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化视阈中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问题及对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开元,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组织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青少年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犯罪学、刑法学(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在网络社会,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实现青少年网络社会化的重要路径,同时网络社会化影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效。基于调查数据,从网络社会化的视角分析,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内容和路径方面存在着不足,亟待完善和优化。通过加强网络法律知识教育、培养青少年网络规则意识,注重权利教育、提高青少年网络权利意识,增强法治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提升青少年网络维权意识,增强法治教育内容的情境化、提升青少年的网络法律素养,以此来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通过采取多元化的教育方式、注重唤醒教育,凸显教育主体的草根化、注重生活化教育,强调教育过程的互动性和个性化、注重自主性教育,遵循认知发展规律、注重递进式教育,以此来优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路径。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2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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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10.16034/j.cnki.10-1318/c.2022.05.015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重塑了人们的生活场域。网络已经成为青少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景,网络能够满足青少年学习、休闲娱乐、人际交往等多元化需求。在网络社会化过程中,青少年作为网络主体的真实身份、行为状态等都以数字化编码的形式呈现,具有虚拟性特征。青少年容易割裂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的联系,通过现实社会化形成的法治观念在虚拟的网络社会容易被弱化,致使部分青少年实施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等网络失范行为。同时,由于青少年网络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当遭受网络行为侵害时,也不能有效维权。此外,青少年法治教育被裹挟进“互联网+”场域,互联网深刻影响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给传统法治教育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鉴于此,在网络社会,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社会学、教育学、法学等学科理论,基于实证调查数据①,从网络社会化的视角分析青少年法治教育面临的新问题和挑战,进而探讨网络社会化背景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完善路径。

      一、网络社会化背景下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和原则

      社会化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所谓社会化,是指作为个体的人在与社会的互动中,逐渐养成个性和人格,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规范的学习,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1]。社会化对青少年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特定形态和路径的社会化使青少年建构社会身份和角色规范,从而适应社会生活。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实现青少年网络社会化的重要路径

      在信息时代,网络社会化是青少年社会化的特定实践形态,主要指青少年在网络空间接受网络社会文化影响和熏陶的社会化过程[2],其时代内涵主要是数字化的网络生活给青少年社会化带来的影响。在网络社会,互联网作为社会交往平台,深刻改变了青少年的社会生活。网络生活为青少年的社会化创设了新的社会条件[3],青少年社会化的方式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互联网实现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有机结合,延展了青少年的社会性,拓宽了青少年社会化的范围。在网络社会化中,青少年改变了传统社会化中的被动地位,可以自主地选择社会化内容,主动学习社会规范,内化社会责任。另外,在网络社会化过程中,由于互联网缺乏对社会化内容的筛选和过滤机制,社会化内容没有年龄段的界分,而青少年正处于社会化的初始阶段,理性判断力不足,接触到网络不良信息时容易引发价值观混乱,从而实施网络失范行为。由此可见,青少年网络社会化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在社会化理论中,青少年的社会化主要是通过教育实现的,教育对青少年社会化具有树立范型、传授知识、创造条件和矫正模式等功能[4]。法治教育是现代教育范畴中青少年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对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来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提升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在网络社会中,互联网的普及和广泛运用生成了大量的网络社会关系。这些网络社会关系需要网络法律规范予以调整,而青少年对这些网络法律规范的习得需要通过法治教育来实现。另外,由于青少年的可塑性强,在青少年时期更容易内化规则,在此年龄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法治教育可以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将网络法律规范内化为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实施网络行为的习惯,从而达到青少年网络社会化效果的最大化。因此,在网络社会,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实现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路径。

      (二)网络社会化背景下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原则

      1.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要契合网络社会化的要求

      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个体社会化的具体内容包括教导基本生活技能、学习社会行为规范、掌握社会角色、灌输生活目标和培养价值观念[5]。在网络社会,网络社会化内容既要符合传统社会化的规律和内容的要求,又要受网络空间运行规律和网络行为规范的影响。具体地说,网络社会化涵括如下内容。(1)习得网络行为规范。网络空间是互联网技术创造的全新空间,要重新诠释其行为规则及运作机制,不能简单地用传统社会规范的视角去看待网络空间中的规则。在网络空间中,法律法规、技术准则和道德规范都起到了维持网络秩序的作用。青少年网络行为的自由度凭借网络技术得到较大提升,需要理性地区分“能够做”和“应该做”所蕴含的不同行为导向,即在技术层面上“能够做”的网络行为,在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等社会文化规范的意义上予以考量,却未必真正“应该为之”[6]。因此,为了规范网络行为,青少年要学习网络道德、网络法律法规等网络行为规范,并予以内化,在网络生活中以自律的方式遵守行为规则,维护网络秩序。(2)扮演网络角色。青少年在社会化过程中需要社会角色的扮演,而角色扮演是以角色学习为前提的,角色学习则是通过实施社会行为来掌握知识和技能,习得社会规范。在网络空间,青少年所实施的学习、聊天交友等网络行为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网络生活的整体图景。在参与网络生活的过程中,青少年通过不同角色的学习体验来了解、熟悉和适应网络生活的运行规则。(3)提升网络素养。基于互联网而建构的网络空间,成为青少年展开网络生活的“场域”。“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每一种技术或科学的馈赠都有其阴暗面。数字化生存也不例外。”[7]在网络空间要防范各种阴暗面的出现,减少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就要培育网络理性,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目前,网络素养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提升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包含网络行为规范、网络安全保护意识、甄别网络信息等内容。总之,与网络社会化内容相适应,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要求青少年学习掌握网络法律知识,还要求其具备良好的网络素养,尤其是网络法律素养。这是传统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无法实现的,需要契合网络社会化的要求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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