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经济特区的历史使命及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 深圳经济特区是在我国创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背景下诞生和发展起来的。1980年5月《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中发[1980]41号)指出:“经济特区的管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不损害主权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与内地不同的体制和政策。特区主要是实行市场调节。”1985年12月和1987年2月在深圳召开的特区工作会议指出:“在特区这个对外开放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阵地上,我们可以在实践中观察和研究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和经营管理方法,大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特区必须努力深化改革,按照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要求,建立一个能够加强宏观控制调节、充分发挥企业活力,适应国际市场变化的经济管理体制”。1995年底,江泽民总书记再次视察经济特区,要求深圳经济特区要更好地发挥四个作用,即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作用,对内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对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促进作用。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中国设立经济特区的目的,有别于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我国设立经济特区,不仅仅是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中央赋予经济特区更重要的任务,是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深圳特区正是按照中央的要求,在18年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了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总方向,极大地促进了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同时,也为我国在更大范围内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贡献。建立特区18年,深圳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大胆实践,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大体系。这十大体系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所有制体系;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营运体系;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体系;以商品市场为基础,要素市场为支柱的市场体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民经济核算和企业财务会计体系;以中介组织为主体的社会服务监督体系;社会共济与个人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体系;以间接手段为主的面向全社会的经济管理调控体系;适应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比较完备的法规体系。 这十大体系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在这个基本框架中,所有制体系、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是其骨干成份。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所有制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具有重大意义。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这对于总结特区所有制结构调整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特区,在建设初期,国有经济非常薄弱,深圳在中央给政策,不给投资的情况下,通过大量引进外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内经济联合,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外商投资经济和私营经济迅速发展,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景象。1996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中国有经济占36.5%,集体经济占7.4%,其他经济占56.1%。在基础性的第一产业中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分别占55%和45%;在最近几年迅速发展的第三产业当中,国有经济占52.7%,集体经济占据8.3%,两者合计占61%;在以加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中,其他经济成份较大,占到74.7%。 经过对深圳经济现状的认真分析,我们认为:在深圳,公有制经济是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国民经济的主体。 第一,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国有经济所牢牢掌握。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部门,如金融、通讯、港口、机场、电力、航空、铁路以及粮食、燃料和主要农副产品的储备和批发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骨干部门,国有经济占绝对优势,是特区国民经济的支柱。 第二,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从1980年到1996年深圳市市属国有企业的总资产由1.61亿元,增加到1329亿元,年均递增43.01%;在国有企业大发展的同时,深圳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得到健康发展,深圳市第一产业中集体经济的份额占40%多,与国有企业一起,牢牢把握着“菜篮子”、“米袋子”的主动权。深圳商业中集体企业的注册资本达24%,这已超过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的这一比重;进入“九五”之后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之后,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加快了发展速度。1997年的工业生产中,国有、集体经济、“三资企业”分别比上年增长29.3%、29.1%和10.2%,国有、集体经济发展速度分别快于“三资企业”16.1和18.9百分点。 第三,支持了全国的经济建设。由于深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财富迅速积累,国家和全社会都等到了效益,有力地支援了四化建设。十几年来深圳累计投向内地、特别是贫困地区资金100多亿元;最近几年每年由深圳汇到全国各地的私人汇款100多亿,1997年更达150亿元之巨;深圳各金融机构去年底吸收各项存款1822亿元;1997年全市工商税收达329亿元,其中上缴中央级税收突破200亿。 第四,企业产权组织形式日趋多元化,为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开辟了新路。深圳企业内部多种经济成份相互交融,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在相互竞争、相互促进中不仅共同发展,全力支撑了国民经济高速发展,而且在实践中创造出了新的财产组织形式——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促进了生产资料社会化占有程度的提高,提供了融合各种所有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自己长处的新机制。开辟了公有制以相对少的资本、支配更大的社会财富,推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广阔前景。 在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中,深圳特区注意在不断发展商品市场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体系。目前,深圳已形成了网点发达,设施比较先进的商品市场和门类比较齐全的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在要素市场中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已形成包括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在内的体系,对深圳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劳动力市场上形成了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促进了劳动力的流动和优化组合;建立了高级经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形成了高级管理人才市场。在产权交易方面,形成了由自媒式交易,专业机构代理的无形市场和产权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有形市场相配套的产权市场体系。此外,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也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随着市场体系的建立,各种市场机制如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逐渐在生产、经营、流通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在配置社会资源方面市场机制已在发挥基础性作用,并且积极引导着消费资金转向生产经营资金。在调节供求方面,深圳依靠价格机制吸引了大量来自全国及国际市场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仅满足了本市消费需求,而且辐射到周边地区,保证了香港的部份需要。在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国有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涌现出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同时其他经济成份企业也得到相应的发展,为深圳经济的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