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重组:深圳农村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

作 者:

作者简介:
邱创英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原文出处:
岭南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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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合作制是我国农村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型经济实体,它把现代市场经济的股份制产权观念引入传统的农村集体所有制,使之成为集体股权与农民个人股权合二为一的经济组织形式。由于它使集体积累的财产得到保留,又与农民的利益直接挂钩联系,从而迅速成为受到农民欢迎的新生事物。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广东珠江三角洲及其毗邻地区,农村股份合作制已相当普遍。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农村股份制改造更是先行一步。时至今日,全市所有的行政村一级都已建立了农村股份合作公司或以股份合作形式组建的经济发展公司。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所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从某些农村的情况来看,改制未能给经营者带来新的压力和动力,未能形成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效益停滞甚至有所下降。我们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根源在于其本身封闭式的二元产权结构。产权重组将成为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不合理的产权结构制约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现阶段农村股份合作制一般只有两种股份:本村集体股和村民个人股。集体股是由原来的集体财产和属于集体的土地使用权等生产要素转变而来;村民个人股是由村民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村民自有的生产要素转变而来,或村民以资金投入认购。由于股份一般不能退股兑现,也不能转让流通,农村股份合作制实质上属于封闭式的二元产权结构。

      这种封闭式的二元产权结构,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产权多元化、商品化、市场化相距甚远。对村民来说,他手中持有的股份,只是在一定期限内分红的凭证;对集体来说,无论财产多少,都只能是以厂房、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存在的资产存量,不能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资产要素。而在维护本村村民利益的口号下,外来的资金或其他形式的生产要素也不能转化为本村股份合作制的股权。

      这种封闭式的二元产权结构,使农村股份合作经济难以迅速扩充资本,实现扩大再生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资本扩张有两条途径:一是资本积聚,依靠本企业留成利润转化为资本,使资本总额增大;二是资本集中,通过兼并、重组、集资招股迅速扩充企业资本。由于农村股份合作制的资本要素不是市场化的资本要素,难以通过资本集中实现资本扩张,只能依靠自身的积累缓慢地扩大生产规模,这是许多农村股份制难以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大生产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种封闭式的二元产权结构,使农村股份合作制难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科学的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章程,并严格按照章程规范运作是现代股份制企业能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的基础。而从我们所掌握的情况看,制定了规范、完善的章程、并严格按照章程运作的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并不多。有的虽然有章程,建立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制度,但形式重于实际。有的农村股份制企业甚至没有自己的办事机构,而要借助村委会的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村委、党支委、董事会三位一体,几名村干部一碰头,公司的大计就决定下来了。究其原因,也在于集体控股,集体自然就是村委了。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成为制约农村股份合作制进一步发展的因素。

      这种封闭式的二元产权结构,使农村股份合作制难以形成市场经营机制。市场经营机制的核心是利益动力机制和竞争压力机制。深圳毗邻香港,农村通过“三来一补”引进外资。出租厂房、自有住宅使村民们走上了富足的道路。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使他们觉得,资产性经营是一种没有任何风险,最实在可靠的经营方式。然而,“三来一补”在经过短暂兴旺之后,情况已发生了变化。由于各地农村盲目投资建厂房,造成厂房供过于求,加上相互压价竞争,厂房建筑成本、经营成本不断上升,而租金却不升反跌,使投资者收益回报率逐年下降。尽管如此,农民们仍不愿意转变现有的经营方式,因为他们没有胆量、也缺乏经验去对付充满风险的市场。

      这种封闭式的二元产权结构,难免损害现代股份制企业的某些基本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是现代股份制企业的基本原则,而在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这些基本原则往往得不到严格执行。不仅股权结构不合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现象也相当普遍。 例如, 沙井镇某村1993年间曾半公开向社会集资招股,称为集资股,股本约7000多万。该村的集股、村民股年年分红,派息率不低于20%,而集资股却一直未分红、派过息。股东权益得不到确切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现代股份制基本原则难以体现的原因,还在于封闭式的二元产权结构的排他性。这种股份合作制名义上是村集体控股,而真正的控制权则是在少数村委手里。村委代替董事会,在涉及到分配利益问题上的决策时就难免出现偏颇了。

      以上谈到的问题,不仅在深圳农村,而且在毗邻的珠江三角洲的某些农村也均有存在。应当承认,从80年代末开始的农村股份制改革,把现代市场经济的股份制组织形式引入农村,促进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转轨与变革,迅速推动了农村从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对于实现深圳特区以经济扩张为中心的第一次创业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进入90年代中叶以后,深圳特区面临着以提高效益为中心的第二次创业的契机,必然对农村经济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改革现行的股份合作制的封闭式二元产权结构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了。

      二、产权重组的设想

      产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产权重组更是牵动农村各个利益阶层的系统工程。农村现有产权结构的任何变动与调整,都意味着村民们现有的利益平衡机制被打破,新的利益冲突难免发生,如何解决村民之间、村民与外来投资者、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建立新的利益平衡机制,这是产权重组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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