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柏拉图的《高尔吉亚》中,苏格拉底和高尔吉亚、卡里克勒斯等人一开始就修辞的本质展开了争论,而最终的分歧却指向了价值信念、伦理态度与哲学立场。尤其是苏格拉底与卡里克勒斯之间的分歧,不仅代表了两种价值信念体系的冲突,也代表了“道德主义”与“非道德主义”的抵牾。按照斯托弗(Devin Stauffer)的说法,苏格拉底与卡里克勒斯的争论是《高尔吉亚》的高潮,如果过分简单地看待卡里克勒斯,我们便难以充分理解这场争论的复杂意义[1](298-333)。 作为反苏格拉底道德观的代表人物之一,卡里克勒斯不只是雅典城邦中乌合之众的代言人[2](76),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遭遇的“异己者”。因而,对于我们任何一个人而言,如何在不同的价值信念之间作出裁决,如何对待那些道德异己者是我们经常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就此而言,我们不仅要关注价值信念本身的合理性,以及持有某种价值信念的主体对其信念的辩护,也要关注伦理辩护的必要性和限度。如果这便是《高尔吉亚》要探讨的核心问题,那么这一问题似乎不仅关乎修辞(说理)的本质,也涉及伦理辩护的限度与伦理共识的探讨。 一、卡里克勒斯与苏格拉底的价值分歧 在《高尔吉亚》中,苏格拉底遇到了一个非常聪明而另类的对话者,那就是智者学派的卡里克勒斯。卡里克勒斯雄辩强据,在某些价值取向上也显得独树一帜。苏格拉底极尽所能地想要说服卡里克勒斯,然而,卡里克勒斯一方面据理力争,另一方面则表现出对哲学的轻慢和对道德的轻蔑,尤其是当苏格拉底摆出一副布道者姿态的时候,卡里克勒斯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卡里克勒斯的观点和姿态不仅让苏格拉底感到不安,也让道德主义者感到棘手。 1.卡里克勒斯的价值信念及其自我辩护 卡里克勒斯的观点并不复杂,却掷地有声。如果我们做一个最简单的梳理和概括,他的观点可以提炼为以下几条: (1)强权即公理。 (2)弱者天然就应该做强者的奴隶。 (3)正义就是强者统治弱者并获得更多。 (4)快乐就是善。 卡里克勒斯对自己观点的辩护颇有章法和力度。他首先在自然(physis)和习俗(nomos)之间划了一道界限,并认为它们之间是相互对立的。比如,依照自然,弱肉强食是正当的,弱者天然就应该做强者的奴隶;而在习俗社会之中,法律和习俗则是弱者们设立的,是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他们为自己立法,为自己的利益而立法。他们的规定和审查也一样,是为了防止强者超过他们,夺取他们的利益。他们吓唬强者说,超过其他人是可耻的,是一种邪恶,向他人谋求利益是不义的。”[3](369)卡里克勒斯认为,这些立法者是低劣的,因为他们寻求与他人平等的待遇,而且认为宣扬特权是错误的、可耻的。自然本身表明,优秀的人比平庸的人、有力量的人比没有力量的人获得更多就是正义(dikaion)。卡里克勒斯以克谢尔克谢斯进军希腊以及他的父亲侵略斯奇提亚人的事例来说明,正义就是秉持自然正义(physin ten tou dikaiou),遵循自然法则。毫无疑问,克谢尔克谢斯他们遵循的并非我们人为制定的法律,并不是人类经过深思熟虑确定下来的道德法则或法律准则。因此,在卡里克勒斯看来,“正义就是力量”,“强者统治弱者并获得更多”便是“正义”。他认为,这种正义原则不光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中,也体现在动物之间、城邦之间的竞争中。