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 平等是一种(政治的或道德的)理想,而平等主义则主要是一种关于分配正义的理论。作为一种政治的或道德的理想,平等得到了普遍赞同,在某种程度上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坚定信念。然而,作为分配正义理论,平等主义在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则充满争议。在平等主义的外部,非平等主义的分配正义理论(如应得论、资格论和功利主义)对它提出了挑战。在平等主义的内部,各种不同派别的平等主义者就分配正义问题也产生了激烈的争论。 不同的平等主义者主张不同的分配正义理论,而不同的分配正义理论以不同的分配原则作为规范。大体而言,当代平等主义者所主张的分配正义理论主要有三种,即平等论、足够论和优先论。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是分配正义的原则,而不同的理论基于不同的原则。具体来说,平等论以“平等”为原则,足够论以“足够”为原则,优先论以“差者优先”为原则。现在的问题是:在三种平等主义的分配正义理论中,哪一种更合理?或者,如果这三种理论都存在某些重大缺陷,那么我们是否能建构一种更好的分配正义理论? 一、平等论 一般而言,平等主义者探讨分配正义理论时几乎都是从平等论出发的。平等论构成了一个理论坐标,其他平等主义的分配正义理论正是按照这个坐标来确定自己的立场。平等论以平等为分配正义的原则,一种分配只有符合平等原则,它才是正义的。 一些政治哲学家主张,人们有两种方式来支持平等论。一种方式是,我们相信平等是好的,不平等是坏的。按照这种观点,我们之所以把平等当作追求的目标,是因为我们相信平等能够带来好的结果。因此,这种平等论被称为“目的论的”(teleological)。与此不同,我们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支持平等论,即我们之所以把平等当作追求的目标,不是因为它会带来好的结果,而是因为我们相信人们应该得到公平对待。不平等之所以是不正义的,是因为在收入、资源或者利益的分配中,某些人没有得到公平对待,这种平等论被称为“道义论的”(deontological)。(cf.Parfit,p.84)如果说目的论的平等论的核心观念是好坏,那么道义论的平等论的核心观念就是公平。 将“目的论的平等论”与“道义论的平等论”区别开来,这在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是一种流行的观点。很多政治哲学家支持这种区分是为了表明:虽然某些对平等论的批评(如“拉平反驳”)具有重大意义,但这还无法造成一种致命的反驳;因为这些批评对于“目的论的平等论”是有效的,但是对于“道义论的平等论”却是无效的。换言之,即使目的论的平等论无法避免这些批评,然而道义论的平等论则可以避免。但是,这种“目的论的平等论”与“道义论的平等论”之间的区分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后者本身就存在问题。“道义论的平等论”建立于公平观念的基础之上,按照这种区分之倡导者的解释,所谓公平意味着给予所有人相同的对待。比如,就资源的分配来说:如果某种份额的资源要给予某些人,那么也应该给予所有人;如果在分配中某些人没有得到与其他人相同的份额,而又没有相应的理由,那么这些人就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ibid.,pp.88-89)但是,这种公平的含义是模糊的,因为它可以意味着平等,也可以意味着不平等,这取决于相关的理由。如果公平意味着平等,特别是资源分配的平等,那么它就无法区别于目的论的平等论了。更重要的是,公平也可以意味着不平等。如果公平意味着不平等,那么它就不是一种平等论,从而也无需区别于目的论的平等论了。 “道义论的平等论”本身是成问题的,这是一方面。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是,即使一种分配是道义论的,但是它可能不是平等论的。如果平等论有目的论的与道义论的区分,而道义论的平等论之核心观念在于公平,那么它作为一种分配正义理论始终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即它对所有相关者都是公平的,但所导致的结果却是不平等的。公平是一种程序性的观念,它只要求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所有相关者,而不考虑结果本身。因此极可能产生这样一种情况,即分配的程序是公平的,以相同的方式对待所有人,但结果却是不平等的,某些人比其他人获得了更多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能把这种道义论的分配正义理论称为平等论的。 如果以上分析是合理的,那么把平等论区分为“目的论的”和“道义论的”就是没有道理的。关键在于:任何一种平等论的分配正义理论都会承认平等是分配正义的原则,并且基于这个原则主张,平等是好的,不平等是坏的。如果一种分配正义理论否认这一点,它就不是平等论的。 当我们澄清了平等论的基本观念之后,就可以探讨实质性问题了。我们知道,平等论以平等为原则,主张平等是好的,不平等是坏的。如果这样,那么平等论就会面临难以克服的三重反驳。 首先是“拉平反驳”。让我们从一种假设的不平等处境来说明其含义。在这种假设的不平等处境中,有两个不同福利水平的群体,其中处境更好群体的福利水平比处境更差群体的福利水平大概高一倍。按照平等论的观点,平等是好的,不平等是坏的,因此我们应该改变这种不平等的处境,使这两个群体的福利水平变得平等。假设我们无法把处境更差群体的福利水平提高到处境更好群体的水平,因此为了达到平等,只能把处境更好者的福利水平拉平到处境更差群体的水平。对于平等论者来说,这种福利水平的拉平是一件好事,因为它会使所有人都处于平等地位。但对于大多数人的道德直觉来说,这种拉平并非一件好事,因为它既没有改善处境更差群体的状况,又使处境更好群体的状况变坏了。显然,这种福利水平的拉平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好处。这个假设的案例对平等论构成了一种有力反驳,而这种反驳就是所谓的“拉平反驳”(levelling down objection)。(cf.Parfit,p.98) 其次是“功利主义反驳”。“拉平反驳”的案例表明,在某些情况下,从不平等变为平等,未必是一件好事。现在让我们考虑一种相反的案例,在某些情况下,从平等变为不平等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如果我们假设群体中所有成员的处境都是平等的,但每个人的福利水平都很低;现在有一些改革者对这种低水平的平等感到不满,于是进行分配改革;这种改革提升了所有人的福利水平,但也出现了不平等,其中的一半人的福利水平提高了一倍,另一半人的福利水平只提高了百分之五十。这个案例的初始处境是平等的,但改革却使福利水平不再平等。我们如何评价这种从平等到不平等的变化?对于平等论者来说,这种变化是一件坏事,因为平等是好的,不平等是坏的。但是对于大多数人的道德直觉来说,这是一件好事,因为从平等的处境变为不平等的处境,使所有人的福利水平都提高了,尽管提高的程度有别。我们可以把这种对平等论的反驳称为“功利主义的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