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语境中,所谓陌生人或者生人,是同亲人、熟人相对而言的。虽然这种分类无疑透露出传统待人接物的伦理态度,但比起亲人与熟人,陌生人罕见成为进入古典思想视野的焦点。①今日,陌生人作为一个“问题”,其实来自西方,是一种现代现象。不过,与许多从西方移植到中国而变成假问题的观念不一样,“陌生人”是货真价实的真问题。它不只是西方概念的漂移,还是我们正在面对的现代性经验。为了更切实理解我们的传统,特别是儒家伦理所遭遇的挑战,校正中国文化发展的方向,必须全面审视陌生人问题。 一、作为问题的“陌生人” 即使在西方,陌生人(strangers)作为被关注的对象,也是20世纪以来的事情,主要体现在社会学中。与现代经济的发展及人口移动现象相关,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Georg Simmel)于1908年在名为《陌生人》的短文中提出这个概念。他以19世纪西欧乡村出现的作为中间商的外来人作为分析的起点。正是这些陌生的外来人,由于流动而具备沟通不同区域的能力,同时又因其不属于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而拥有中间人的资格。在意大利,甚至出现外来人进入当地司法系统的现象。“它们的法官是由外部招聘的,因为没有任何一位当地出生的人能摆脱家庭利益和拉帮结派的拘牵。”[1]344而这种外来人被认为判断具有客观性。“客观的人是不受任何确定性约束的,确定性可能会给他对既定事物的接收、理解和权衡造成先入之见。”[1]344由于外来人来自远方,齐美尔用“远”与“近”刻画当地人与外来人的这种“陌生”关系的特征。“只要我们感到在陌生人和我们之间存在民族的或者社会的、职业的或者普遍人性的相同,陌生人对我们来说就是近的;只要这些相同超出他和我们,不仅仅约束着我们双方,因为它们总的来说约束着很多人,那么他对我们来说就是远的。”[1]346所谓“近”,就是我们与陌生人共享更多东西;“远”则是与范围更广泛的人群共享东西。后者比前者抽象,而具有抽象共性的人之间,往往会突出各自差异的成分,而这正是陌生的本质所在。因此,陌生人不一定指具体的某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类型的外来人。齐美尔以他的敏锐,在这篇简短的文章中,提出两个后来被继续补充和发展的观点。一个是在陌生人的身份与公正的社会立场间建立起某种联系,一个是将陌生现象归结为对于文化的陌生。 20世纪40年代,有现象学背景的社会学家舒尔茨(也译许茨),在美国发表了一篇同名论文。他的定义是:“‘陌生人’这个术语所指的,是一位处于我们这个时代和文明之中的、正试图得到他正在接近的社会群体的永久性承认,或者说至少是试图得到这种群体的容忍的成年人个体。”[2]101这个定义指向的对象是移民。与齐美尔相比,舒尔茨讨论对象的迁移跨度大得多,不是西欧某些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而是跨大西洋的移民。而且,角度相反,齐美尔的陌生人是在其活动地被观察的目标,而舒尔茨则是从陌生人的眼光出发,分析他与面对的新群体的处境。这篇社会心理学论文引入“文化模式”作为分析的概念工具。这个文化模式指“所有各种独特的评价、制度,以及取向系统和引导系统(诸如各种民风、习俗、法律、习惯、常规、礼仪、时尚)”[2]102,它是历史地形成的,但同时表现出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群体的特征。这些内容不同程度地化为相关人群的内在知识,虽然作为知识体系并不连贯甚至有矛盾,但它是自明的标准,是人们互相理解和行动的基础。因此,作为“陌生人”就是面对不熟悉的文化模式的人。陌生人原来也有本身熟知的文化模式,一旦脱离原来的生活根基,来到新的群体面前时,他就会茫然无知甚至手足无措。他继续生活的目标便是努力学习适应新的环境或文化模式,以便被新群体所接纳。这是一段冒险的历程。在接触融入的过程中,陌生人有可能比其要融入的群体对这一文化可能存在的问题更为敏感。同时,他对新群体的忠诚程度也常受到他们的怀疑。舒尔茨对这种文化心理的刻画,与他作为现象学家的洞察力有关,也与他因二战危机,成为从德国来到美国的新移民的经验有关。 20世纪90年代,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在《现代性的后果》中也谈及陌生人问题。其目的是解释现代社会的“信任”关系。齐美尔甚至舒尔茨时代,在现代化的前期,陌生人还是潜在让人疑虑的具体的人。但在全球化时代,与陌生人擦肩而过或打交道,已经是平常现象,一种“世俗的不经意”。陌生并不成为交往或互动的障碍。因为现代社会有一种特别的信任机制。在吉登斯看来,传统的信任有两类:“一类是建立在彼此很熟悉的个人之间,另一类是基于很长时间了解,从而互相从对方的眼中看出可信度证据的个人之间。”[3]73而现代性的信任,则是在一种“脱域”机制中,对抽象体系的信任。所谓“脱域”,指的是“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3]18。它包括象征系统与专家系统,前者如货币,后者则是各种不同行业的专业人士。所谓信任抽象体系,是指信任的对象,并非具体的个人或团体,而是制度上运转的各种代理者甚至符号。这种说法用于解释全球化现象,即如何把现代世界本来互不关联的区域或互相陌生的人群,卷入同一个“现代性”生存体系的。吉登斯的眼光,从关注陌生人的态度转向分析陌生人的制度问题。 与此同时,另一位英国社会学家鲍曼则在后现代的意义上论及陌生人问题。无独有偶,鲍曼的线索也是从齐美尔和舒尔茨引申开来的。不过,他的论述不是从历史(齐美尔)、心理(舒尔茨)或制度(吉登斯),而是从伦理入手的。鲍曼同意甚至强化“陌生人”在现代生活中的意义,由于商业发展的需要,甚至“可以说,如果现代生活要继续下去的话,就必须保护和培养陌生关系(strangehood)”[4]187-188。“在社会空间中,陌生人的位置和角色处于深刻的二元对立状态。陌生人在努力消除陌生关系(在物理上,通过分离和限制;在精神上,通过冷漠)的完全相同的日常生活过程中不断地被产生出来。”[4]188城市的社会空间往往划分为“定居者”与“外来者”的不同区域,而两者对空间管理的权利是完全不对等的。鲍曼提醒我们注意,如何与陌生人共处,依然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前现代社会那种不是吞并就是排斥的态度,仍然是常见的伦理策略。其后果便是,在认知空间中承认并管理“他们”,而在道德空间中排除“他们”的存在,即不将其视为道德关怀的对象。鲍曼批判的情形,不仅出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也出现在欧洲富裕地区居民与来自贫困地区的移民之间,甚至在世界范围内的发达与不发达国家或地区之间。因此,他补充了吉登斯在“信任系统”视线之外的“边缘”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