅谈几点拙见,权作抛砖引玉之用。

       一 战前民国湖南省产丝烟品质再考

       1912-1937年间,湖南省产丝烟品质或许并未迅速提高。目前,《湖南省烟草志》认为“民国时期,省产刨丝烟质量迅速提高,并销量大增”,甚至导致1928-1933年间“外省丝烟输入日渐减少”⑧。但是,就笔者寡闻所及,政府新“差等税率”的实施才是造成外省丝烟输入锐减更为关键的原因。据时人调查,江西饶州烟叶同期输入湖南每百斤需纳税3.57元⑨,而制成后的江西皮丝烟每百包(一包约为0.5-0.625斤)便需纳税5.1元。⑩因此,省内从业者为降低成本,必然会减少制成品输入,转而增加原料进口,其具体情况如下表:

      

       由表1可知,1928-1933年间,湖南海关烟叶、丝烟的输入占比在总体确呈“此消彼长”之势。不仅如此,湖南民众对外省烟品的需求依然旺盛,二者进口总数在1933年前皆维持在1.5万担上下。至于1933年海关统计数字的大幅度锐减,据时人所称也更多是由于前年“裁撤厘金及海关附征赈捐”后,大量烟叶、丝烟为避税改从铁路入湘所致。(12)倘若民国时期湖南省产丝烟质量、销量确有提高,且与外省丝烟输入的减少互为因果,则作为加工原料的外省烟叶理应一同快速下降,但实情却非如此。因此,《湖南省烟草志》以外省丝烟输入量减少作为“省产丝烟品质迅速提高”的论据,并不具备足够说服力。

       实际上,1912-1937年间,湖南丝烟业在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很难支持省产丝烟完成整体品质的显著提升。首先,随着民初湖南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省产烟叶品质开始快速下滑。自民国成立之后,湖南就因“地处要冲”,长期被各派势力所觊觎,南北势力的交替入主不仅使省内“兵事连年,匪患猖獗”(13),还造成严重的财政困难与政治腐败,极大削弱了全省御灾能力。同时,由于湖南省“春无三日晴,夏无三日雨”的气候特点(14),极易使境内“水旱交替、交呈”(15),最终在人祸、天灾相叠下,全省大范围水旱灾害频发。据《湖南灾荒史》统计,1912-1937年间,湖南共有17年出现水、旱受灾县超全境半数的极端情况,其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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