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091.91 在固有的印象中,“平均”概念往往是与平均主义勾连在一起的,这使得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着非同寻常的“坏名声”。在马克思主义领域,这种理解往往是与马克思对“粗陋的共产主义”的批判联系在一起的。然而,实际上马克思对“平均”概念的理解不仅仅局限于此。通过对其基本文献的梳理和考察可以发现,他对“平均”概念的理解大致有两种,并呈现出不同的理论效应。一是他在《巴黎手稿》中探讨共产主义的初级形式时,以“平均主义”之名来表示对它的批判。此种“平均”概念之所以遭到马克思的极力批判,是因为它事实上是在借助某种外在的强制力来消解社会,通过无限扩张的主观意志使得每个个体同质化或平均化。这样一来,它不仅抹杀了差别性,使得特殊性无法得以保存,而且阻碍和终止了特殊性和个别性向真正的普遍性转化。归根到底,它是一种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均分状态。二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中,他借助于平均数、平均价值、平均利润等概念揭示了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的本质关系、资本诸形态的转化、平均利润率下降趋势等核心议题,并由此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结构及其形成过程,它们在理论上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此种“平均”概念是一种客观的运动过程,是一种保存差别性的平均化过程,是考察资本运动规律的核心思想通道。归根到底,它是一种辩证法意义上的、指向事物自我否定的过程。为了更进一步地说明马克思对这两种“平均”概念的不同理解及其理论效应,我们主要基于《巴黎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第三卷等展开阐述。 一、作为消解事物内部差异的“平均”概念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巴黎手稿》“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部分批判“粗陋的共产主义”时,直指其核心要义是忌妒心和平均主义。正如舒尔茨在批判当时的政治经济学家时所指出的,他们无论怎样都始终只关注物的世界(Sachenwelt)和产品的堆积,以及工商业的扩张,而“不研究人性本身内部的生产本质”(科尔纽,第143页)。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学家不同,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对人性自身内部的生产本质作了更为深入的阐发,进而能够直指“粗陋的共产主义”中“人性”的症结,即忌妒心和平均主义。在他看来,共产主义最先是作为普遍的私有财产而出现的,共产主义在它的最初的形式中不过是私有财产关系的普遍化和完成。这是从私有财产的普遍性来看私有财产关系的。由此,这种忌妒心和平均主义主要表现在如下维度:一方面,把不能被所有人占有的物质财产全部消灭;另一方面,以强制的办法抹杀每个人之间的才能差别,试图以此消灭私有财产产生的土壤,彻底实现每个人之间的平等,甚至不惜以动物的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即以公妻制的方式来反对现代婚姻。马克思对此一针见血地指出:“任何私有财产,就它本身而言,至少对较富裕的私有财产怀有忌妒心和平均主义欲望,这种忌妒心和平均主义欲望甚至构成竞争的本质。粗陋的共产主义不过是这种忌妒心和这种从想像的最低限度出发的平均主义的完成。”(马克思,第79页) 也就是说,“粗陋的共产主义”并不是要废除私有财产,而是要均分现有的财产。在此意义上,以外在的和强制的方式把私有财产的占有拉到均等水平的做法,并不能使整个社会真正进入共产主义,而是对整个文化和文明世界的抽象否定。这种做法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因为它不是对私有财产的真正扬弃,而是向贫穷和那些仅有粗陋需求的人的非自然的简单状态的倒退。显然,这种简单的、直接的、粗暴的、“劫富济贫”的“平均”是马克思必定要摒弃的。正如他于1843年9月在给卢格的信中批判卡贝、德萨米和魏特林的共产主义时所言:“这种共产主义本身只不过是受自己的对立面即私有制度影响的人道主义原则的特殊表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8页)在哲学上,这种“平均”是指将私有财产转化为一种空洞的普遍化,抹杀个人对私有财产占有之间的差别,即只保留普遍性的形式,而抛弃特殊性的内容。没有特殊性的普遍化是贫乏的、粗陋的。在现实性上,这种平均的做法是消极的。所以,在这里,马克思是站在现代文明的高度批判这种忌妒心和平均主义的。对此,科尔纽也指出:“人的多方面的需要的广泛发展,使真正的共产主义不同于粗陋的共产主义,因为粗陋的共产主义拒绝文化上和生产上既有的成就,从而返回到禁欲的、违反自然的、原始的简单状态去。”(科尔纽,第216页) “平均”之于共产主义社会仅具有消极的意义?马克思并不这么认为。一方面,把历史发展和人类发展从高阶拉向低阶的“平均主义”(reduce things to a common level)确实是一种倒退;但另一方面,为了实现历史发展和人类发展朝向更高阶进展的“平均”则是必须的和积极的。马克思在规定未来的社会所有制时有如下观点。首先,土地以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共同所有。全社会共同所有意味着什么呢?不就是每一个个体作为共同体的一员参与其中,平均地但以共同体的方式对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吗?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能彻底改变资本主义范围内生产资料归某些私人所有的状况,进而铲除私有财产关系的社会土壤。其次,生活资料归每个人所有。在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即归每个人所有的前提和基础上,生活资料则由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消费。这种消费显然不是平均的,而是个性化的,是由人的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决定的。在这里,虽然每个人的才能有高低之分、贡献有大小之别,但是他们的劳动和能力都是作为社会共同劳动的一部分参与其中的,所以个别劳动不存在依靠外部的中介——如货币——向社会劳动进行转换的过程。由此,在平均所有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状况下,共同体成员个性化地占有生活资料其实是对前一种“平均”的扬弃,是对私有财产的真正扬弃。换句话说,如果由平均地所有导致平均地占有,是一种消极的平均主义的话,那么为了不平均地、个性化地占有而要求平均地所有,则是一种历史必然,是一种积极的平均主义。而积极的平均主义不正是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基本旨趣吗?要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就需要保障每个人的差别性、特殊性,进而使得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在普遍性的意义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