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自创立到现在已整整18年了,创立深圳特区的初衷是试图通过她“杀出一条血路来”,通过特区发挥经济改革的“试验场”、“对外开放的“窗口”,以及对内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来为内地乃至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探路。其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是深圳特区肩负的最重要使命之一。经过十八年来的实践,深圳的成就的确举世瞩目,把一个18年前的边陲小镇建设成为今天的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在经济发展和市场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那么,今天的深圳到底发展到了一个什么水平,当然要回答这个问题不是一篇文章所能说清楚的,这里我们仅就深圳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问题发表一些看法。以此来判断深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道路上到底走到了哪一步。 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用深圳市委、市政府自我评价的话来说,目前,深圳已初步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支持这一结论的理由是,深圳已建立和完善了市场经济的10大体系:一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体系;二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企业会计核算新体系;三是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四是包括各种生产资料、生产要素以及企业产权在内的市场体系;五是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服务体系;六是社会共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七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相互依存和融合的所有制体系;八是以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企业自主分配体系;九是以宏观、间接管理为主,面向社会的政府管理和调控体系;十是适应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规体系;此外,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口岸体制改革试点以及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绩。1997年5月21日,新华社发表了记者焦然、李正华的一篇消息,消息透露,原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先后两次到深圳进行实地调研考察,结论是:深圳的改革思路清晰,综合配套性强,在近年的改革中胆子大,力度强,步子稳,成效明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框架已初步形成。 看来,无论是深圳本身的自身评价,还是国家权威部门的调研结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的确在深圳已初步形成了。但是,从现代市场经济的高度来审视深圳市场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状况,我们会发现,深圳在市场经济发展的道路上还只处在“初级阶段”,在许多关键的方面离现代市场经济的距离还很大。 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最重要特点,是经济运行受政府科学的、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调控和引导。深圳市政府曾以工作的高效率而饮誉全国,政府工作和经济运行都处在高速运行的轨道上,两者互相促进,并驾齐驱,不仅在经济发展上创造了“深圳速度”,其“小政府、大市场”的政府管理运作模式也成为全国推崇的样板。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深圳市的政府机构及其职能在悄悄发生某种变化:机构变得越来越庞大,效率却变得越来越低,以致出现有些部门人浮于事的现象。直至现在,深圳市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问题一直成为群众、企业和外商反映强烈的一个重点问题。深圳市市长李子彬曾尖锐指出:“16年的发展,深圳从边陲小镇成为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大城市,但在市场经济的过渡过程中,享乐主义及拜金主义逐渐滋生,加上法制不健全等因素,导致部分机关办事效率低,办事环节越来越多,吃、拿、卡、要越来越来严重等问题”,以致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最基本、最根本的工作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和全体公务员都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问题。”毫不讳言,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形成重要标志的科学的、高效的政府引导和调控机制在深圳并没有真正形成,相反,某些方面的表现还与市场经济发展背道而驰。置身深圳的人们特别是经常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人们可能都有这个感受,深圳市政府的部门设置、职能范围、决策方式、管理方法、工作作风、效率状况、公务员素质等方面依然承袭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在不少方面甚至是照搬内地模式。可以说,作为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特征的科学的、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并没有真正形成。在这方面,决不是仅仅通过所谓的政府职能转变就可以达到目的,而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机构改革、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化建设、监督体制的建设等方面才有可能实现,所以,仅从这个角度来看,深圳迈向现代市场经济目标的道路还很远。 现代市场经济的又一显著特征是: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主要指竞争性行业中的市场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那么,我们来分析和认识一下深圳的经营环境是否公正、公平、公开。很多事例表明,不同的企业、厂商等生产经营者在深圳其经营起点是不一致的:深圳特区报1998年5月21日版头条曾以“深圳土地使用权拍卖槌声又响起”为标题,报道了久违了5年的土地拍卖再次出现在深圳的消息。我们知道,土地是现代生产经营者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特别是对于广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土地要素对其生存与发展更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然而,从1993年以来的长达5年的时间内,众多的深圳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各显神通,通过不公开的手段和途径获取土地,有些企业依仗着特殊的“关系”,轻而易举地从市政府获取了大量土地指标,而有些企业苦于无门,只得通过高价或以较高代价的所谓合作方式从“二级市场甚至三级市场”获取土地。仅此获取土地的成本差异,就使这些企业处在不同的竞争起点上。对广大企业来说,深圳在这方面的经营环境就是一种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的环境。虽然,自从新任市委书记张高丽上任以后深圳市政府制定了有关的土地审批条例,并对有关的商用土地实行拍卖制度,但在其它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有失公平公正的地方。再譬如,对于广大的个体、私人企业来说,目前,在深圳从业的个体工商户达9万多,在集市贸易持《经营许可证》的个体经营者有8万多人,另外私营企业有2万多户。然而,就是这些对深圳经济起着重要推动作用的个体、私营经济,在深圳高喊对外商企业要实行国民待遇的今天,却受到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完全不同的两种待遇。目前,个体、私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当然,有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本身的问题,如一部分个体、私营业主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假冒伪劣,走私贩私;还有的个体、私营业主素质不高,缺乏长远眼光;总体而言,个体私营经济普遍存在规模小、档次低、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但更大的问题还在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政策歧视、金融限制、信息封闭、法律空缺、“三乱”不止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全国其它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尽管党的十五大已把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肯定和认同,然而,由于长期的思维惯性和多年在工作中积累下来的问题,要在短期内做到对个体、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外商企业一视同仁的待遇将是十分困难的。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