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被称为唯物史观。唯物史观在理论上展现为一系列的原则或原理,对于这样的原则或原理,人们早已耳熟能详了;无论是唯物史观的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可以条分缕析地记诵这样的原则或原理。但即使是唯物史观最热忱的拥护者,即使他们在原则或原理上寸步不失,却仍未必真正掌握了唯物史观。恩格斯在1890年就数次谈到,唯物史观现在有“许多朋友”,而“关于这种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大概会把海涅对自己的模仿者说的话转送给这些先生们:‘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①这里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关键在于,唯物史观不仅是一套原则或原理,而且是统摄全部原则或原理的具体化定向——这一定向要求原则或原理必须能够依循特定的社会—历史现实开展出全面的具体化。这样的具体化时常被生动地比喻为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或“生命线”。如果说,这样的比喻确实提示出对于唯物史观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那么,它就尤其需要在理论上得到必要的阐明,以便使之成为在理解和运用唯物史观时始终能够从根本上起定向作用的东西。因此,本文所要探讨的是:(1)只有在超越抽象普遍性及其外在反思的理论视域中,唯物史观的具体化定向才得以开启并付诸实行;(2)这一定向始终要求唯物史观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现实中开展出它的具体化,从而要求深入并且把握住特定对象的实体性内容;(3)唯物史观的具体化定向必然诉诸并导致历史科学,从而使其原则或原理在历史科学中获得积极的生存;(4)唯物史观的具体化定向在开辟出历史科学新境域的同时,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提供了最具启发性的理论指引。 由于现代性(现代世界的本质—根据)在特定阶段上取得了它的绝对权力,由于在此基础上现代性的意识形态和与之相适应的知识样式占据了统治地位,抽象普遍性就相应地在学术理论中巩固了其主导地位。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这种普遍性的主导地位并不是没有来由的。它的本质来历在于,现代性的权力不仅以普遍的“世界历史”取代了民族性的或地域性的历史,而且在世界历史的整个疆域中构造起一种基本的支配—从属关系:“正像它(资产阶级——引者注)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②正是这样一种世界历史的总体格局,把一切民族都卷入现代—资本主义文明中来了;因而对于每一个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来说,现代化(亦即进入现代性的规定之中)就成为它们不可避免的历史性命运。毫无疑问,这样一种历史性命运是必然的,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同样毫无疑问,造成这一历史性命运的力量是普遍的,是无远弗届的。为了突出地强调如此这般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海德格尔将人们通常称之为“现代化”的进程表述为“地球和人类的欧洲化”。 尽管在世界历史的基本处境中,现代化成为每一个民族普遍的历史性命运,但对于不同的民族来说,其现代化道路和任务的展开,却在内容、方式与进程上存在不同;而这样的不同,是由特定民族本身的“社会条件”所造成的,是由其所处的“历史环境”所决定的。因此,除非我们能够据此来使这种普遍性(一般现代化任务的普遍性)得以具体化,否则就根本无法理解任何一个民族的现代化进程,因而也就根本无法真正把握这一普遍性本身。正如马克思在致《祖国纪事》编辑部以及致查苏利奇的信中所指出的那样,一个民族的现代化道路和进程完全取决于特定民族所处的具体的“社会条件”和“历史环境”。如果只是把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转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公式,并把这种“超历史的”公式先验地强加给任何一个其他民族,只会得出完全无头脑的荒谬结论。例如,某种抽象普遍性的观点会设想以英国的方式来使俄国现代化,但是,俄国“农村公社”的历史环境却是独一无二的:“通过英国式的资本主义的租佃来摆脱这种绝境的尝试,将是徒劳无功的,因为这种制度是同俄国的整个社会条件相抵触的。”③ 由此可见,现代性的权力在特定的阶段上确实是普遍的,因而现代化的任务对于不同民族来说同样是普遍的。但是,这样一种普遍性绝不是抽象的,它只有通过每一民族在其社会—历史中的具体性,才可能得到现实的展开和特定的完成。黑格尔早就在哲学上论证过: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是具体的;真正的普遍性不是停留于抽象中的普遍性,而是深入于具体之中并且能够把握住具体的普遍性。正是根据这样一种哲学上所要求的具体化立场,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和《历史哲学》中曾多次批评拿破仑:这位伟大的政治天才和军事天才想要把法国的自由制度先验地强加给西班牙人,结果却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并且最终是不可避免地失败了。④ 固守抽象性的失败,在政治实践领域中比比皆是,在学术理论领域中同样屡见不鲜。在学术理论领域中,固守抽象性的思维方式是怎样的呢?这种思维方式被黑格尔称之为“外在反思”:它作为一种忽此忽彼的推理能力,从来不深入事物的内容之中,但它知道一般原则,而且知道把一般原则抽象地运用到任何内容之上。因此,外在反思的基本要点在于:(1)执着并且局限于抽象的普遍性,认抽象的普遍性为“绝对”,无论这种普遍性是作为永恒的“自由”“平等”或“正义”,还是作为各种理论原则的范畴、命题或规律;(2)将抽象的普遍性外在地运用到——先验地强加到——任何对象、任何内容之上,从而使一切可以标识既定对象之特殊性的内容消失得无影无踪。事实上,外在反思并不是某种离我们很远且特别深奥的东西,它其实就是通常被叫作“教条主义”的东西,而在哲学上则更经常地被称为“形式主义”。就像教条主义只知道谨守作为抽象普遍性的原则或原理一样,形式主义总是遗忘或拒斥特定事物的实体性内容。很明显,拿破仑所代表的制度原则在当时确实是“真的”并且是合理的,但拿破仑在西班牙的失败正意味着这一原则的外在使用实际上是撇开了特定社会本身的实体性内容。同样很明显,中国革命时期“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之所以招致一连串的失败并付出惨重的代价,正是因为当他们将抽象的原则(例如“中心城市武装起义”)先验地强加给中国革命时,恰恰遗忘或排除了中国社会本身的实体性内容。如果我们的学术理论只是执着于抽象的普遍性并使之仅仅适合于外在反思的运用,那么,我们就根本没有能力使抽象的东西具体化,并通过这样的具体化深入并且把握住作为“事物自身”的实体性内容。就此而言,“黑格认为这种外部反思的过程是诡辩论的现代形式,因为它任意地把给定的事物纳入一般原则之下。……他要求思想应该使自己完全进入事物的客观内容并抛弃自己的所有幻想”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