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相关政策解析

作 者:
蒋华 

作者简介:
作者单位:蒋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财经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新会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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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2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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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税法”)全面实施。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时,仍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先按月或按次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但由于实践中个人收入、支出情形各异,因此无论采取何种预扣预缴方法,都很难使所有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两者之间产生“差额”,而这一“差额”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来多退少补,这也是实行综合税制的绝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年度汇算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通过年度汇算,不仅可以让纳税人更充分地享受各项扣除优惠、全年拉通算账缴税,也让部分收入高、来源多的纳税人将收入加总后找税率,以更好地体现量能负担、税负公平的原则,对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新个税政策变化对个人纳税的影响,一是税负更加公平。新个人所得税法最大的变化是将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分类税制转变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更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新个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能够平衡不同收入来源但收入水平一致的纳税人税负,更好地发挥个税在促进税负公平方面的作用。二是起征点提高,税率结构优化。新个税改革将起征点由提高到同时扩大了税率的级距,使纳税人的税负普遍降低,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税负降幅更大,合理降低了广大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更能体现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三是纳税人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新个税改革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这使得负担较重的人群税收负担减轻,更能体现国家对社会上相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让那些担负着赡养老人、培养下一代重任的社会中坚力量能够充分感受改革开放所释放的红利。四是纳税人纳税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原有分类税制下,实行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的征管模式,纳税人基本上都只通过单位缴税,纳税人的纳税主体意识不强。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改为按年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除每月仍需由单位预扣预缴个税,纳税人个人还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人自行申报成为个税征管新常态,个人的纳税申报责任加重要求纳税人应学习相关知识,避免错报、漏报,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本文主要根据新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以下简称“44号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164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相关政策进行解析。

       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相关规定解析

       (一)年度汇算的主体界定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新个税法规定,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非居民个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非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其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如果是中国公民,一般情况下,属于新个税法所述的居民个人,除非因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不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如果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也属于居民个人。因此,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也可能涉及在华外籍人员。

       (二)年度汇算的范围界定

       从时间维度上看,年度汇算仅限于计算并结清纳税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年度,也不涉及以后年度。从空间维度上看,年度汇算,仅汇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依法均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税,因此,不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范围。按照164号文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如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等。

       (三)年度汇算应补(退)税额的计算步骤

       第一步,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收入”和“收入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收入”通俗讲即毛收入,即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收入。“收入额”是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专业名词,工资薪金所得以全部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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