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的涉税风险及应对

作 者:

作者简介:
汤凤林,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重庆 400067;许肖瑜,鑫瑛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 201306。

原文出处:
财会月刊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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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2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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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受疫情影响,世界主要经济体国家GDP也开始出现负增长,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然而,中国经济2020年就止跌企稳,2021年增速达到8.1%,在世界十大经济体国家中仅次于印度。从行业发展来看,基于互联网概念和网络技术的产业异军突起,给经济增长带来新动力,跨境电商就是其中之一。据《中国日报》报道,中国、英国、美国、法国、越南、韩国和印度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跨境电商销售额均呈现逆势增长。我国一大批跨境电商和服务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如阿里巴巴国际站、环球资源、大龙网、Made-in-China、eBay、Wish和环球易购等电商平台,联邦快递、中国邮政等物流公司,支付宝、PayPal等支付平台。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增长迅速。据统计,我国跨境电商2021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98万亿元,其中跨境电商出口1.44万亿元,同比增长24.5%,增速全球领先。

      跨境电商销售额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税务风险的指数级积累,如:电商普遍委托第三方平台出口退税,导致境外收入无法阳光化;为突破5万美元结汇限制,通过电子支付平台直接将境外收入汇回,由此面临被税局检查的风险;若汇入境内企业主个人账户,可能会面临税银“联合惩戒”的风险;从电子支付平台直接汇入境外账户,则可能面临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带来的居住国纳税风险;若通过关联企业开展转让定价,可能面临被税局调整的风险等。

      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已经关注到电商行业的纳税乱象①,正在或已经采取监管措施②。尤其是随着我国金税四期提上议事日程,税务征管与稽查双线并举,对于偷逃税款行为可以无限期追征税款并处以滞纳金和罚金,跨境电商的税务风险不断加大。实践中,由于跨境电商行业的公司实体极多,海外店铺代持现象普遍,风险过度分散且不易控制,任何环节的税务风险都可能直接影响企业主的全盘业务。尤其是在疫情“新常态”下,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跨境电商有必要充分认识其税务风险并积极应对。

      二、疫情“新常态”下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的运作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跨境电商成为最重要的对外贸易新业态。跨境电商经由平台发布销售信息,物流企业直接把商品发往海外消费者,可减少传统的外贸、分销等中间环节,大大缩短外贸交易链条;并且由于跨境电商大多直接面对消费者,每次交易金额小,相对传统外贸交易其成本低、风险小,能灵活应对国际市场的变化,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疫情暴发限制了经济主体的活动范围,线上消费取代线下消费成为消费者的主要购物形式,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跨境运输网络的日益发达使得跨境网购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跨境电商出口贸易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

      1.跨境电商委托第三方平台代理退税

      (1)传统外贸出口的业务模式和涉税问题。传统外贸出口是企业先从国内其他企业采购产品或生产产品,然后由出口企业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放行,货物运送到目标国企业,进行分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由企业与供货方或目标国进口商通过市场议价方式确定;企业出口的整个过程都接受海关监管,出口产品的品名、数量、价格、目的地等信息都由海关记录在该出口企业名下;出口企业收到以外币计量的货款后,通过银行结汇并在网上进行收汇核销,完成整个出口流程。涉税方面,根据消费地征税原则,出口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出口环节免税和进口国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税收政策。具体来说,出口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照“先征后退”政策,可依据采购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办理出口退税,从海关获得最高13%的退税,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出口企业赚取的利润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息分配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2)跨境电商多选择委托第三方平台代理退税。由于出口退税要求高③,而跨境电商大多从国内小微企业、个体户等处购进货物,难以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即使部分电商按时足额获取了进项发票,也因出口退税面临海关、外汇管理局、税务、银行等多部门监管,退税流程复杂。加上跨境电商多由中小型公司发展起来,其财税人员通常没有掌握退税方面的技能,导致跨境电商自己申请出口退税并不顺畅。另外,由于大多数跨境电商的出口业务货值小、笔数多,如果电商逐笔完成完整、合规的出口退税流程,则退税成本将会很高。因此,跨境电商一般委托第三方平台(如“京贸通”“速卖通”等)代为退税。因为第三方代理机构可以集中处理复杂的退税流程,跨境电商只需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待遇。

      对于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出口部分,原本只能享受无票免征待遇,实践中许多物流公司设法将包裹包装后由其委托的收发公司操作,跨境电商只要付出一定成本,没有进项发票的部分最终还是能享受到出口退税优惠。

      2.跨境电商出口贸易的“三流”流程分析

      (1)跨境电商的货物流。货物流是指跨境商品从境内采购再销售给境外消费者的流转过程。跨境电商从境内采购商品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将商品销售到境外,根据直接销售对象的不同,分为B2B和B2C两种模式。B2B模式下,跨境电商会在海外设立一个仓库,事先把从国内供应商处买进的商品通过快递、空派、铁路以及卡航④等方式,发往海外仓库FBA(Fullfilled By Amazon,简称“亚马逊海外仓”),收到海外订单(如在亚马逊网店上收到订单)后再发往海外客户。设置海外仓不仅可以降低单次寄件成本,还能节省路上送达时间。当然,也可以在海外仓的基础上,在当地寻找一个分销商,由这个分销商把商品邮寄给消费者。在B2C模式下,跨境电商接到海外电商平台(如亚马逊)的零售订单后,国内供应商通过物流公司(顺丰等)直接把商品从国内仓库寄往国外消费者。如果发生退换货,可以选择就地返销或销毁,也可以集中至跨境电商在香港等地设立的中转环节公司处理。但由于香港对离岸收入的利得税豁免条款明确要求业务在香港以外地区发生,若在香港设置集中处理退换货的仓库,会使香港公司无法享受离岸业务的利得税免税待遇,因此,现实中跨境电商对退换商品多采用海外就地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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