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激励政策加剧创新无效性吗?

作者简介:
寇明婷(1981- ),女,汉族,山西应县人,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科技金融与创新政策;潘孝全(1998- ),男,汉族,山东青岛人,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创新投融资;王红霞(通讯作者)(1984- ),女,汉族,山西运城人,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科技与创新政策;李秋景(2000- ),女,汉族,湖北随州人,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技金融,wanghongxia@ustb.edu.en(北京 100083)。

原文出处: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内容提要:

已有文献较少从创新效率的无效性角度关注创新激励政策的作用。随着国家创新激励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强化政策实施精准性与有效性已成为提高企业创新系统整体效能的重要支点。基于中国 A股上市公司面板数据,运用DEA两阶段模型从企业创新无效性的视角剖析典型创新激励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政策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创新无效性的影响与作用机制。分组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成熟期企业所受税收优惠、企业规模和员工人数都显著高于成长期和衰退期企业。回归结果表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政策显著加剧处于成长期、成熟期企业的研发投入冗余,从而加剧了企业创新的无效性,但是对处于衰退期的企业则无显著作用。进一步通过分组回归,检验创新激励政策对不同所有权性质、不同行业企业的异质性影响。结果显示,所有权性质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国有企业创新无效性无显著作用,而对资源相对匮乏的民营企业的影响更为明显;行业技术水平方面,相比高技术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更易导致传统行业企业的创新无效性;行业类型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显著加剧成长期的制造业企业与成熟期的非制造业企业创新无效性。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2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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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21世纪以来科技创新对推动一国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世界各国积极推动创新发展进程,超前部署并发展创新型技术和产业。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①,2022年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强调了“要落实好各类创新激励政策,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新动能”②。在经济转型的新要求与新格局之下,如何切实加强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和引导、提升企业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是推进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关键所在。

       然而,科技创新活动产出(技术及知识)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其外部性特征,即研发活动的社会价值高于私人价值,因而企业自身研发意愿不高。同时,研发活动的高风险性和信息不对称等特性使得企业融资难、研发难,仅依靠市场调节能力难以满足社会转型发展所需(史洁琼等,2021)。因此,创新激励政策逐渐成为各国鼓励国内企业创新研发,推动国家创新发展的重要工具(Bronzini et al.,2016)。中国现有的创新激励政策包括研发补贴政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政策、所得税减免政策等,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资助力度大、资助范围广的典型政策,其创新激励有效性及对于异质性企业作用的差异性一直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张俊瑞等,2016;韩凤芹等,2020;谢斌等,2021)。

       已有研究多从研发投入或产出视角分析税收优惠创新激励政策的有效性,结论大体分为两类:一部分学者认为税收优惠政策有效促进了企业创新投入及创新绩效(Wolff,2002;石绍宾等,2017),因其弥补了正外部性导致的生产不足,缩小了创新主体投资与社会最优水平的差距(Rosen,1995),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的同时也向外界传递了企业政府关系良好、研发潜力高等利好信号;另一部分学者认为,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性尚待讨论,因其难以直接为企业输入大量资源,只能通过税收减免的方式间接减轻研发成本,使得税收优惠力度在达到一定水平之前难以对企业研发产生激励作用(冯海红等,2015),且对提升企业创新意愿、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无明显作用(韩凤芹等,2021;Liu et al.,2021)。然而,从创新效率无效性视角剖析创新激励政策影响机制的研究相对较少(戴晨等,2008;郑春美等,2015)。创新激励政策导致创新低效率(常常因为创新激励错配或者误导)的一个直接表现是导致创新投入“冗余”,包括由虚假信息导致的创新投入“冗余”。当政策激励超过创新主体有效研发所需资金时,不仅不能发挥激励作用,还可能导致低效率创新。基于效率视角对创新激励政策的作用效果进行检验,有助于揭示因政策作用导致的企业创新活动投入冗余或产出不足现象,丰富创新无效性视角相关的实证研究,进一步明晰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理。

       在探究政策激励有效性的研究中,学者们关注了企业规模(白俊红,2011a)、企业性质(Guan et al.,2016)、企业创新合作程度(周江华等,2017)、受资助方式(Guan et al.,2015)、资助规模(Guellec,2000)等的调节作用。如相较于小企业,大企业在基础设施、创新平台、人才吸引、资金规模等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小企业在创新上则面临资源短缺、管理水平不足、融资困难等现实问题。然而已有研究在探析企业创新激励政策的有效性时,较少考虑企业生命周期的影响。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处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企业的规模、营收水平、投资融资、组织结构、战略决策等差别较大(Miller et al.,1984),因而本文将企业生命周期纳入分析框架,以探究处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企业,其受政策影响的差异性。此外,企业所有权性质及所处行业也会影响创新激励政策的效果,国有与民营企业之间资源与经营理念的差异、传统制造业与非制造业的创新路径不同、高技术行业与传统行业的技术积累差距等,都将对创新激励政策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基于此,进一步分析企业所有权性质及行业相关因素的影响,可为提高政策实施精准性提供实证依据与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为探究创新效率视角下,创新激励政策对于处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不同所有权性质及不同行业企业的异质性影响,本文以2015-2020年中国上市公司面板数据为样本,通过DEA两阶段模型实证分析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政策对不同生命周期企业创新无效性的影响。进一步,本文从企业创新投入冗余角度探究企业创新低效率的原因,剖析创新激励政策的作用机制。此外,考虑到我国企业所有权性质及行业属性对企业各方面表现的深远影响,本文进一步分组检验政策作用异质性,为提高政策实施有效性提供证据。相比已有研究,本文的主要贡献如下:首先,本文通过构建创新效率两阶段研究框架,从创新无效性的角度探究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发生了资源错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创新投入层面剖析其错配的根源与作用机制;最后,结合生命周期理论,分析了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效应的差异性,为提高政策实施精准性,增强政策激励效果提供理论基础。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典型创新激励政策,近年来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Wan et al.,2022)。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多以间接减免的方式为企业研发提供资源,并向市场传递利好信号。但由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企业自身规模、盈利能力、创新意愿和研发水平均有所不同(Miller et al.,1984),税收优惠政策对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下的企业研发活动的激励作用亦表现出很强的异质性(刘诗源等,202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政策(以下简称税收优惠政策)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所享有的基本政策,使获得认定的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申报所得税,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资源的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社会认可度,并使企业有资格进一步获得高技术企业专项补贴等一系列专项政策优惠。下面将从生命周期视角对政策实施的异质性作用进行理论分析,并对企业特征导致的异质性调节作用进行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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