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与美德之后:儒家伦理中的“专注”与“动机移位”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明书,浙江大学哲学学院。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专注”和“动机移位”由关怀伦理学家诺丁斯提出。“专注”指的是关怀者全神贯注于被关怀者的伦理关系;“动机移位”指的是因关怀者将自己的行为动机转移到被关怀者身上而产生关怀关系。当关怀者专注于被关怀者,且两者的动机达成一致时即能产生适当的道德判断。以道义论、美德论等西方伦理定位儒家伦理往往产生困难,因为儒家伦理在进行道德判断时,需要综合评估动机、结果等因素,不能由单一条件决定儒家伦理系统。然而,关怀伦理学的专注和动机移位却足以说明儒家在进行道德判断时所考虑的复杂因素,由此可以形成有别于以往的儒家伦理系统。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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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2

       孔子如何给出道德判断,至今仍是一个备受重视的议题。早期的港台新儒家(理论上简称为儒家道义论或儒家义务论)受康德影响,认为儒家所谓的人由于具有理性所以必然会尊敬法则而进行道德判断,这是一种自律的表现,而且这是一种先天而不假外求的能力,不须透过外在的学习就内在于人性结构之中。支持儒家是美德伦理学的说法则认为人的美德可以经过培养,使人成为一个有美德的行为者,有德者不需要依赖既定的原则或规则,而在许多时候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儒家美德论比儒家道义论更进一步认为儒家的目标在于成就完美、圆满人格或人生,而不仅是提供行为规范,也不会将行为独立于整全的人之外。晚近则有以关系为道德判断依据的关怀伦理学,认为儒家的道德判断与价值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这种以关系为主的立场更多地反思了儒家道义论和美德论等规范伦理的观点,进而吸收了康德和美德伦理的理论特质,其中尤以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建立的体系最为完备。

       第一位将关怀伦理引入儒家的是李晨阳,他是最早对关怀伦理与儒家伦理进行比较的学者(cf.Li,1994),其后又对其观点陆续进行修订(参见李晨阳,2019年,第90页),因此引发了关怀伦理与儒家伦理是否相似、是否可以关联的讨论。①相关的讨论虽多,却未深入到关怀伦理的概念进行分析。后来沈晓阳与韩玉胜皆曾详细梳理儒家和关怀伦理的关系(参见沈晓阳;韩玉胜),韩玉胜指出“儒家伦理是一种基于行为主体道德情感的关怀伦理”(韩玉胜,第35页),但主要仍围绕于关怀伦理的核心概念“关怀”进行讨论,同李晨阳一样未能探讨儒家如何运用更为细部的概念以展开思想内涵,也未能用关怀伦理对于道德问题进行回应。林远泽已反思关怀伦理和正义伦理各自的不足,指出儒家的“君子的完整人格中,不仅应有西方正义理念所忽视的仁心关怀,也应有女性主义所不容忽视的正义要求”(林远泽,第50页),而发展到“后习俗责任伦理”。杨国荣也指出儒家道德行为兼具理性与情意两种特质,前者形成“克己”的形态,相当于康德道义论或规范伦理对于行为的要求;后者成为“仁爱”的形态,相当于德性伦理与关怀伦理所论的情感在道德行为中的作用。同时把握“克己”(理性)与“仁爱”(情意)两种形态,才整全地把握到了儒家道德行为的内容。(参见杨国荣,2022年,第249-272页)林远泽与杨国荣的观点相似,皆是将正义(理性)与关怀(情意)整合成儒家的完整内容。不同之处在于林远泽直接采用西方理论,表示儒家内具西方的正义与关怀伦理两种理论形态;杨国荣则是从道德行为本身的内涵入手,认为儒家思想即是两种形态的表现,再以此收摄西方的道义论、德性伦理、关怀伦理等理论。然而,二者皆未探讨关怀伦理中的重要概念对于诠释儒家有什么帮助,以及这些概念如何有助于为儒家的道德判断提供方法,他们都只是对于关怀伦理进行一种整体性的把握。

       当然,这是在比较哲学以及将儒学推向世界的意义上,从西方哲学中选择适合的理论与概念解释儒家思想,如同以道义论与美德论解释儒家道德判断的进路一样。经此比较之后,可借由儒家思想回应西方哲学问题,并呈现出儒家有别于西方的特殊之处。儒家的道德判断自是不全然与关怀伦理相同,②但在西方伦理的理论发展脉络下,透过关怀伦理以回应道义论与美德论,则可视为儒家在当代理论发展的演进。由此可见,关怀伦理学中尚有许多概念始终未被挖掘并运用于解释儒家伦理,学者们也未从儒家关怀伦理的视角反驳其他理论的批评。是故本文将从诺丁斯提出的“专注”(engrossment)与“动机移位”(motivational displacement)两个重要概念,解释在关怀伦理视角下,儒家如何进行道德判断,以借此回应儒家道义论和儒家美德论的不足,进而指出未来儒家关怀伦理的发展方向。

       一、关怀伦理的“专注”与“动机移位”

       将关怀伦理学视为伦理学理论的起源一般认为是起于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她于1982年出版《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借由反思其师劳伦斯·柯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的人格发展理论,吉利根认为男性和女性由于认知侧重的差异,故采取的行为判断也不同。男性倾向以理性、正义等原则作道德判断,而女性则较常诉诸情感、关怀,因此以男性的道德判断标准认定女性的理性能力较差,是一个错误的结论。(cf.Gilligan,pp.72-74)在吉利根之后,许多学者持续发展其观点,认为从女性视角出发的道德判断,应以关怀为基础,关怀行为建立在关怀者与被关怀者的关系呈现之后的互动。

       至于关怀者与被关怀者的互动何以产生?为了区别于以理性为主的伦理理论,例如道义论、后果论、美德论等,关怀伦理基于女性视角,认为关怀行为的产生并不源于理性,而是出于人的自然情感,如同父母之于子女。自然情感是为了满足对方的需求而产生,是人与生俱来就有,而且不须透过理性的思辨、论证、建构就已存在。(cf.Noddings,2002,pp.57-58)这就是诺丁斯所说的“自然关怀”,由自然关怀可以发展出理性的“伦理关怀”,接着去评估一个行为的动机或后果。(cf.ibid,pp.29-31)自然情感所推动的关怀行为,往往符合一般性的道德直觉,关怀者通常不追求功利性的回报,而是在助人的过程和结果之中获得满足。由于关怀者与被关怀者的关系有亲疏远近的差异,所以关怀的程度也因此而不同。(cf.Noddings,2013,p.16)至于一个人会关怀什么对象,必须建立在这个人的注意力集中在什么对象上,诺丁斯称之为“专注”:“关心者全身心地专注于他者,倾听他并感受他所遇到的快乐和痛苦。不论她为关心者做什么都深植于充满了专注和让被关心者感到温暖和舒服的关系之中。”(Noddings,2013,p.19;诺丁斯,2014年,第10页)例如父母作为关怀者,通常对子女的关怀较为强烈,注意力常常集中于子女的感受、遭遇等方面,因此可说最为专注自己的子女。关怀者的关心会渐次往朋友、邻人推扩出去,乃至于对远方的灾难都可能产生关怀的情感,但是因为距离太遥远,能力无法到达,专注的力量也逐渐减弱,所以不一定能落实成具体的行为。依据关怀伦理的观点,在一般情况下,除非我们连对子女、家人的关怀都是虚假而不真实的,甚至是需要思考的,否则就难以否认人皆有基于自然情感而关怀他人的事实,而且这是不需要理论的预设就真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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