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在我国即将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历史征程的关键时刻,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群众住房问题持续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旨在解决高房价背景下中低收入人民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我国持续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举措。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要求加快建立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的双重保障住房制度,进一步增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将继续加强“住房不炒”的要求,加快建设住房保障供应体系。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有助于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完善现代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随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稳步推进,住房建设规模和建成数量逐年增长,政府财政预算与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审计落实情况离不开监控系统科学客观的监督、鉴证与评价。特别是国家审计机关持续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有效保障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落地和任务推进,监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 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理念,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各项审计资源投入力度,全方位开展公共资金、国有资产以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的监督审计工作。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政策文件,将审计全覆盖作为新时代开展审计工作的指导要求。文件特别强调实施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是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实现关于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的全面覆盖。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于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重点民生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2021年1月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指出,全国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积极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键部署取得实效。截至2020年,审计署连续八年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审计项目,围绕传统审计做出最大限度的优化改进,以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任务推进为抓手,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专业化程度高、涉及范围广、反应速度快的优势,突出审计重点,积极提高制度执行力、科学完善制度体系、全面促进深化改革。 早在2012年,审计署业已发布《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正式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纳入常规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公告围绕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审计评价建议以及审计整改情况等进行披露。旨在全面分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实践现状,本文选取审计署2011-2018年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样本(审计署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公告仅披露到2018年),归纳总结审计结果公告发布数量与类型特征、内容与审计方法的趋势演变,深入研究跟踪审计过程中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住房分配以及政策落实四个阶段的问题演化,剖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整改落实与问责效果,进而提出推进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对策建议,夯实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础。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趋势演变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公告发布数量与公告类型 自2012年起,审计署开始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常规审计项目,累计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8份。具体情况见表1所示。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公告已经形成以跟踪审计结果独立公告为主体,中央预算财政执行整改公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结果公告等非独立公告合并反映的基本公告类型结构,详细披露各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的主要概况、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处置建议和整改情况。由此可见,政府通过多元化的公告类型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与拨付的管理绩效和实践成效,及时发现排查违法违规问题,积极整改并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反映出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对象 旨在有效解决居民住房保障难题,我国政府在持续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资金和建设资源投入力度的同时,依据当前实践成果不断完善补充相关政策规范,确保中央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2011-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统计,我国实际竣工保障性住房达到4700万套,累计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百万户。具体情况见表2所示。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对象围绕工程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展开,重点评估项目资金投入与建设情况。契合国家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政策导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供给能力持续增进,实际竣工住房数量远超当年目标任务,充分改善住房供给侧结构,资金筹集总额逐年增长,形成“财政资金一社会融资”双渠道的筹资结构,进一步凸显投资稳增长作用,大力推动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