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台美关于台加入WTO达成协议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群服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8 年 08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台湾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而与美国进行的双边谈判,经过12天的讨价还价,最后终在台湾做出重大让步下,于2月20日达成妥协并草签协议,为台湾加入WTO跨出关键性的一步。由于协议内容对台湾经济影响较大,引起岛内社会强烈反响,台湾当局制订了一系列的措施加以因应。本文试对台美谈判前后有关问题做一简单评析。

      一、台美谈判进程及达成协议的原因

      台湾是以“台澎金马关税领域”名义、已开发地区的身份自1990年1月开始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即现在的WTO组织前身的,并于1992年9月获得受理。按WTO的有关规定,WTO成员中有26个国家及地区要与台进行双边谈判。经过8年多的努力,台先后与23个会员体进行了200多场双边谈判,其中已同17个会员体签署了入会议定书;已经完成谈判但尚未签订入会议定书的还有香港、墨西哥、匈牙利、泰国、加拿大以及阿根廷6个国家及地区。台美谈判前尚未与台湾完成双边谈判的只剩下美国、欧盟与瑞士。早在一年前,台湾就不断向美方提出进行“部长级”谈判的要求,直到1997年年底,美方才同意在今年与台举行“部长级”谈判(注:台湾《工商时报》1998年2月9日。)。

      台湾与美国的谈判最为关键,因为美国在WTO的地位举足轻重,少数与台完成谈判但未签署议定书者,都表明要等台美结束谈判后再签署。这次只要与美国谈判成功,同欧盟、瑞士的“入会”谈判都会很快解决。但对美谈判也最棘手,美国是迄今对台提出要求最多、态度最强硬的谈判对手。美方一直坚持台湾必须比照已开发地区的条件,开放猪肉、稻米、鸡肉等农产品进口。由于这项措施对台湾农民利益将造成很大伤害,台方始终不肯让步,并要求美方给予其更充裕的缓冲期。双方经过5年16个回合的谈判,始终毫无进展。今年5月,瑞士日内瓦将隆重庆祝“经贸联合国”(即关贸总协定及现在的WTO)成立50周年,台湾当局认为这是加入WTO的关键时机,它与美国的谈判是进入WTO的最后一道难关,关系到台湾能否在今年底前加入WTO,所以全力以赴。

      在台美双边谈判中,台湾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台湾谈判代表团长、“经济部长”王志刚曾表示,这是一场不公平的谈判,要申请加入WTO,必须经过美国这一关,台湾有求于人,处于被动地位,“只有讨饶的份”,这种情况下的谈判,能少让步或不让步最好,即采取“少输就是赢”的谈判策略(注:台湾《中国时报》1998年2月22日。)。因台湾与美国双边经贸长期失衡,台一直处于顺差地位,双方对敏感的农产品议题各自有强大的内部压力,尤其是美方代表立场相当强硬,要价很高,使谈判多次陷于僵局。

      这次台美所达成的协议涵盖范围极广,除了双方争议较大及在这一回合才达成最后协议的几项农业产品(包括稻米、猪肉、鸡肉、动物杂碎)、酒类、汽车等进口数量及关税以及电信服务市场开放以外,还包括过去16个回合台美谈判台方所做的市场开放的广泛承诺,诸如工业产品进口关税的全面降低,猪、鸡、稻米以外的农产品市场大幅开放,金融、服务业市场对外全面开放,以及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市场对外开放等。在台加入WTO后,这些市场开放承诺将本着不歧视原则,将予以多边化,亦即可普遍适用于所有WTO成员。

      台美谈判以前反复多次,这次所以谈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台湾全面妥协,做出重大让步

      台湾当局对加入WTO有紧迫感,因中美关系改善和自己急于加入WTO的压力,促使台湾加速谈判,做出妥协。

      1、急于入会不得不让步。台湾当局认识到目前已背水一战,问题越早解决越好,否则夜长梦多,WTO将来的加入条件只会越来越高,拖下去将来美国的要价会更高。台湾还担心美国与祖国大陆先于台湾达成协议,大陆先行加入后可能会阻碍其进入WTO的进程。美国愿意与台恢复双边谈判,背后真正的原因是1997年10月江泽民访美成功,双方关系获得进展,中美关于WTO问题谈判重新展开,且可能在今年5月前有所突破,增加了台湾的紧迫感(注:台湾《工商时报》1998年2月16日。)。台湾当局意识到,不让步就打不破僵局。同时,它也看出美国所希望的是获得眼前既得利益,为换取加入WTO后的长远利益,台湾当局不得不做出大幅让步。

      2、采取“少输为赢”原则,以付出“头期款”为代价打开了与美国的入会协商之门。所谓“头期款”是指台湾在加入WTO前先“单独”对美国开放市场的优惠措施,美国这项特权可以享受到台湾加入WTO为止。谈判中,台对美方坚持的项目多所退让,实在退让不了就以付“头期款”方式换取缓冲调适期,“买路”过关。台湾运用“头期款”来结束谈判,已不是头一回,过去同马来西亚、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的双边谈判,全部都是以此来诱使对方签下协议。不过,这次向美国付出的“头期款”代价最大,相形之下,过去的“头期款”都算是“小巫见大巫”。例如,从谈判结果看,在农业议题上的猪肉、鸡肉、动物杂碎及稻米四类10项(包括配额内及配额外税率、配额量方面)谈判内容上,台湾方面做出重大让步的有6项,而经台方代表努力最终按其底线达成协议的只有4项,这4项中还有3项(猪肉、鸡肉、动物杂碎)是台湾用“头期款”买通的。这些过去都是台湾禁止进口的产品,原本都要等台加入后才开放进口的,为完成与美方的谈判,台湾不惜把开放时间提前至加入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