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金融关系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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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与港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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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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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作为邓小平经济特区建设思想的伟大实践,随着邓小平经济特区建设思想体系的不断丰富而发展、成长和繁荣,从最初的要求特区“杀出一条血路来”,到随后提出的特区要发挥“四个窗口”作用以及“试验地、基地”作用,到1988年6 月又提出了“要再造社会主义香港”。1995年底江泽民总书记在视察深圳时指出:“深圳还要发挥一个新的作用,就是在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和保持香港繁荣稳定方面起促进作用”。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充分证明:深圳和香港除了地理位置上的相连以外,还有经济、金融方面的深刻联系。深港之间的金融关系正沿着合作、衔接及至融合的清晰脉络向前发展。

      一、深港金融关系的历史回顾——合作

      深港之间的金融合作经历了民间合作、半官方的协作以及官方合作等三个历史阶段。

      深圳在成立之初,就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加上毗邻香港的地理区位优势,深圳在吸引香港投资方面起了积极重要的作用。80年代初,香港正面临着经济起飞后转移大量小规模、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实现产业升级的严峻任务。由于香港平均雇18人的小厂占香港工厂总数的80%,这类小规模、低技术的资本不可能对外作大规模投资,深圳便成为了他们天然的投资场所。据统计,1979年至1997年,深圳实际利用港资金额为94.9亿美元,投资项目为18,106个。

      随着民间投资活动的大量增加,深港两地之间的民间金融合作也日益增加。具体体现之一是港币在深圳的计价流通和人民币在香港的兑换。在1994年汇率并轨以前,深圳市场存在港币、外汇券和人民币三种标价。据当时资料显示,港币占有大约30%的货币流通份额。在今天的深圳,港币仍占据了相当的流通份额,加上一些货币走私现象的存在,两币流通在一定时期内成为事实。同时,从1993年允许每人出境可携带为6,000元人民币起,每年有约100亿人民币流入香港,导致香港一批人民币兑换店的产生。具体体现之二是两地银行间往来日益频繁。截止1996年底,深圳和香港合作办起了15,000多家企业,这些外向型企业带动了深港两地国际贸易的发展,也促进了两地银行间国际结算方面的合作。深圳银行界和香港建立了较好的代理行关系,甚至渗透到相互委托调查资信。一些半官方和官方的金融关系也积极进行。其一是相互引进金融机构。在深圳的外资银行分行中,香港有9家,占比排在第一位, 其中包括香港最有影响的发钞银行汇丰和渣打银行。同时,深圳的银行也利用和香港接壤、经济联系紧密的优势,开办起离岸金融业务,自1989年5 月招商银行试办离岸业务后,工行深圳分行、农行深圳分行和中外合资的华商银行也相继于1994年4月、5月和1995年6 月开办了该项业务,现在,包括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都已开办这一业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其二是成立合资的金融机构,如华商银行。其三是引进香港在银行业监管和经营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技术,改进和提高深圳金融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如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引进了风险管理,深圳各商业银行也借鉴香港经验,引进了通存通兑、自动银行等先进技术手段以及一系列的管理经验。其四是合作建立了B股市场, 在资本市场的合作上迈开了重要的一步。

      概括这一时期的深港金融合作具有如下特点:

      1、互补性

      这是深港金融合作最突出的特点。深圳的优势在于:(1 )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是香港生产、生活的后勤基地,两地关系是“前店后厂”;(2)迅猛发展的市场经济和较高的投资回报率;(3)香港进入大陆市场的通道和桥梁。香港的优势在于:(1 )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2)健全及先进的基础设施;(3)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4)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与世界市场的广泛联系, 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通道。

      在深港金融合作中,深圳以香港为吸引外资的重要市场和联系国际金融市场的桥梁,至1997年,深圳从香港引进外资94.9亿美元,占引进外资的65%;香港通过与深圳的金融合作扩大了金融市场的规模,获得了拓展市场的机会和丰厚的经济回报,提高了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由此可见,两地金融合作的互补性是由两地经济结构及其发展的互补性决定的。

      2、多元性

      深港金融合作的互补性决定了双方金融合作必然在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之间展开,从而具有多元性的特点。从合作主体看,既有官方合作(如金融监管合作),又有官民合作(如互设金融机构)、民间合作(如两地货币对流);从合作方式看,既有协议型的,也有惯例型的;从合作期限看,既有长期合作,也有中短期合作。

      3、自发性

      深港的前期金融合作具有明显的自发性。各个领域的金融合作大多是顺应经济交往和贸易的需要而由民间力量推动,并没有整体的规划和长期的安排。各个时期对金融的需求不同,便产生了不同的合作方式,从早期的港资直接投资、合资、资金拆借,到现在的港币、人民币对流及证券市场合作等,均是各自为政,走一步算一步。这种金融合作的自发性也与港英政府管辖和经济合作的阶段性有关。

      4、松散性

      由于主权尚未统一,金融合作是在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地区之间进行。政治、经济方面存在许多障碍,因而只能是建立在共同经济利益之上的松散性的合作。这种金融合作滞后于经济与贸易的合作,阻碍了两地经济关系的发展。

      二、深港金融关系的现实选择——衔接

      深港经济关系正在发生着一系列深刻的变化。从深圳二次创业的提出,到香港回归后维持和提高其国际贸易、金融、航运、旅游、信息中心的地位,深港经济关系已经发生了质的飞跃,正走向全面衔接的新阶段,构成深港经济衔接重要方面的深港金融衔接进入实质性阶段。最成功的范例就是深港港币票据清算系统于1998年元月2日正式运行。 这一举措和1997年实现的深圳ATM与香港中银集团ATM联网构成了深港两地金融基础设施共同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深港金融从合作走向衔接的标志。两地金融合作在范围、规模、手段以及深度上,都突破了原来的非制度化的、非主导性的阶段,走向了全面衔接的新阶段。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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