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与中国的资本回报率

作者简介:
杨君(1984- ),男(汉),安徽宿州人,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投资;肖明月(1985- ),女(汉),安徽无为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投资与保险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技术创新;蒋墨冰(通讯作者)(1988- ),女(汉),浙江衢州人,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投资(杭州310018)。

原文出处:
科研管理

内容提要:

金融危机之后,中国资本回报率快速下降使得其提升机制探索成了当务之急。本文从行政执法、司法判决和法律制度环境三个层面构建了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指标,进而从理论和实证上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对资本回报率的影响机制,得出的主要结论有: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中国资本回报率的影响呈倒“U”型,上述影响在金融危机后更加显著,但区域异质性不明显;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已越过“最优强度”,对资本回报率产生了抑制效应;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主要通过技术交易机制影响资本回报率,研发效率低下使得研发投入机制不显著,“创新假象”又导致技术质量机制失效;当前,中国已陷入了“知识产权保护陷阱”,进而使得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制定进退维谷,未来亟须向自主创新转型以突破上述陷阱。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2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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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粗放型增长道路忽视了技术创新的作用,亦没有形成对技术创新的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长期存在着强名义保护弱实际保护的局面,进而导致中国技术创新激励不足。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压力增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以激发自主创新活力的呼声不断增强,且在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外部压力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步伐日益加快。自2008年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量为2.2万件,到2017年已增加到20多万件,国家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显著增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一方面可以激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以获取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还有助于技术所有者通过技术交易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1],因此有利于资本回报率增长。但对中国资本回报率的测算却发现,2008年之前,中国资本回报率多保持在15%上下波动,之后则出现了明显下滑,到2016年已降至5.16%①。资本回报率长期处于低位运行一方面导致投资动力下滑,给经济稳定增长埋下隐患,另一方面还与高质量发展的效益优先目标相背离,因此探索资本回报率提升的动力机制不仅有助于中国经济稳定增长,还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关键所在。

       为什么中国资本回报率没有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提升而提升,反而出现了快速下降?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提升是否抑制了资本回报率增长?由于已有文献对资本回报率变动机制的研究多集中在经济层面,较少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性因素,因此难以准确回答上述问题。但实际上,中国过去40年来取得的巨大发展成就,主要是依赖制度变革释放的红利,制度建设功不可没。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下,基于知识产权保护视角研究中国资本回报率问题,不仅有助于上述疑问的解答,还可基于制度层面探索资本回报率提升的动力机制,进而为中国深化知识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经验证据。

       金融危机之后,中国资本回报率出现的快速下降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进而引发了学界对资本回报率变动成因的新一轮讨论。对投资驱动型增长特征十分明显的中国经济而言,研究资本深化对资本回报率的影响一贯是热点问题,但由于资本深化影响的复杂性,其研究结论也是争议不断,究其原因便在于资本深化的过程也是技术不断进步的过程。金融危机之前,中国资本回报率没有因资本深化而出现大幅下降,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技术进步[2]。虽然技术进步是资本回报率提升的重要驱动力[3],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技术创新能力仍十分薄弱,其主要的原因便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导致的高研发风险[4]。自主创新企业面临的创新成本远高于模仿创新企业,不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会导致自主创新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陷入“创新找死”的悲惨境地[5]。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有效激励企业创新[6],但需要一定的经济与技术基础支撑[7],否则便会产生抑制作用[8]。虽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能否推动中国技术创新的研究仍存争议,但多数学者认为在短期内实施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有利的,长期则应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激励企业创新[9]。因此,在传统要素成本优势逐渐减弱的背景下,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技术创新便成了中国资本回报率提升的重要突破口。

       已有研究多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本文基于知识产权保护视角研究资本回报率的变动机制,可能贡献在于:一是基于行政执法与司法判决层面构造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衡量指标,避免了GP指数仅从立法层面衡量知识产权保护的缺陷;二是已有文献多基于经济因素视角探索资本回报率提升动力,本文基于制度层面的研究为解释中国资本回报率变动成因提供了新思路;三是借助中介效应模型验证知识产权保护能否通过研发投入、技术交易和技术质量三个机制影响资本回报率,研究结论有着重要的政策启示,即在重视技术引进的同时,还应提升研发投入效率并实施质量导向型技术创新政策,以构建资本回报率提升的制度保障;四是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在较为宽松时便出现了抑制效应,这一发现为中国解决资本回报率快速下降问题引入了制度层面的思考。关于中国可能陷入“知识产权保护陷阱”的判断,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最优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也为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新启示。

       1 研究设计

       1.1 研究假设

       1.1.1 知识产权保护对资本回报率的影响机制

       与以往文献多注重单一环节研究不同,本文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是一个动态的长期过程,可能涉及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交易等环节,因此本部分从技术创新投入(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产出(技术质量)和技术创新交易(技术交易)三个方面,分析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技术创新影响资本回报率的理论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提高研发投入促进资本回报率提升。首先,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研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技术创新成果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并通过新产品生产、技术授权与转让等活动获得研发回报,进而激励企业进行研发投入[10]。其次,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的投资保护作用能够倒逼技术模仿者加强自主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提高模仿创新成本,加上自主创新企业对前沿与核心技术成果的授权转让多持谨慎态度,因此技术模仿者在模仿成本上升且又无法购买的情况下,不得不加强自主研发投入力度。最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还能吸引发达国家到本国设立研发中心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进而通过传播先进研发经验、吸引世界研发人才、与本国研发中心合作等方式,提高本国研发投入。

       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促进技术交易实现资本回报率提升。第一,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降低技术交易的非市场交易成本,而低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则会导致技术交易成本上升,抑制技术交易。第二,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对技术侵权行为的惩罚,倒逼技术需求方加大技术购买力度,进而提高技术交易额。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可以推动技术的跨国交易,Branstetter等[11]也发现跨国公司更愿意向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的国家转移技术。第三,知识产权保护还可通过活跃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技术交易。技术交易市场能够有效减少供需双方搜寻时间和成本,进而有助于技术研发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精准技术研发,减少无效研发以提高研发回报率[2],技术需求方则可以快速获取先进生产技术,加快新产品上市步伐以提高资本回报率。另外,知识产权保护还能够催生越来越多的企业减少或放弃产品生产,并专注于技术研发,进而通过比较优势的建立提高资本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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