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已跃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特别是最具有可比性,能表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人均GNP,在全国大中城市中遥遥领先。 但是应清醒地看到,1993年以后,深圳的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慢。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深圳1996年前三个季度的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6.1%,年增长速度降破20%。增长速度开始下降以及深圳人均GNP超过2000美元(1995年深圳人均GNP2.34万元,现价折合美元2750元,按1985年可比价约为2200美元)是一个明显的偏号,预示着深圳要继续保持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将面临巨大的挑战。世界发达国家和次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证明,人均GNP超过2000美元以后,依赖资源大规模地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而支撑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已经结束,以产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层次的提高,以及建立新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的结构关系为主要支撑点的经济增长方式将出现。因此,要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采取恰当和正确的产业政策,引导构筑合理的产业内部结构和产业之间的结构显得尤为重要,而且难度相当大。本文通过对深圳特区成立十六年来深圳三次产业的发展及特点分析,力图论证和揭示深圳产业结构的特点及未来正确的发展方向,为“九五”期间和未来十年的规划制订正确的产业政策,提出可供参考的依据。 一、1979—1995年深圳三次产业结构发展的轨迹 深圳1979一1995年来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的发展变化,有着其明显的特殊性,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顺序难以简洁明了地一言以敝之,其比例关系和发展变化也难以用一般的产业发展理论简单地加以说明。以下是根据深圳市统计信息局的资料绘制的深圳十七年来三次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变化曲线图:
注:资料来源于《深圳统计年鉴》(1996) 从上图可以看到,十六年来,深圳市第一产业的比重除了在1986、1987年份稍有反弹外,基本上呈直线下降的趋势,从1985年开始,第二、第三产业的比重已达90%以上,第一产业的比重降至10%以下,1995年则只占1.6%的比例。这一变化曲线显示了工业化过程中,城市第二、第三产业蓬勃发展,而郊区第一产业的资源大量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的基本特征。 图中显示深圳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例及其发展变化的轨迹,具有非典型的特征和复杂性。按照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常规,在工业化初期和中期,第二产业的比重应高于第三产业,发展至工业化的后期,第三产业的比重才会超过第二产业。而深圳市在建立特区的初期,人均GNP不过200多美元的时候,第三产业的比重就高居第二产业之上。这种情况反映了深圳的地理条件具备发展第三产业的优势以及当时第二产业的薄弱。 通过对图表的分析,深圳市1979年—1995年的十七年期间,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的结构变化可分为四个时期: 第一时期是1979年至1982年,这一时期第二产业的比重从20%开始大幅上升,第三产业的比重则从42.5%的高点上下降,经过三年多的发展,两条曲线于1982~1983年之间相交,1983年第二产业的比重达42.6%,第三产业的比重降至40。2%。这一时期深圳产业结构的演变轨迹,乍一看是完全违背一般产业结构发展规律的,是一种产业发展的倒退。但是,深入分析当时这种产业结构的反向走势的背景环境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一期间深圳的产业结构得到了有力的调整,正向着良性结构发展。深圳建市前属于阶级斗争的前线,国家根本不投资办工业,而深圳毗邻香港的特殊地理位置,和中国唯一通往资本主义世界的陆路通道口岸,使深圳在建市前商业、贸易和服务业有了少许的发展,在这种特殊背景下,才会出现第三产业的比重远高于第二产业比重的畸形结构。这一期间,因为经济特区的诞生,大量内联企业和港资企业建立,第一产业的资源大量向工业转移使深圳的工业迅速发展起来,产值不断增加,直到超过第三产业。这是在特殊的条件和起点上,完全符合工业化初期发展规律的产业结构的良性化调整。 第二时期是1982年至1984年,这一时期可说是深圳产业结构继续良性发展的时期,第二产业从42.6%的比重上,以保持着对第三产业高出二个百分点的优势继续上升至46.8%,第三产业也挟着政策优势几乎平行上升至43.3%,第一产业的资源继续大量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比重降至7.9%,这种产业结构的发展符合工业化初期的产业发展规律。 第三时期是1985年至1989年,这一时期,第三产业的曲线轨迹从下而上地与第二产业的曲线相交,超越了第二产业的比重,于1986年达到52.9%的历史最高点。而第二产业的比重却降到了39.2%的历史新低点。从一般的规律来看,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而超越第二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但深圳这一时期产业结构的变化却是违背经济规律的,因为深圳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远未达到产业结构发生这种变化的条件,只不过是政策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结果。当时,中央对深圳经济特区的部分企业率先下放了进出口权限,并且实行外汇全额留用及自由调剂的优惠政策,使特区的企业有条件以内地无法承受的高亏价格出口农副产品,然后进口国内紧缺的工业材料和家用电器等,利用国内和国外市场接轨初期的巨大价格差谋取高额利润。一时间,特区的企业掀起了异乎寻常的商贸活动。这种获取超额利润的做法,引起了全国对深圳的不满,认为特区主要是依赖有利条件诈取内地人的钱,并引发了特区产业政策应是“以工为主”还是“以贸为主”的学术论争。事实上,当时政策的作用使第三产业的产值居高不下,持续三年超越第二产业的状况,确实对深圳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主要是资源分配的不合理使深圳的经济发展受到了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