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德性伦理的中国之难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茂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国际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珠海519087);李累,湖北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武汉 430062)。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伴随西方德性伦理学的复兴,中国对德性问题的研究也逐渐展开。不过,构建德性伦理,在中国具有特殊的艰难。这种艰难就发生在中国伦理学内部。无论是中国传统伦理学还是中国当代伦理学都或隐或显地包含了对建构德性伦理不利的因素。中国传统伦理学热衷于外在的礼法制度和道德规范的制定,十分接近规范伦理的风格,徒有德性伦理的表象。如果说,中国传统伦理是表面的德性伦理、隐蔽的规范伦理,那么中国当代伦理则是公开的规范伦理。中国当代伦理学关注的是行为规范正当与否,而判断行为规范正当与否的根据就是借助科学理性而确立的道德原则。这恰是构建德性伦理所要回避的。因此,在当今中国,构建德性伦理真的是难上加难。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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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2)10-0064-07

      德性缺失问题既是当代中国也是当今世界共同面临的真实困惑。由于传统西方规范伦理并不能够很好地回应现实生活中的价值困境,当代西方伦理学试图以德性伦理取代规范伦理,德性伦理如何建构自然成为了当代西方伦理学的热门话题。伴随当今中国价值冲突和道德危机越来越凸显,中国对德性问题的研究也逐渐展开。直面当今时代的价值困境和道德危机,反思规范伦理的局限,探究何谓德性以及如何获得德性、如何避免恶性等问题,从而确立起伦理学研究的德性话题,寻求走出价值冲突和道德危机的伦理学方案,对于中国和世界都是意义非凡的。不过,构建德性伦理,在中国具有特殊的艰难。这种艰难就隐藏在中国伦理学的内部。无论是中国传统伦理学还是中国当代伦理学都包含了对建构德性伦理不利的因素,只有正视它,才有可能解决它。

      中国自古以来号称“礼仪之邦”,圣人教化不绝于耳,伦理学一直就是“显学”。蔡元培说:“我国以儒家为伦理学之大宗。而儒家,则一切精神界科学,悉以伦理为范围。哲学、心理学,本与伦理有密切之关系。我国学者仅以是为伦理学之前提。其他曰为政以德,曰孝治天下,是政治学范围于伦理也;曰国民修其孝弟忠信,可使制梃以挞坚甲利兵,是军学范围于伦理也;攻击异教,恒以无父无君为辞,是宗教学范围于伦理也;评定诗古文辞,恒以载道述德眷怀君父为优点,是美学亦范围于伦理也。我国伦理学之范围,其广如此,则伦理学宜若为我国惟一发达之学术矣。”①梁漱溟认为:“融国家于社会人伦之中,纳政治于礼俗教化之中,而以道德统括文化,或至少是在全部文化中道德气氛特重,确为中国的事实。”②按理说,即使不能“人人是尧舜”“满街是圣人”,中国人至少也应该有很好的道德境界、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的道德意识。可是,情况并没有这么乐观。从孔子开始,历代道德思想家们几乎从未间断地致力于道德颓势的挽救中,结果还是惊呼道德“一代不如一代”。这算得上是中国历史掩饰不住的怪现象。

      有很多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视的是善的问题而不是真的问题,是人伦的问题而不是自然的问题,道德论压倒知识论,中国之“学”几乎就是德性之学。中国传统伦理比较强调修身养性和道德情操,理当属于德性伦理(又称美德伦理)。台湾东吴大学米建国就认为,中国哲学里存有“德性理论的典型”。③南京师范大学陶涛认为:“美德伦理的理论形态与儒家传统文化的伦理精神更是某种程度上不谋而合,似乎与我们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④武汉大学田文军的论述更为具体。他说:“伦理德性是人所具有的道德品质,是人的美德。从伦理德性的角度解读《论语》,可以说早期儒家关于人的德性的理论,主要是基于对‘仁’范畴的论释建构起来的。……在中国哲学史上,哲人们认定‘道德’即是‘得道’,所谓德性的意蕴直指人优秀的道德品质,或人的美德。《论语》论释的德性之‘仁’,即是对人的德性或美德的概括与表述。”⑤美国学者雅克·蒂洛和基思·克拉斯曼也认为:“中国人的道德自我修养论的核心就是美德概念。”⑥在总结中国传统伦理的研究现状时,武汉大学张传有指出:“人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我国古代的伦理学体系,从类型学上看,属于德性伦理学的范围。以儒家学说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伦理学说,特别是它的纲常理论,虽然也有涉及具体行为的规范论的成分,但其主要的理论倾向是德性论的,是注重对人的各种优良道德品质的培养的。”⑦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如果中国传统伦理真的就是德性伦理,为什么在今天的中国,讨论构建德性伦理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这样的话题还会觉得这么新鲜而急迫?先且不说对于中国传统伦理强调修身养性、仁义道德有不同的解读。在这里,更想指出的是,中国传统伦理其实也十分接近规范伦理的风格,具有颇多关于人的行为的强制性规范与限定。比如“三纲五常”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伦理几乎就是一套“准法律”“准制度”,缺乏人性关怀与道德温情。所以说,中国传统伦理仅仅具有德性伦理的表象,与严格意义上的德性伦理相去甚远。

      诚然,中国传统伦理中含有关于仁爱、人格、修养、品性等问题的大量论析,但其能否被界定为德性伦理仍有待商榷。并非所有研究仁爱、人格、修养、品性等问题的伦理学就是严格意义上的德性伦理学。刘余莉指出:“尽管儒家伦理有强调品格修养和重视人格的特点,与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有某些相似点。但是儒家伦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美德伦理学。”⑧李明辉、安乐哲和萧阳等人均不赞成儒家伦理就是德性伦理⑨。但也有不少学者通过重新诠释德性伦理给出了对中国传统伦理之德性伦理的定位。清华大学陈来通过对德性伦理学做出广义和狭义的区分,而把儒家伦理定位为德性伦理。他说:“如果把‘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作为德性伦理的定义,孔子乃至儒学可以归入这样一种广义的德性伦理……所谓的广义的德性伦理已成为人生哲学的同义词,而狭义的德性伦理指定以德目为其形态,故在狭义的德性伦理概念上,孔子与儒学就不能归结为德性伦理,而是超越了德性伦理。德性理论是儒学的一个部分。”⑩香港中文大学黄勇通过在形态上提出美德伦理学的“理想形态”这个说法并以之为标准,断言儒家伦理学就是美德伦理学(11)。中国社会科学院蒙培元通过在地域上提出德性伦理的“东方式”这个说法,认定儒家伦理是德性伦理,只不过是“东方式的”。他说,儒家伦理作为德性伦理“是一种东方式的德性伦理,具有中国文化的背景”(12)。龚群在《儒家德性伦理的当代理论意义》一文中也认定,在几千年来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发展的儒家伦理学实际上都是美德伦理学,并且“儒家伦理学强调人的德性要在社会关系网络中实现,强调外在礼仪规范制度对于人的内在德性的相互作用性,是发展当代德性伦理学的宝贵资源”。(13)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学者对儒家伦理也是一种美德伦理的认定,更多的只是依据美德伦理学的某些特征,在不同角度下解读、阐释儒家经典文本实现的,并未基于德性伦理学的原初意义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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