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只有企业所有资源都服务于企业战略,企业所有行动都指向企业战略,才能持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防范与控制风险能力、有效利用与合理配置资源能力和社会贡献能力,也才能最终促成企业战略目标的达成。而业财融合区别于传统财务管理模式的最大优势和创新点在于,其围绕企业战略统一了财务和业务部门的经营理念,建立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地位平等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了财务和业务部门无边界无障碍沟通交流,促成了心齐劲足的良好企业局面。因此,业财融合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恰当工具和方法,企业战略目标是实施业财融合的最终目的和结果,两者之间形成了相互衔接、密不可分、高度协同的正向推动关系。 追求效益和价值最大化是财务和业务部门共同遵循的最高理念和行为准则。在业财融合模式下,财务和业务部门树立高度一致的经营理念,一切工作围绕着效益和价值创造开展,这为持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企业在持续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内外部风险考验,如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等。每一种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都涉及多个不同的职能部门,企业实施业财融合后,由于财务和业务部门将追求效益和价值最大化作为最高理念和行为准则,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有效避免企业损失成为财务和业务部门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一般是由财务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对企业一定期间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并不是单纯的财务运行情况分析,更不是财务部门单个部门的分析。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业务部门没有树立大局观和全局意识,本位主义思想较为严重,缺乏深度参与经济活动分析的意愿,尤其是在涉及本部门指标完成值与目标值存在较大差距时,因过于担心触及本部门利益,也就更不愿意配合财务部门分析差距形成的原因,最终只能由财务部门依据有限的资料“闭门造车”或是“假数据真分析”,失去了经济活动分析引导和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企业实施业财融合后,财务和业务部门基于共同的目标追求,部门及岗位间高度互信互通,彻底打破了部门和专业壁垒,进一步畅通了信息交流渠道,企业各部门勇于揭露矛盾、暴露问题,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进一步提升了经济活动分析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业财融合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实施业财融合难点分析 (一)企业部门之间经营理念不统一 企业经营理念是企业经营应遵循的根本原则和核心思想。因此,财务和业务部门在推动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进程中,必须遵循统一的企业经营理念,没有这一理念两者就失去了解决问题的共同基础。当前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各部门更多的还是站在部门角度而非企业角度考虑问题,在贯彻落实企业经营理念上还存在较大差异。如财务部门更多关注成本费用是否下降、效益目标是否跟上预算进度,却忽视了因成本费用投入不足给业务部门造成的工作被动及影响,甚至对企业战略产生不利影响;安全管理部门更多关注安全隐患治理资金是否充足,对安全隐患治理资金持有“来者不拒”“多多益善”的心态,却忽视了因“过度投入”带来的资源浪费及投入与产出的辩证关系。企业部门“各说各话”的结果,必然与遵循统一的企业经营理念产生的结果南辕北辙,最终不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企业部门之间本位主义严重 部门本位主义,又被形象地称为“部门墙”,企业规模越大,“部门墙”现象越严重,横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将各部门划分成一个个独立系统,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理解和有效沟通,其典型特征是部门利益高于企业利益。当前企业中大多数部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本位主义,在考虑和解决问题时,往往会过多考虑本部门利益而忽视了企业整体目标,很少站在企业或全局角度去考虑和解决问题,不愿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导致企业整体运行效率低下、内部推诿不断。如财务部门看到业务部门忙于申报各类项目,没有主动与项目申报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没有分析项目实施后能否为促进企业发展带来更大好处,而是单纯从控制成本费用角度出发抵制项目审批;装备管理部门不考虑企业当年的投资规模指标限制,也未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技术发展部门倾向于在生产运行中采用最先进的工艺技术,不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实际需求,更没有考虑未来的市场工作量是否饱满以及投入产出比问题等。 (三)企业部门信息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建设被广泛应用于企业各个部门,往往很多部门都各有信息系统,每个信息系统都有自己的开发商、数据库、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用户界面。大部分信息系统相互隔离、独立运行,所产生的数据、信息和资源难以共享,逐渐形成了“信息孤岛”。还有一部分信息系统适应线上审批需要,处于“半开放”状态,这部分信息系统仅对涉及的线上审批部门开放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以外的相关数据不能够实现共享,如合同审批业务涉及财务、生产、技术等企业相关部门。这些部门除在合同管理系统履行审批职责,像甲乙方单位名称、产品或劳务价格、付款期限、违约条款等相关合同信息,是不能够根据本部门需要在合同管理系统整合提取的。因此,财务等有关部门在进行分析或决策时,还需要依靠人工使用电话或邮件方式从相关部门收集整理数据,但这样收集的数据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质量标准,不仅数据的可靠性难以保证,而且还给使用部门带来了大量重复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