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85(2022)03-0029-15 DOI:10.12046/j.issn.1000-5285.2022.03.004 时间是《资本论》剖析资本主义运行过程的重要突破口,也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核心概念。对《资本论》时间理论研究的已有成果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阐述劳动价值论的时间基础。比如马天俊认为抽象劳动形成价值,而且“商品的时间性要素(价值或抽象人类劳动)对商品的空间性要素(使用价值或具体劳动)道成肉身般的异化性侵蚀”①是一种隐喻。第二,分析剩余劳动时间及其意义。比如刘雄伟认为“所有的剩余价值都是来源于劳动在量上的剩余,也就是同一劳动时间在量上的延长”②。第三,阐述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关系。比如余静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由时间是以社会劳动时间为前提的,而在未来社会,“自由时间和劳动时间相辅相成,促进彼此质的提高”③。第四,各种时间类型的区分。比如张雄、速继明认为“马克思的时间结构是指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自由时间的比例关系”④。已有成果对马克思构建《资本论》时间体系所使用的辩证方法研究不够,没有系统论述《资本论》时间的辩证综合特性。马克思认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⑤。从辩证法的角度去看时间,要看到时间包含的肯定性部分与否定性部分之间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因此《资本论》研究的时间总是内在地包含两种相互对立同时又相互统一的时间要素,从而使时间成为辩证综合的时间。《资本论》阐述了三对时间的辩证关系:个体时间与社会时间的辩证统一、质性时间与量化时间的辩证统一、事实时间与价值时间的辩证统一,这三对时间的辩证关系构成了《资本论》的辩证时间观。辩证时间观是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在时间理论上的运用,也是他对时间观念的重要创新与突破,对于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个体时间与社会时间的辩证统一 个体时间和社会时间是两种不同主体的时间,但是个体总是社会中的个体,社会也是由个体组成的,因此个体时间与社会时间又难以分离。《资本论》中的劳动时间、社会历史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既涉及个体劳动的过程,也涉及整体社会历史对其的影响。马克思在构造其时间哲学时,以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恰当地统一了这两种主体的时间,让劳动时间、社会历史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为综合了个体时间和社会时间的辩证综合时间。 (一)个体时间与社会时间的含义 个体时间是《资本论》构建时间理论和批判资本主义的重要出发点。《资本论》中个体时间的主体主要指的是劳动者,劳动者的个体时间主要表现为劳动时间。劳动时间就是劳动过程本身,因为时间所衡量的真正对象是人的劳动过程,所以“生产实质就是起对象化作用的劳动时间”⑥。《资本论》认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⑦。第一,劳动过程中的意识活动时间是劳动过程的核心部分,因为“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⑧。如果缺失有目的的意志性因素和对规律把握的理性因素,物的运动就不是劳动过程中的运动,而是单纯受物理规律控制的机械运动。当然,身体运动也从属于劳动时间,因为意识必须运用“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⑨作用于自然界而成为真正的劳动。第二,劳动资料的运动从属于劳动过程。因为“自然物本身就成为他的活动的器官,他把这种器官加到他身体的器官上,不顾圣经的训诫,延长他的自然的肢体”⑩,所以成为肢体运动一部分的劳动资料与肢体的运动一样是劳动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劳动资料的进步也会带来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导致生产同样产品的劳动过程缩短,因此劳动资料的变化会带来劳动时间的变化。不仅如此,自动化机器的运转也从属于劳动时间,因为“机器不在劳动过程中服务就没有用”(11)。尽管劳动资料的自动化带来劳动者的劳动时间的减少,整个生产过程会“越来越接近自然力的服务”(12),但是不能因为机器的自动化时间变长而忽略工人为机器运转所做的隐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时间。第三,劳动对象的运转是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因为不改变劳动对象的劳动不能算作生产劳动,只能算是劳动者自身的运动。劳动对象的运转也包含了劳动者为劳动对象运动所付出的劳动过程。 对劳动时间的界定要注意两点。第一,虽然劳动的三要素是劳动时间的一部分,但是劳动时间却不是三者运动的简单相加,而是劳动者通过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的过程。劳动时间是从劳动者开始劳动到停止劳动的时间,这其中有三种不同的状况。其一,当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同时运转时,或者劳动者需要不断施加劳动于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时,整个过程都属于劳动时间。当劳动者不参与直接的生产劳动,却参与监管自动化的机器时,这个劳动过程也是从开始到结束都是劳动时间。其二,当劳动者要多次施加劳动,中间却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等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自动化运动,这时候工人在工厂中并没有下班,而是在等待继续劳动或在准备继续劳动时,就要把全部上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比如“工人在15小时之内是属于工厂,其中还不包括上下工走路的时间”(13),因此仅仅计算工人开工的时间,就忽视了工人5个小时为了开工所做的体力、智力上的努力和时间上的耗费。这5个小时中,工人虽然没有进行生产运动,但仍然为其运动等待、准备、练习,甚至跑动。这些劳动过程会从劳动对象上反映出来,因为它能够“当作一定量的劳动吸收器”(14)转化为劳动成果,“劳动不断由动的形式转为存在形式,由运动形式转化为对象性形式”(15),从而体现出工人为等待、准备10小时的生产劳动所耗费的5个小时的劳动时间。其三,要区分劳动时间与生产时间。劳动时间是劳动者工作或者在上班地方准备工作的时间,但是当劳动者停止劳动之后,有些生产过程却需要大量的非劳动的自然过程的时间。比如“榨出来的葡萄汁,先要有一个发酵时期,然后再存在一个时期,酒味才醇”(16),这个发酵时间是工人不再劳动的时间,因此就不是劳动时间,发酵时间加上劳动时间才是生产时间。第二,劳动时间指的是实在的劳动过程,而不仅是被计算和统计的时间过程,因为被计算的劳动时间奠基于真实的劳动时间,因此要搞清实在的劳动时间和被统计的劳动时间的区别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