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伦向三纲五常演变的文明轨迹

作 者:

作者简介:
唐代兴,四川师范大学教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自新文化运动以来,围绕三纲五常思想渊源的持久讨论,存在着既忽视其思想产生、演变、发展的历史视野,也缺少思想产生、演变、发展与时代变迁的互动认知的问题。从思想产生、演变、发展与社会变迁之互动史观来看,汉代以来作为统治意识形态的三纲五常,实是蕴含了被血缘五伦催生的社会变革进程和思想演化进程,在这一互动进程中,孟子的宗法五伦、荀子的“三本”五伦和韩非子的“三事”思想,先后为“三纲”铺垫起三块基石。血缘五伦催生三纲五常的历史进程,解构了孔子的君臣“职业契约”准则,既绘制出先秦文明向汉代演进的方向,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华文明的轨迹并重建了中国文化的传统,明确地意识到这一改变和重建,才可真正理解“三纲五常”传统的坚执性。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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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7年10月,陈寅恪为王国维投湖自尽作的挽词中写道:“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犹希腊柏拉图所谓Eidos者。”[1](12)1940年5月,贺麟在《战国策》第3期上发表《五伦观念的新检讨》,指出“五伦观念之最基本意义为三纲说,五伦观念之最高最后的发展,也是三纲说。而且五伦观念在中国礼教中权威之大,影响之大,支配道德生活之普遍与深刻,亦以三纲说为最”[2](237)。贺麟以不同话语方式表达了与陈寅恪相同的观念:三纲五常实质性地定义了中国文化。但学界对此也存在异议,比如张岱年就指出,“三纲六纪之说不见于先秦儒家的典籍,乃是汉儒的观点”,并且,从文化发展观,“三纲否认了臣对于君、子对于父、妻对于夫的独立人格,加强了君权、父权、夫权,实为专制主义时代束缚人民思想的三大绳索”[3](33)。陈、贺二人对“三纲五常”的研判,属事实判断;张岱年对“三纲六纪”的研判,属价值判断。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有根本区别:前者要求尽可能去主观先见地客观陈述“事实本来是这样的”,后者主张可以从主观先见出发去突出“事实应该是这样的”。如果从“事实本来如何”观,秦以降的中国文化确实可用“三纲五常”来定义,因为它贯通文化思想的各个领域,成为表彰汉以来两千多年文明历史的核心范畴。由此,澄清血缘五伦如何向三纲演进并发明出“三纲五常”思想范式和规训体系所透露出来的中华文明的演变轨迹,有可能对20世纪初以来有关“三纲五常”思想起源的浅表论争予以正本清源。

      一、血缘五伦向宗法五伦演变

      思想的产生,始终基于时代存在危机或生存困境而谋求解决之道的认知努力,始终呈现“过去、现在、未来”三维视野并敞开立足“现在”、从“过去”指向“未来”的历史进程。以此观之,“三纲五常”实是经历了“五伦”向“三纲”的历史性生成。

      1.“伦理”的存在论释义

      “三纲五常”,实际上是由“五常”衍生出“三纲”。理解此进路的认知起点,应该是“五伦”之“伦”,它是汉语“伦理”的最初表述。“伦理”中,其“伦”主要指一种结构,一种秩序;其“理”却指这种“结构”“秩序”何以可能如此的内在规定性。这是中国古代文化史中何以将“理”字派给哲学却将“伦”字派给伦理学构成凝聚社会结构和建构人际秩序功能的根本原因。

      伦理的社会结构与秩序功能通过“伦”字得到呈现。《说文》定义“伦,辈也”,意为“伦”的本义是辈分,辈分源于血缘。所以,血缘乃辈分的内在规定的本质定义,辈分构成血缘的外在规定。血缘和辈分,从内外两个维度既将人先天地安排在各自该居的关系位置上使之获得等级性存在,也规定了人与人界限分明的类聚关系:血缘之内是一类,血缘之外是另一类。由此,血缘、辈分、类聚此三者构成人间的完整人伦。

      人伦,是一种人道,但却原发于自然,是自然使然。血缘、辈分、类聚均属于自然:血缘既是族种性质的,更是物种性质的,均不由人选择;辈分是天赋于人,当生命的种子在母体中播下,辈分由此产生,它不由人来选择;由血缘和辈分规定所形成的原初意义的类聚,既是自然的,也是天赋的,同样不具有自由选择的可能性。

      人伦,更是一种结构关系,但同样是自然使然。从根本上讲,血缘体现自然生育法则,辈分和类聚蕴含大千世界中存在物如何存在的天理(“自然之理”的简便说法)。遵循“血缘”这一自然生育法则和“辈分”“类聚”这一存在天理向外拓展,就产生家族,形成民族,建立国家。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指出,个人不能单独存在和延续种类,男女因为生理需要才组成家庭,生育亦属生理的自然。生育的繁衍使家庭横向扩展成为村坊,村坊的横向联合产生城邦[4](5-6)。这一超越血缘和辈分的结构关系向社会结构关系的创建,既是对自然生育法则的遵循,也发挥了辈分和类聚的“自然之理”功能,这是“伦”与“理”字结成“伦理”的内在依据。

      2.上古五伦的血缘主义性质定位与价值取向

      明晰“伦”之语义及结构内涵,重新审视上古五伦,既呈现五种群化存在的结构性关系,也蕴含发生学意义的血缘主义取向。

      浚咨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慎徽五典,五典克从。[5](125)

      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5](130)

      这是五伦的最早记载。五典,指五种可普遍的且可作为标准、准则的东西;以五典为内容展开教化,就是五教;实施五教所形成的主体性成果,就是五品。理解“五教”和“五品”的前提,是理解“五典”之“典”字。“典”之甲骨形态,从册、从双手、从二,形“象双手捧册于基上之状”,意双手捧“献典册以祝告”。《说文》释曰:“典,大册也。”《尔雅·释言》释曰:“典,经也。”《尔雅·释诂上》释曰:“典,常也。”综上,“典”既有“标准”义,也有“常法”义。以此观之,五典,是指五种群居的行为标准或伦理准则,它构成规范、评价人的群化行为的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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