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意味着什么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大志,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

内容提要:

与自由、平等、法治和民主等观念相比,正义是一个非常难以把握的观念。正义观念之所以难以把握,乃因为它是形式的,没有固定的内容。因此,我们要想弄清楚“正义意味着什么”,就需要对它加以进一步追问。从历史上说,有三种关于正义的追问,即前现代的、现代的和后现代的。从逻辑上说,也有三种关于正义的追问,它们是“什么的正义”“什么是正义”和“谁的正义”。历史与逻辑的追问是对应的。也就是说,对正义的追问可以分为三种,它们分别是“前现代的追问:什么的正义”“现代的追问:什么是正义”以及“后现代的追问:谁的正义”。正义不仅是形式的,也是程序性的。正义的形式性和程序性表明,正义的实质性内容是由政治价值赋予的。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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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

      进入21世纪以来,“正义”的观念在中国公共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了。不仅专注于政治理论的学者们讨论正义,而且政府的文件中也频繁出现“正义”一词,甚至普通百姓也会谈论正义。虽然学者、政府和民众都讲正义,然而正义的含义则远不是清晰的。每个人在使用“正义”一词的时候都有自己的理解,这种理解同其他人的理解却可能大相径庭。因此,我们需要追问“正义意味着什么”。但是,即使对于专门研究正义问题的学者,这个问题也是难以回答的。与“自由”“平等”“法治”和“民主”等观念相比,“正义”观念的含义是非常难以把握的。

      正义的含义之所以难以把握,与这个观念的性质有关。从观念的性质来说,“正义”是形式的。我们说正义是形式的,并不是说正义没有内容,而是说正义没有内在的内容。“正义”一词本身并不表达它的内容是什么。在不同的时代或者不同的社会,正义所意味的东西是不同的。因为正义在性质上是形式的,所以我们要想了解它的内容,就必须进行更进一步的追问。如果我们把这种追问表述为“正义意味着什么”,那么无论历史上还是逻辑上都存在三种追问。从历史上说,有三种对正义的追问,即前现代的、现代的和后现代的。从话语逻辑上讲,也有三种追问,它们分别是“什么的正义”“什么是正义”以及“谁的正义”。而且,历史与逻辑的追问是相互对应的,接下来笔者将对它们依次加以分析。

      一 前现代的追问:什么的正义

      我们通常所说的正义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但是我们对正义的研究则不必拘泥于这个时代。正义观念在性质上是形式的,它们在不同的时代会有不同的内容,因此我们应该以历史的方式来追问正义的含义。以我们这个时代为坐标,我们有三种历史的方式来追问正义,即前现代的、现代的和后现代的。因为历史是有传承的,所以我们应该按照其顺序来进行这种追问,亦即从前现代开始。

      对正义的追问不仅应该是历史的,而且也应该是逻辑的。因为不同时代的正义内容是不同的,所以每个时代追问正义的话语逻辑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我们从历史上把对正义的追问分为前现代的、现代的和后现代的,那么每一种追问也都应该有与其时代匹配的话语逻辑。如果我们认真分析前现代社会的正义,那么就会发现与其相匹配的话语逻辑是“什么的正义”。

      对追问正义而言,最典型的前现代社会是古希腊。这不仅因为“正义”一词在古希腊已经出现并且非常流行,而且更因为古希腊出现了以哲学形式表达出来的正义观。通过前现代社会流传下来的文献,特别是古希腊哲学家的著作,我们就能够大致了解古希腊人拥有什么样的正义观。在古希腊哲学家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在其著作中明确地阐述了他们的正义观。通过分析他们的正义观,我们就可以知道正义在古希腊社会意味着什么。

      柏拉图的正义观主要体现在《理想国》第四卷中。柏拉图对正义的理解是非常特别的,带有强烈的个人印记。他把正义分为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而后者是前者的扩展。在柏拉图看来,正义属于人之本性的东西,而人的本性就表现在其灵魂之中。灵魂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个部分是理性,它的功能是负责思考和推理;第二个部分是欲望,它的功能是推动人们去追求各种各样的东西;第三个部分是激情,它的功能是驱使人们行动。在这三个组成部分中,理性居于支配的地位,而欲望和激情都应该服从它的领导。按照柏拉图的观点,正义存在于灵魂之三个部分的和谐一致之中。如果一个人的理性、欲望和激情都能够正常发挥其功能,即按照其本性行事,那么他就是正义的。(参见柏拉图,第167—169页)柏拉图认为,国家在本质上就是扩大了的个人。人在本性上由理性、欲望和激情组成,而在国家的层面上,理性变成了智慧,欲望变成了节制,激情则变成了勇敢。如果一个国家能够具有智慧、勇敢和节制的美德,而体现不同美德的不同阶层都能够履行其社会功能,那么这个国家就是正义的。(参见同上,第152—155页)

      按照柏拉图的观点,正义不是“外在的”标签,而是“内在的”秩序。就一个国家来说,如果它能够使自己具有良好的秩序,维护好各个阶层的利益,使社会的不同阶层各安其位,各行其是,和谐相处,那么这个国家就是正义的。但是,正如某些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实际上有两种正义概念,一种是柏拉图本人的正义概念,另一种是世俗的正义概念,而且这两种正义概念之间存在一条鸿沟,以至柏拉图的任何论证都无法把两者联系起来。(参见萨克斯,第20页)如果柏拉图自己的正义概念就是我们上面所讨论的,那么什么是世俗的正义概念呢?在《理想国》第二卷的开头,格劳孔对先前关于正义所作的讨论(例举各种正义与不正义的事情)进行了总结,而这个总结就披露了古希腊的世俗正义概念。这种世俗的正义概念有两个要点:其一,正义就是守法;其二,制定法律并遵守法律,这是正义的本质和起源。(参见柏拉图,第46页)

      如果上面的分析是正确的,那么这会导致两个结论。第一,柏拉图本人的正义概念与古希腊人实际所使用的正义概念相去甚远,因此我们无法通过柏拉图的正义概念来了解正义在古希腊意味着什么。第二,所谓世俗的正义概念就是古希腊社会流行的正义概念,正如格劳孔所总结的那样。我们把格劳孔所总结的世俗正义概念理解为古希腊流行的正义概念,这也能够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得到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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