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问题与文献梳理 志愿服务是居民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形式,也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对志愿者身心健康、社会资本积累和个人职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还有助于提高社会群体信任水平、促进社会融合以及推动社会发展[1]。志愿服务在许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我国广大青年志愿者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2]。志愿服务也被认为是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和发展的重要手段[3],但是由于户籍等因素影响,流动人口特别是乡城流动人口就业质量显著低于本地人口[4],并且流动人口参与志愿服务意愿显著低于本地人口[5]。就业是民生之本,高质量的就业有助于青年流动人口改善生活境遇、提高社会地位[6],还有利于青年流动人口更好地通过志愿服务与本地市民积极互动,实现高质量的社会融合。“80后”“90后”和“00后”正成为流动人口的主力军,他们具有更高的教育水平,更强的代际身份认同,更频繁的社会参与和更高的社会融合意愿[7]。通过组织化参与志愿服务引导青年流动人口参与流入地社会生活,有利于拓展他们的社会网络,增加他们与城市本地人口的交流,降低群体间的社会距离,从而推动青年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和市民化进程[8]。 国内外主要从动机理论、社会资源理论、文化适应理论、环境理论、社会人口特征等角度解释流动人口参与志愿服务。动机理论认为,流动人口参与志愿服务以获取资源,提高自身能力,适应当地文化,获得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为目的[9]。社会资源理论认为,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等资本因素会影响流动人口参与志愿服务[10-11]。文化适应理论认为,语言能力、生活习惯、市民身份、迁移时间等反映文化适应情况的变量都会影响流动人口参与志愿服务[12]。环境理论强调社区、工作单位、政府等中观和宏观组织因素影响流动人口参与志愿服务[13]。社会人口特征方面,性别、婚姻状况、年龄等因素也影响流动人口参与志愿服务[14]。在国内外研究中,有研究者从就业质量维度出发探讨其对个体参与志愿服务的影响,结果表明就业稳定性、工作收入、单位性质、工作时间等因素均影响个体参与志愿服务[15]。稳定的就业状态有利于个体参与志愿服务,相对于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由于缺乏组织身份、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会更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长期失业人员往往会被排斥在社会生活之外[16];自雇、临时雇佣关系的不确定性使个体有较大的生存压力,对其参与志愿服务有较大负面影响[17]。工作收入对参与志愿服务的影响并非线性关系,中等收入群体参与志愿服务可能性最高,高收入人群次之,低收入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可能性最低[18]。更高收入人员和更低收入人员往往更看重时间的市场价值,因此会减少参与非工作活动的时间;相对于固定薪酬工作人员,时薪工作人员更看重时间的价值,其参与志愿服务可能性更低,并且参与活动时间也更少[19]。 在公有部门和非营利组织工作的个体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可能性更高[20]。因为公有部门和非营利组织从业者相对于私营部门从业者有更强的公共服务动机、为他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且因为自身网络的嵌入性,更有可能被要求或邀请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1]。职业类型与个体参与志愿服务行为密切相关。现有研究从社会资源理论视角进行分析,发现拥有较高职业地位的从业者比拥有较低职业地位的从业者更有可能参与志愿服务[22]。 工作时间对个体参与志愿服务的影响缺乏一致结论,有研究发现个体工作时间并不影响其参与志愿服务[23],但也有研究发现工作时间对于个体参与志愿服务的影响呈U型曲线特征,即每周工作时间最多和最少的个体更有可能参与志愿服务[24]。兼职工作者比全职工作者更有可能参与志愿服务[25]。国内关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对个体参与志愿服务的影响主要隐含在社会融入中,一般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群体的社会参与意识更弱。[26]。 总体而言,当前关于就业质量对个体参与志愿服务影响的研究主要从就业收入、就业单位类型等单一变量出发进行讨论,并且相关研究结论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青年流动人口是社会参与的重要践行者,但当前针对这一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研究较少,从综合性就业质量角度进行的分析存在拓展空间。由此,本文基于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深入分析就业质量与青年流动人口参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层面进一步厘清就业质量影响参与志愿服务的内在机制;在实践层面,为志愿服务组织创新流动人口志愿服务方式、提升青年流动人口参与志愿服务意愿提供参考,同时也为青年流动人口实现高质量就业、发挥就业政策对志愿服务的引导作用提供政策建议。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简称CMDS 2017)。该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成比例的PPS抽样方法,调查对象限定为在流入地居住1个月以上、非本区(县、市)户籍年龄在15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共获取有效样本169989个,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本文研究对象为青年流动人口,参考我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27]对青年的年龄界定,本文将样本年龄限定在15-35岁。劳动合同、职工医疗保险等就业质量维度的分析更适合于受雇群体,因此剔除了未就业、雇主、自雇劳动者等其他就业状态样本,同时剔除含缺失值的样本,最终得到42456个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