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22)12-0038-06 以叙事方式破解现代社会道德无序甚至现代性问题,是麦金太尔哲学关注中的核心议题,且贯穿其整个理论体系的构建始末。从早期围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徘徊构思,到之后对美德伦理的追寻构建,以及新近关于叙事理论的全面呈现,都体现出他以叙事方式解决道德冲突的现实指向和方法论意蕴。过往学界较多从美德伦理的总体视域探究叙事方法的意义与价值,争论和质疑也聚焦于此。在麦金太尔新作《现代性冲突中的伦理学:论欲望、实践推理和叙事》中,其直面并回应关于道德叙事问题的批判和质疑,从而全面厘清其理论体系。总体把握麦金太尔道德叙事的构思逻辑,厘清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逻辑理路,对全面把握其从道德无序到美德统一的呈现思路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欲望与善:现代性道德冲突的原问题 现代道德哲学将个体道德行为从目的论范式中抽离出来并赋予其至高权威,承继已然剥除了“原初语境”的道德规则,成为“一套关于责任和义务的规则、理想、判断”①的道德修辞,继而频生严重的“无序状态”。殊不知,现代性道德本来归属于特定的社会背景,一定程度上具有早期和晚期资本主义现代性的独有特征,现在却呈现为一种世俗的信条和实践模式,即要求用一种绝对标准来评价所有人的信条和行为。而且这种约束力具有绝对普遍性,无论理性主体生活在什么样的文化秩序和社会秩序之中,以及扮演何种职业角色或处于何种社会地位,都将纳入这种规定中来。正因如此,现代性道德在叙事呈现中遮蔽掉了人之欲望以及人们的共同利益,过于强调对原则或规则的绝对服从,从而忽略了日常实践中的具体规定性问题。 由此导致作为表现主义范式的元伦理学理论的复现,麦金太尔将其界定为一种关于评价性表现和规范性表现的二级理论,情感主义就归此范畴之列。他认为,“一种道德的评价性判断和规范性判断根植于其特定的社会秩序和文化秩序,是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所做出的判断,而表现主义者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都错误地主张这一判断能够适用于任何时空的任何一个评价性判断和规范性判断。”②现代性道德观念的维护者之所以坚持捍卫这一理念,缘于视之为唯一的标准答案,由此其陷入无休的分歧和冲突。作为推崇复兴美德伦理的重要代表人物,安斯库姆(G.E.M.Anscombe)将此称为“巨大的鸿沟”,并认为“这个鸿沟需要通过一种对人类本性、人类行为、一项美德的特征以及首当其冲的人类‘繁荣发展’的解释来予以填补。”③实际上,安斯库姆主张回归古典传统尤其是亚里士多德,后来麦金太尔的美德伦理构建受此影响。美国学者贾·加西亚(J.L.A.Garcia)通过《现代(主义的)道德哲学与麦金太尔的批判》一文指出,麦金太尔承袭了安斯库姆的思路,但他“对现代主义道德哲学的批判根本就不是简单地重复安斯库姆的批判”。④总结下来,麦金太尔主张现代性道德回归亚里士多德的缘由包括三点。第一,遵守道德戒律的真正价值在于获得人类追求的普遍利益,现代性道德却将此忽略。第二,个体利益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反观现代道德,却是单纯抽象性和概括性的高度体现。第三,现代性道德的拥护者和实践者认为,道德有别于政治、法律、审美、社会和经济等;反观亚里士多德主义,则主张每个领域的活动只有在相互关系中才能得到正确乃至充分的理解。 进而推之,麦金太尔认为现代性道德话语冲突的产生根源在于对欲望与善乃至实践推理等原初问题的差异性理解。他认同并秉持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和《论伦理学》中的相关阐释,主张万物向善,“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⑤推及善与欲望、利益的内在关系,必然关涉到什么是真正的“值得拥有”和“最佳选择”。需要厘清的是,欲望不同于需要,也不是所有的欲望都一定是“值得拥有”的善,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我们欲望的历史不仅与我们的情绪、品位、喜好、习惯和信念的历史分不开,而且与我们生物化学和神经生理学发展的历史分不开。”⑥而所谓反思自己的欲望,就是考虑自己当前的任何欲望是否有充分良好的理由,“只有当我们要达到的欲望目标能够成就某种善时,我们获得这种欲望目标的行为才具有合理性。”⑦ 由此,追溯冲突根源的关键在于反思欲望是否符合善好,以及是否影响其他善的问题。而索思关于欲望合理理由的不同缘由,也就构成了对欲望之善的不同理解,这也正是麦金太尔破解现代道德冲突的起始逻辑。理解与依据不同,自然会导致推理不同,这就更加印证了实践推理的重要地位。对此,麦金太尔进行比较阐释道:“表现主义者的历史确实也是判断和推理的经历,但这些经历表现的是情感。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的历史确实也是情感和欲望的经历,但他们强调这些情感和欲望是否经过了严谨的实践推理。”⑧由此,实践推理的关键环节在于理性主体的选择,而不同依据就成为选择差异的主体性显化。“我在选择满足欲望的行为时,需要合理地思考,从而在这个行为方式和那个行为方式之间做出选择,这就证明我是理性主体,能够自主选择。”⑨能自主选择符合善的要求,就是一种“明智的行为”。当理性主体的欲望既明智又合理时,那么其前提自然是理性主体拥有良好理由去满足其欲望。这实际上也是亚里士多德一再宣称的道德意志,亦构成了麦金太尔坚持这一立场的重要依据。 道德冲突的解决关键在于理性审视欲望的问题,即要明确欲望与需要的区别,厘清只有符合善之要求的需要方能成为追求的欲望,并坚持以良好理由去衡量何为“值得拥有”和“最佳选择”,从而为道德行为做出合理解释。按此推演,现实中的诸多道德矛盾和现实困境,实际上都可回溯到这一根本理论问题中,如若学会反思,就会思考理性与欲望的关系,思考什么是欲望选择的良好理由或不良理由,学会进一步思考善与利益的关系,这便是麦金太尔叙事语境中的实践推理。如果说欲望之善是现代道德冲突的原初问题,那么实践推理则是麦金太尔解决道德冲突的关键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