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历史即将迈向21世纪的时刻,我们迎来了香港回归祖国这一国际盛事。如何充分利用人类即将走向21世纪和香港顺利回归祖国这一历史性机遇,将深港经济合作全面推向21世纪,实现两地携手并进、共同繁荣,是深港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所共同面临的迫切课题。 一、深港经济合作的定位 1、深港经济合作的时空定位 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地区)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开始,香港就隶属于南海郡的番禺县。 汉朝及三国东吴时期,香港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元年,香港始属东官郡宝安县,郡治及县治均设子冈(今深圳南头)。明万历元年(1 573)、从东莞县分置新安县,县治设于子冈(深圳南头), 香港乃属新安。可见,深港两地自古以来就属一家,不分你我,直至1942年英国殖民者割占香港。尽管后两地分属两个不同国家管辖,但两地居民同饮一江水,同操一种方言,习俗相近,血脉相通,两地交往从来没有中断过。长期以来,许多深圳农民就过界到香港去耕作、种植,他们的农副产品直接销往香港市场。新中国成立后,作为边境口岸的深圳仍然一直与香港保持密切的经济往来。 从地理位置来看,深圳与香港山水相连,是我国与香港联系最为方便的一个城市。深港两地陆上边界27.5公里,水上交界109公里, 往来的通道有九个(陆路有罗湖、文锦渡、皇岗和沙头角,水路有蛇口、东角头、赤湾、盐田和小梅沙),有火车、汽车和航班相通,在交通运输、人员往来、商品进出、资金交流等方面极其方便。同时,深圳陆地面积有2020平方公里,香港陆地面积有1092平方公里,深圳的空间优势为毗邻的香港产业发展提供了空间上扩展的余地。 总而言之,深圳与香港相互之间有别的地方无法替代的地缘人缘关系,现在香港已回归祖国,这种地缘人缘关系将得到进一步强化。深港经济合作应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强化深港两地之间因地缘人缘优势而产生的地缘人缘效应。 2、深港经济合作的政治定位 七月一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深港之间的关系已由外部关系变为内部关系,即由原先分属于中英两国管辖变为同在中国主权管辖之下的两个相邻地区、两个特区之间的关系。在此之前,香港是在英当局的管辖治理下,深港经济合作只停留在民间和半官方的层次上,一些需要协调的问题,由于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深港政府直接对话磋商尚有一定难度。一些重大经济问题,还需要由中英联络小组出面或由中央政府与港英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谈判协商解决。从今以后,深港两地虽然在地域上统一在一国范围内,但制度上还属两个不同性质的范畴。香港是政治特区,其资本主义制度保持至少50年不变;深圳是经济特区,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在“一国两制”下,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深圳政府之间的直接联系无疑将会大大加强。深港经济关系也将从民间、半官方的松散型伙伴关系,发展为官方、半官方和民间相结合的紧密型伙伴关系,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有可能通过两地政府间高层官员的直接磋商与协调来解决。这为深港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治上的保证。当然,我们不能因“一国”而忽视了“两制”的存在和区别,深港经济合作应该在“一国两制”的构架下进行运作。 同时,香港回归祖国后能否保护稳定与繁荣,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一国两制”战略构想的实现与实践,将为我国解决澳门和台湾问题起示范和促进作用。因此,深港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对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和发展,对于“一国两制”基本构想最终实现,对于发挥香港的作用促进内地的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结果如何,不仅仅直接关系到深港两地的问题,而且将影响到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大局。正因为这样,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这个问题。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深圳除了发挥原有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外,“还要发挥一个新的作用,就是在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和保持香港稳定方面起促进作用”。这就明确了深圳在保证香港顺利回归和稳定繁荣方面具有特殊的使命。这为深港经济合作提出了政治上的要求,深港合作必须从这个战略高度来思考和筹划。 3、深港经济合作的经济定位 深港,不仅在政治上是“一国两制”的关系,而且在经济发展上已形成互为重要因素的依存关系。在一国版图内,两个不同社会制度地区的经济力量,自发而又自觉地走向协作,而且越来越紧密,这不能不说是当今世界的特殊现象,但这并没有违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深港除了存在其他经济区域合作没有的血缘关系、同一文化历史背景关系、同一民族关系和同一语言文字关系外,更重要的是存在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关系。深圳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物质资源和某些高科技的优势,背靠国内大市场,地价、工资和某些原材料价格较低廉,但缺乏资金、信息、技术和国际市场网络;香港拥有资金、技术、信息和国际贸易网络的优势,但土地狭小,缺乏市场、劳动力和物质资源。这种优势互补,就是深港经济合作的内在动因,它的结果必然带来深港两地经济的联动效应,出现“双活”的经济现象。深港都是典型的城邦经济,共存于一个经济区域。深港合作,既是国际经济日益向区域化、集团化发展的要求,也是深港进一步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必然。所以说,深港经济合作,不是某一单方面的意愿,而是两地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应该从深港两地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经济依存关系的高度来认识深港经济合作。 由于发展的历史原因,导致深港两地经济上有着很大差异。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没有剔除通胀因素)1995 年, 香港的国内生产总值为11113.9 亿港元, 深圳为740.05亿港元, 深圳是香港的6.66%(香港1978 年水平6094.9亿港元),香港工业总产值1608.19亿,深圳为1140.27亿港元,深圳是香港的70.90%(香港1988年水平1332.82 亿港元),香港的出口总额2316.57亿港元,深圳为1601.26亿港元,深圳是香港69.13%(深圳1986年水平1539.83亿港元),香港的财政收入1807.26亿港元,深圳81.83亿港元,深圳是香港的4.53%(香港1976 年—1977年水平,74.94亿港元)。其余比较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