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论相关具体准则适用范围的边界及关联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永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财务与会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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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2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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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确把握各具体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尤其是厘清相关具体准则间适用范围的边界,对于高质量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无疑是至关重要的。此外,捋清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之间的强关联性,有助于从总体上提升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效率和效果。

       一、厘清相关准则间适用范围的边界,确保具体准则执行的准确性和统一性

       具体会计准则均存在各自的适用范围,然而部分具体准则的适用范围条款采用排除性描述,给业界准确理解其适用范围的边界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如果理解上存在偏差,就会影响到相关准则执行的正确性和统一性,本文择其要者分别加以阐述与剖析。

       (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与相关具体准则的适用边界剖析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第二条至第五条分别对金融工具、金融资产、金融负债、衍生工具的定义进行了界定,继而在第六条对其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但多达12项的排除性描述无疑给准确理解其适用边界带来了挑战。

       12项排除性描述共涉及12个其他具体准则,分别为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职工薪酬准则、股份支付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或有事项准则、收入准则、企业合并准则、租赁准则、金融资产转移准则、套期会计准则、保险合同准则、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这12个交易事项均属于金融工具的范畴,其经济实质均与融资活动相关,由于融资活动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各有其特殊性,因此分别由其他12个具体准则加以针对性规范。

       就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而言,企业让渡了货币资金或非货币资金的使用权,实质上相当于企业在履行了融出资金义务的同时获取了约定的股东权利,进而获得了索取持有收益或转让收益的权利,因此与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相关的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的范畴,但需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予以确认和计量。

       就职工薪酬准则而言,企业获取了职工提供的劳动(劳务),从经济实质而言相当于企业融入了资金,企业在获取对职工劳动(劳务)支配权利的同时,也自然要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因此企业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劳务)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的范畴,但应由职工薪酬准则予以确认和计量。

       就股份支付准则而言,企业在获取被激励对象提供劳动的同时,分别承担了现金支付方式或股份支付方式的补偿义务,其中,现金支付方式的补偿义务,相当于企业承担了金融负债;股份支付方式行权时,被激励对象成为企业的股东,企业应向职工股东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因此与股份支付业务相关的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的范畴,但应由股份支付准则予以确认和计量。

       就债务重组准则而言,重组后的债权债务源自原有的债权债务,债务重组从经济实质上而言,是债权债务双方重新约定了权利义务关系,债务重组合同仍属于金融工具范畴。需要指出的是,鉴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体量和难度系数均较大,我国单独制定了债务重组准则,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存在形式上的差异,但已获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的理解与认同。

       就或有事项准则而言,企业依据相关约定对预计负债履行了代位清偿义务后,相应地获取了追索补偿的权利,该权利属于衍生工具的范畴,且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属于或有资产范畴,计提预计负债、代位清偿债务、获取补偿权利均属于金融工具范畴,但因所获取的补偿权利而形成的或有资产应由或有事项准则予以确认和计量。

       就收入准则而言,源于收入确认而形成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属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范畴,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由收入准则予以规范,但合同资产减值的计提应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

       就企业合并准则而言,企业支付合并对价相当于履行了融出资金的义务,在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方式下,企业获取的被合并方的各项相关资产、负债而形成的净资产则相当于企业融入了资金;在控股合并方式下,企业则获取了被合并方的控制权即股东权利。因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的范畴,但应由企业合并准则予以确认和计量。

       就租赁准则而言,租赁合同是融资与融物一体化的合同,出租方通过让渡租赁标的使用权履行约定的义务,同时获取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方享有租赁标的的使用权利,同时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因此与租赁业务相关的合同本质上属于金融工具的范畴,但应由租赁准则予以确认和计量。需要说明的是,租赁应收款的减值、终止确认,租赁应付款的终止确认以及租赁中嵌入的衍生工具应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就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而言,与所转让金融资产相关的合同仍在正常履行过程中,伴随金融资产转移合同的签署,金融资产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形成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金融资产转移业务的发生导致两个金融工具并存,但对于转让金融资产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应由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予以确认和计量。

       就套期会计准则而言,套期工具只能选用基本金融工具或衍生金融工具,由套期安排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自然形成了新的金融工具,套期会计准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套期安排制定了特殊的确认和计量规范。

       就保险合同准则而言,企业获取了向投保人收取保费的权利,同时要承担向被保险人赔偿或给付的义务,保险合同自然属于金融工具的范畴,但应由保险合同准则予以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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