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第四十九条对母公司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但不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但准则并未对母公司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少数股东权益所应包含的金额给出明确规定。故笔者分三种情形对母公司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少数股东权益所应包含的金额进行研究,以期为会计实务操作提供指引和帮助。 一、案例一 (一)案例简介 2018年1月1日,A公司以28600万元的价格取得B公司80%股权,以银行存款支付。A、B公司均为P公司发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且均为非金融企业,B公司的会计政策与A公司一致。2018年1月1日,B公司股东权益总额32000万元,其中股本20000万元,资本公积8000万元,盈余公积1200万元,未分配利润2800万元。2020年1月1日,A公司将持有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的25%对外出售,取得价款7500万元。出售日,B公司股东权益总额36000万元,其中股本20000万元,资本公积8000万元,盈余公积1600万元,未分配利润6400万元,B公司净资产变动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取得的净利润(2018年1000万元,2019年3000万元),B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该项交易后,A公司仍能控制B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二)案例分析 2018年1月1日,A公司取得B公司8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20年1月1日,A公司处置B公司20%股权从合并报表角度属于权益性交易,合并报表中不确认投资收益。合并报表中确认的资本公积等于出售净价减去出售日应享有子公司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金额对应处置比例份额。个别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合并报表中确认的资本公积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三)会计处理 1.A公司个别报表 2018年1月1日,A公司取得B公司80%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5600 资本公积 3000 贷:银行存款 28600 2020年1月1日,A公司将B公司20%股权对外出售: 借:银行存款 7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6400(25600×20%/80%) 投资收益 1100 A公司处置B公司20%股权后仍控制B公司,A公司仍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个别报表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徐筱婷(2017)在个别报表中将剩余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存在明显错误。 2.A公司合并报表 (1)2018年12月31日,A公司应编制如下调整和抵销分录: ①将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按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0 贷:投资收益 800 ②抵销长期股权投资与B公司所有者权益。 借:股本 20000 资本公积 8000 盈余公积 1300 未分配利润 37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6400 少数股东权益 6600 ③抵销投资收益与B公司利润分配。 借:投资收益 800 少数股东损益 200 年初未分配利润 2800 贷:提取盈余公积 1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3700 (2)2019年12月31日,A公司应编制如下调整和抵销分录: ①编制期初连续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800 ②将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按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借:长期股权投资 2400 贷:投资收益 2400 ③抵销长期股权投资与B公司所有者权益。 借:股本 20000 资本公积 8000 盈余公积 1600 未分配利润 6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8800 少数股东权益 7200 ④抵销投资收益与B公司利润分配。 借:投资收益 2400 少数股东损益 600 年初未分配利润 3700 贷:提取盈余公积 3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6400 (3)2020年1月1日,A公司应编制如下调整和抵销分录: ①出售净价与出售日应享有子公司白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金额对应处置比例份额之差300万元(7500-36000×20%)确认资本公积。 借:投资收益 300 贷:资本公积 300 ②出售日应享有子公司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金额对应处置比例份额与处置股权在A公司个别报表中账面价值差额800万元(36000×20%-25600×20%/80%)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借:投资收益 80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