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论,深圳企业规模的确普遍偏小,已经成为制约深圳产业升级换代,突现“两个根本转变”的重要因素。虽然我们有康佳、赛格、三九等集团,但工业“老大”康佳1996年销售收入50亿元,只及长虹的一半。去年深圳18家工业重点企业集团共实现工业总产值519.9亿元,不及上海大众一家的年销售额。就全国而言,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的销售收入之和,还不及美国通用公司一家的水平。电子行业前100家销售总额,只相当于美国IBM公司的1/5。我国的零售商业百强企业的总营业额,还不到美国沃尔玛集团的1/10。因此,不仅深圳而且全国都有着强烈的“抓大”、“求大”的紧迫感。这是形势发展的必然。 在一片“抓大”、“求大”的声浪中,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企业越大越好”的结论呢?这要作具体分析。就我们所处的工业化前期的发展阶段而言,主要矛盾是没有大的世界级的企业集团,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因此“抓大”是勿庸置疑的战略性选择。但是从企业规模和产业组织的科学性的问题来思考,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企业越大越好”的结论是有失偏颇的。 二 说到企业规模,必须涉及它所在的产业(即部门)的特点。从规模经济看,经济部门可分为两类:集中型部门和分散型部门。所谓集中型部门是包括:(1)使用大型设备、需要巨额投资的产业,如钢铁、石化、电力等;(2)生产大型产品及成套设备的产业,如飞机、轮船、机车等;(3)产品适用于均匀而大量生产的产业,如玻璃板、水泥、纸浆、录像机、集成电路、啤酒等。集中型产业(部门)适合大企业经营,在一定意义上可谓“越大越好”。所谓分散型部门是包括:(1)适合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消费产业,如纺织服装、副食品、家具、陶瓷、漆器、杂货等;(2)与大企业相关的生产资料加工产业和零部件生产部门,如金属模具和砖瓦等。另外,高运输费用、高库存费用或不稳定的销售波动会使存在规模经济的部门分散化(如水泥工业)。分散型产业适合中小企业经营,它在技术复杂性方面,从高技术的太阳能取暖业到家庭手工业悬殊很大。从事分散型产业的企业,在一定意义上并非“越大越好”。 说到企业规模,还必须涉及它自身的适度性问题。企业规模扩张除了如前所述的产业选择之外,还取决于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以及多元化经营,它们可分别使企业形成规模经济,节约交易费用和降低市场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竞争能力和扩大市场占有率。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由组织的“X非效率”带来的管理成本会呈指数递增。当这种规模的收益和成本均衡时,企业就达到其适度规模。若企业的发展超过其适度规模,就是规模过度。按照工业经济理论分析,“规模经济”是指随着生产能力的扩大,使单位成本(即长期平均成本)下降的趋势。但当生产量超过一定规模时,单位成本反而呈上升趋势。 说到企业规模,还必须涉及企业内部组织的科学性问题。企业规模扩大往往伴随企业集团化过程。企业集团化一般基于两个基本目的的考虑,一是将外部交易内部化,降低由信息不充分和过度竞争产生的交易费用;二是通过要素互补,相对放大各种相关组织的集合能力,产生1+1>2的效果。也就是说,企业集团化过程必须充分考虑是否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并放出集合功能。把完全无关或生产经营性质相同的企业简单地拼揍在一起,只能满足要素叠加,却无助于组织内部的功能结构优化。即使企业集团由若干规模合理的成员企业组成,也不能必然地认定企业集团的规模是合理的。这里也有两个基本因素在起作用。一是组织成本,即由于企业集团规模增大而导致的集团内部管理失真、失控等所造成损失的货币表现。一般而言,集团规模越大,这种失真、失控的现象就越严重,其组织成本就越高。二是摩擦成本,即由于企业集团信息收集的遗漏、延缓、失真所造成损失的货币表现。摩擦成本与集团规模呈负相关关系。可见,企业集团规模是由组织成本与摩擦成本的比较来确定的,也就是说,企业集团的合理规模应是其组织成本与摩擦成本总和的极小值所对应的规模。 此外,随着资本集中和企业集团化,也会出现垄断现象,妨碍正常竞争。市场竞争普遍作用于市场经济社会的几乎所有商品交易领域,并使价值规律得以贯彻。竞争会使生产和资本趋于集中,从而可能带来规模经济效益,但达到一定程度,便可能造成垄断,从而排除竞争,窒息竞争,使价值规律难以正常发挥,造成生产经营效率降低和资源配置不合理,使经济失去活力。因此,从防止过度垄断维护整个市场经济秩序全局考虑,企业规模也应适度控制。 三 自90年代以来,全球性企业扩张浪潮规模之大,涵盖行业之广,涉及金额之巨,前所未有。1995年美国的企业购并中,对外宣布的成交项目6107个,涉及资产4950亿美元。据美国权威人士分析,由于各种原因不对外宣布的购并项目估计为对外宣布的5-7倍,也就是说,当年全美有三四万起企业购并行为发生,是美国历史上企业购并最为活跃的一年。通过这些购并,资本、技术、人才和市场份额,迅速向优势企业集中,既使已有的社会生产能力得到有效利用,又大大缩短了优势企业大型化、巨型化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完全可以相信:以大制胜的时代已经到来。 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在企业规模大型化的同时,企业小型化的趋势也在发展。小型化是面对产品生命周期缩短、技术创新加快的竞争环境,适应生产经营专业化、信息化的趋势和提高经济活力的要求;大型化则是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大趋势,增强全球竞争能力的需要。这种两极化发展的趋势是并行不悖的。而且,相当一批有识之士也在告诫人们,在看到企业规模大型化趋势的同时,要警惕企业“恐龙症”发生。也就是说,除了“大者致胜”外,还要讲“快者致胜”、“小者致胜”的辩证法。否则,企业发展超过其适度规模,在“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中同样面临淘汰的命运。德国著名的戴姆勒-奔驰公司就是因为它在10年的集团化过程中摊子太大、规模过度,因而难以保持强大的市场竞争力。1995年它亏损60亿马克,不得不在1996年相继卖掉下属的德国通用电气、道尼尔飞机制造等企业。就连企业集团、企业系列得到充分发展的日本也逐步放弃其传统的“金字塔”型企业结构,转而建立“柔软组织”,实行“弹性经营”。去年以来席卷亚洲震撼全球的金融危机,究其原因,除了西方金融家的投机活动外,主要还在于亚洲一些国家经济发展空心化、企业过度扩张所致。韩国、日本一些大企业在这次危机中訇然坍塌,确实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