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都源于“自然”,源于其内在的本性。这种自然不仅是一种受本能欲望驱使的强力,也蕴含着一种自然的正义,蕴含着人与动物甚至是神都要遵循的“自然必然性”。所以,就算是希腊神话中的巨人格律翁,也不得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牛被赫拉克勒斯赶走。卡里克勒斯借此表明,即便是在神界,即便身为巨人,也同样遵循自然正义。“劣者和弱者的牛,以及其他所有财产,都属于优者和强者”,便是自然正义的体现。既然动物界、人世间和神界都遵循自然正义,那么最大的正义必然是满足“欲望的逻辑”。卡里克勒斯认为,“每个正义地活着的人都应当让他的欲望生长到最大程度,而不应当限制它们,凭着勇敢和理智,应当能够让他的各种欲望都得到最大满足,这是他的欲望所渴求的”[3](379)。 按照多兹(E.R.Dodds)的理解,《高尔吉亚》实际上要揭露的是“在一个传统道德标准已然破碎的世界中,如何重建道德标准”[4](334)的问题。在她看来,卡里克勒斯宣扬的是一种“强者道德”,他确信勇敢是最高的美德,而灵魂的软弱是可鄙的。所以,卡里克勒斯想要极力证明,一切阻碍欲望恣意满足的道德都是“天生的弱者”对“天生的强者”的削弱。他认为,雅典社会试图通过民主意识形态的教化来驯服雄狮般的年轻人,一方面将他们塑造成强者,另一方面又对他们诵念咒语,将他们奴役,让他们误以为平等才是高贵和正义。苏格拉底作为正统道德观的守护者和倡导者,在卡里克勒斯眼里,无疑是一个鼓吹“坏魔法”的群氓演说家,是受奴役的民众的一条走狗[5](92-93)。然而,在苏格拉底及其代表的希腊民众看来,卡里克勒斯才是彻头彻尾的“坏魔法师”,他的观念是对城邦正义或共同体善的挑衅和发难。 2.苏格拉底对卡里克勒斯的批判 卡里克勒斯从“自然”与“习俗”的对立出发,站在“自然”的立场来为自己的道德信念做辩护。我们可以将他四个主张中的(1)-(3)概括为“自然正义”,将(4)概括为“自然善”。苏格拉底对卡里克勒斯的批判主要针对这两个方面。 首先,苏格拉底对卡里克勒斯的“自然正义”观念提出疑问。如果强者用暴力剥夺弱者的财产、优者统治劣者、高贵者统治卑贱者就是“自然正义”,那么“强者”和“优秀”该如何理解呢?“较为强大”“较为优秀”“较为强壮”是一回事吗?比如,有些人可以是优秀但是弱小而不那么强大,有些人则可以是较为强大而邪恶。苏格拉底举了一个例子,假如我们现在有很多人聚在一起,共同分享食物和饮料。在我们之间,有些人强壮,有些人弱小。其中有一位医生,他比其他人聪明,但不是比所有人都强壮。那么,由于他的优秀和权威,应当由他分配食物。但如果他不想让自己吃得太撑,他就不会消耗超过自己身体所需的食物。因此,他得到的食物可能比某些人多,而比另一些人少。然而如果恰好他是所有人中最弱的,那么结果可能就是,最优秀的人得到的最少。苏格拉底认为,按照卡里克勒斯的逻辑,我们还可以设想,最能干的纺织工应当拥有最大的披风,应当穿着最漂亮的衣服;最优秀和最聪明的制鞋专家会穿上最大的鞋子,穿着无数的鞋子到处行走;农夫由于对土壤有着健全的知识,则应当拥有最大份额的种子,把他们种在自己的土地上。然而,这些显然是不合理的。 卡里克勒斯认为苏格拉底一会儿谈论医生,一会儿谈论鞋匠、纺织匠,一会儿谈论农夫,完全是在胡说八道。他进一步辩解说,比较强大的人并不是鞋匠、纺织匠之类的人,而是拥有管理国家的最好方法的人。他们不仅聪明,而且勇敢,有能力完成他们的意愿,不会因为灵魂的虚弱而后退。他们来统治国家是恰当的,他们所得比其他人多是正义的。因而,他们凭借自身的勇敢和理智去满足他们各种欲望就是正义的,是无可厚非的。于是,他们将话题转向了灵魂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