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升级、城市定位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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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特区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与开发区经济
复印期号:199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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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的五种功能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经济特区的建立主要是出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对外开放的一种战略考虑和实践,而在具体的目标设计和功能发展上,并没有依循国际上一般经济特区的通常做法,所以在我国特区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没有像各国经济特区那样主要突出某项特殊的经济功能,而是具有功能复合、目标交织的特点,带有较强的经济社会政治综合性。深圳经济特区就至少包括了五个方面功能。

      一、一般经济特区功能。这是指国际意义上的经济性特区的功能。其作用,主要是发展对外贸易或转口贸易,利用外资和技术,发展出口加工及其他经济事业,经营目标在于扩大出口,赚取外汇,增加就业,推动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此种功能,为各国经济特区的共性。

      二、改革试验功能。这是指在政治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方面探索改革路子,通过率先在有限的特区区域内进行政治和经济的广泛试验,然后将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向全国。应该说,这项功能的目标所针对的是国内现行体制,其意义并不在于特区本身,而是在于全国。1992年,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等经济特区立法权,就在于强化这项功能。这一功能为我国经济特区所共有。

      三、口岸发展和管理功能。深圳是我国通往国际市场最大的陆路口岸,是连结香港唯一的陆路通道,也是全国唯一拥有海、陆、空口岸的城市。香港回归之后,随着我国与香港的经贸关系日趋密切,深圳作为口岸的功能越来越重要。到今天, 深圳口岸已经有了非常大的发展。1995年,深圳口岸过境人数达4980万人次,占全国口岸过境人员总数的50%;过境车辆为844万辆,占全国口岸过境车辆总数的75%以上。若以1995年为基年,按10%至15%的年递增速度预测,至2000年,深港两地出入境人数将达到8500万人次,进出境货物运输量将达到3000—3500万吨。这对于口岸建设和口岸管理提出了非常高的现代化要求。

      四、城市功能。深圳虽然现在首先是作为城市建制而为众人所注意,但真正的大发展却是在其间辟地创办经济特区才开始的。深圳城市的发展和形成规模是始料不及的事情。我们今天面对的是一个以世界上最快速度勃兴起来的城市实体,一种由深港管理线地带的原始经济和政治条件嬗变过来的复杂的现代化城市机能和城市生活。反映城市化推进状况、城市空间结构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各种量化指标,日益显示出深圳作为城市越来越重要的功能。

      五、与香港衔接功能。因经济上的差异和制度上的不同,无论是香港回归前还是回归之后,在香港与内地之间,都需要存在一个相互适应的过渡带,并且,鉴于香港与内地经济方面的依存性和互补性,需要在产业、技术、信息、人才、农贸产品等领域有一个对应发展的就近区域来提供实际支援。深圳客观上承担了这一职能。

      上述功能,有的是最初设定的,如一般经济特区功能、改革实验功能、与香港衔接功能;有的当初还处于潜在状态,后来随发展而产生的,如城市功能和口岸功能。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把这些功能集合交织在一起,浑然一体。

      诸多功能决定了国际一般高级特区不能作为深圳经济特区的载体

      无论从产业构成、经济成份等因素方面分析,还是从优惠政策、自主权等制度因素分析,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在国际类型上,基本属于出口加工区性质。按照国际上经济特区发展的普遍趋势,出口加工区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一般要进行升级,从而采取一种高级化型式加以发展。其主要模式是自由贸易区和科学工业园区。由于设立特区最直接的目的是引进资本、技术、管理经验,包括提高国际市场销售能力,设立国为此要提供租税方面的优惠条件和各种制度便利,故而,特区越高级化,所提供的租税优惠和制度条件也就越有利。

      深圳经济特区也存在着升级的内在需要。这是因为,1、深圳建立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具备了消化、发展技术产品的条件;2、产业形态和功能取向显现出结构性变化和转型的必要性;3、在管理制度上建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适应了市场机制,积累了经营管理经验;4、也是最重要的,深圳需要进一步引进巨额外资、相应的生产设备和高级人才来发展先进产业、高技术产业和研制尖端技术产品。随着深圳特区在优惠政策、租税条件方面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较在逐渐丧失政策优势,因而对特区升级的要求就更加迫切。

      对于设立经济特区的中央政府来说,特区升级意味着进一步在政策上提供更多的“特区化”条件,如减税让利、更特殊的引进政策。如果深圳仅仅作为一个特区,升级作为中央政府而言是没有困难的,因为由此能够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以发展优异的产业、行业,并且在特区政策的边续性方面也是逻辑发展的一种必然推进。但深圳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特区,而是由不同功能组成的一个复合体。严格说来,同特区功能交织在一起的那些功能,有利于深圳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中发展,却不利于经济特区功能的升级。更主要的是,国外经济性特区(包括高级化的)模式,不能成为我国特区的载体,因为只有社会政治经济一体化的特区经验,才适合在我国内地推广。

      一、深圳的城市功能制约着经济特区的升级

      深圳城市是同经济特区合而为一的。特区的发展推动了城市的发展。事实上,在全国的经济格局中,深圳日益扮演着一个城市的角色。如果将深圳特区加以升级,实际带来的是深圳城市的升级。而对一个像深圳这样的大型城市采取特殊政策,在税赋和财政上实行减免让利,将会事来很多问题。例如,境内按城市经济结构组织起来的法人实体,包括上万家产销关系皆在内地的各类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后,能否正确对待这种特殊待遇而不利用与内地的制度落差去获取超额利润?即使采取有效的措施将这片区域封闭起来,但对于由城市辐射功能的口岸功能产生的年亿万人次人流和亿万吨物流能否加以严格和规范的管理?这确实具有非常大的难度。而在根本上很难加以解决的问题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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