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

作 者:

作者简介:
向玉乔,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内容和伦理文明样本,是中华伦理文明演进发展的最新成果,是具有中国特色、反映新时代需要和符合人类伦理文明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伦理文明范式,体现中华民族在伦理认知、伦理情感、伦理意志、伦理信念等方面达到的新境界,反映中华民族在伦理理论和道德实践方面达到的新高度。它具有中国式人口伦理文明、中国式经济伦理文明、中国式政治伦理文明、中国式社会伦理文明、中国式生态伦理文明、中国式网络伦理文明、中国式国际伦理文明等主要内容,其新颖之处主要表现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伦理文明新范式,具有整体性的伦理文明新范式,是一种世界主义的伦理文明范式。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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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23)02-0032-12

      当今世界需要伦理文明新形态的价值引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努力创造、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特别是奋力建构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推动中华文化、中华文明实现新突破、新发展、新飞跃。深入系统地研究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有助于推动人们更深地认识中华伦理文明的独特神韵和重要价值,有助于人们更深地理解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内涵要义和内容体系,有助于人们更深地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推进中国社会发展的强大创新驱动作用。

      一、中华伦理文明新形态的形成演进历程

      伦理文明是人类通过自身的个体性和集体性道德思维、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话语、道德行为、道德记忆等体现出来的道德修养状况。它反映人类的道德人格或道德身份所达到的发展水平,体现人类与非人类存在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孔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48)孔子要求人们以孝悌立仁德、以仁德立道德身份、以仁德立君子人格,以凸显人之为人的伦理文明。

      中华伦理文明是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创造的伦理文明成果的总称,它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罗国杰先生认为:“从中国的历史来看,可靠的史料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因此,我们探讨中国古代社会道德观念和伦理学说的起源,或者说探讨中国伦理思想的起源,也应该从殷商时期开始。”[2](32)张岱年先生指出:“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3](11)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中国的伦理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

      中华民族很早就已经开始关注和思考伦理问题。伦理问题早在轩辕黄帝时期就已经非常突出。据《史记》记载,当时诸侯争霸、互相侵伐、社会动荡,很多诸侯凶狠残暴,致使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在此社会背景下,轩辕黄帝“修德振兵”[4](2),种植五谷,安抚百姓,打败各路诸侯,被尊奉为“天子”和“黄帝”。这可能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早的伦理文明,主要表现为轩辕黄帝时代的政治伦理文明。

      随着中国社会不断演进和发展的步伐,中华伦理文明也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轩辕黄帝以后,中国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等历史阶段,后来步入社会主义社会,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主导中国社会的伦理文明形态是中华传统伦理文明,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传统伦理文明的主要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也受到国际社会推崇和称赞。”[5](140)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传统伦理文化和中华传统伦理文明的精华,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中华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了独特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有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讲辩证、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有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5](144)。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和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伦理文明传统的核心内容。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创造的中华伦理文明是中华文明发展史中的辉煌篇章。中国共产党在国家蒙辱、人民蒙难和文明蒙尘的历史时刻诞生,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作为中国革命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对中华传统伦理文化采取继承和批判相统一的正确态度,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6](8)的伟大建党精神,创造了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怕牺牲、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等伦理术语为主要内容的中国革命道德话语体系,建构了以革命道德精神为核心的中国革命伦理文明形态。中国革命伦理文明是中华伦理文明无比珍贵的内容。

      中华伦理文明在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发生了根本性改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开始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道路迈出了脚步。1956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中华民族推进伦理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伦理文明。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既要处理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与中国道德生活实际的关系,也要处理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伦理文化的关系。

      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倡导社会主义伦理文明,但社会主义伦理文明不是无源之水。它不仅与中华传统伦理文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与西方伦理文明乃至整个人类的伦理文明有着紧密关联。毛泽东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就明确指出:“我们信奉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思想方法,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忽视中国文化遗产和非马克思主义的外国思想的价值。”[7](57)邓小平也强调:“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7](63)社会主义伦理文明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优秀内容,对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根本性伦理价值引领作用,但它同时也是对人类伦理文明特别是中华伦理文明传统进行继承和超越的结果。

      社会主义伦理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深受苏联社会主义理念和模式的影响,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深深地打上了苏联社会主义伦理文明的烙印。苏联社会主义伦理文明至少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将行政命令当成普遍有效的伦理原则,二是推崇平均主义正义观。由于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处于摸索阶段,当时的中国几乎在所有领域都以苏联为“学习榜样”。在伦理文明建设领域,我国伦理学界普遍以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作为摹本,大力引进苏联式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理念,从而建构了具有鲜明苏联特色的社会主义伦理文明。这种伦理文明的建构,对消解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消极影响和建构中国社会主义伦理文化发挥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明显不足。把行政命令当成普遍伦理原则的做法不可能引导人们追求真正的善。推崇平均主义正义观,既不符合社会主义社会弘扬分配正义的本质要求,也必然会抑制人们追求分配正义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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