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业会计核算与税务的影响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凡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准则收入确认要依据合同和客户,并设计了“五步法”模型。因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建筑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发生了显著变化,建筑业在执行准则中遇到了多处疑惑和难点,新收入准则规定对建筑业实务操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为了使新准则与实务同步,也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会计工作,本文结合案例对建筑业执行新收入准则中主要会计事项进行剖析,总结出新准则对建筑业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的影响与应对措施,并提出优化建议,便于建筑业财务人员准确理解并应用准则,实现建筑业务流程和会计工作的有机融合。 (一)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从会计科目设置角度,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建筑业调整和增设了部分会计科目。其中合同资产、合同负债是对财务报告最直观体现的变化。其实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作用是在当一个合同还没有结束时,企业所形成的资产或负债反映在财务报告中。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结算分别在财务报告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中反映。 从收入确认和计量角度,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按某一时间段履约,按新收入准则投入法中的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根据履约进度分别确认和计量当期收入和成本。新收入准则强调合同和客户是收入确认的前提。 从会计记录角度,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建筑业已经习惯了传统的会计记录方法,而新收入准则针对盈利合同和亏损合同涉及的主要的会计核算环节采用了新的会计记录方式。要求会计核算人员要尽早熟悉和把握新收入准则会计记录模型。 从收入披露角度,“五步法”模型各步骤的判断和执行对建筑业带来很大的影响和难度,也使得建筑业的财务处理流程变得更复杂。对建筑行业而言,大量的合同就代表着大量工作量,而合同就是工作量的来源。财务人员需要准确并快速分摊合同交易金额,还要关注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和合同成本相关方面的问题。建筑业涉及的合同复杂,往往需要提供多项产品和服务,这个时候就需要企业对合同管理进行规范管理,明确合同的各类条款,帮助财务人员更好地按照“五步法模型”识别履约义务,减少会计人员的实物操作困惑。因此应全方位强化合同识别,加强合同管理。 (二)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业税务管理的影响 目前,我国开征18个税种,对于建筑业来讲增值税和所得税涉及的税收负担比较大。新收入准则的全面实施对建筑业发票的开具与取得、税收销售额和收入额以及财务数据资料的协调产生较大的差异和影响。 从税种角度分析,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相比营业税要求建筑业要做到精细化管理。从增值税税收负担率角度看,有个别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缺乏税务管理和筹划,再加之施工项目缺乏增值税抵扣凭证,个别地区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争抢税源,建设单位和部分供应商挤压价格和利润等诸多因素,造成部分建筑业增值税税收负担增高。实务中,施工企业考虑税收负担和现金流量因素,部分建筑业只有在收到工程款时才给建设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然后根据发票的金额,在会计上确认收入。本文认为实质是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因此,在实务中就会出现建筑业按照履约进度和权责发生制要求应该在本期确认收入,但是由于业主没有及时结算工程款,建筑业已经垫付了大部分的材料款和人工费,如果一旦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了收入,就会发生相应增值税或所得税纳税义务,但是建筑业没有足够的资金缴纳税款,因此,建筑业就会出现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的尴尬。 从增值税纳税义务角度分析,建筑业以销售服务为主业,按新收入准则要求按照时间段履约来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建筑业就应该按照履约进度来确认资产负债表日的收入,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看是不是收取了工程款和是否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但是在实务中会有大部分建筑业没有收到工程款,也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对于没有收到工程款也没有开具发票的企业要看合同是否约定了结算时间,如果合同约定了结算时间点,企业没有收到工程款,也没有开具发票也应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也要及时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收入的确认时点和纳税义务时点不同步的问题。因此,加强收入确认时间和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协调也是建筑业和税务机关非常关注的问题。
二、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业主要会计事项财税分析与应用 建筑业是受新收入准则影响较大的行业之一。在实务中,由于建筑业自身经营模式的复杂性,对新收入准则把握不够,有些建筑业执行原《建造合同》准则,因此建筑业如何把握新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差异与衔接是关键问题。以下通过具体案例详细分析建筑业新收入准则下的主要会计事项实务。 [案例1]冀石建筑工程公司与嘉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项不含税造价为5800万元的某普通住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该合同不可撤销。工程于2021年10月开工,预计2024年6月完工。冀石建筑工程公司全面负责普通住宅工程的施工管理,每年嘉诚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施工进度与冀石建筑工程公司进行结算(表1),预计工程总成本为5500万元。该公司按投入法中的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