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与“现章”:垂帘听政时的军机处职权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文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副研究馆员。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晚清时期,同治帝、光绪帝皆年幼继位,不能履行处理国家政务的职责,皇太后两次垂帘听政。其间,皇太后对军机处的依赖远超以往,军机处的职权遂有比较大的扩张。在文书处理上,军机处在内外奏折、题本、秋审黄册等重要文书上预先拟旨;在官员任用上,军机处不再呈递空名谕旨,而是对各部尚书、侍郎及各省布政使、按察使开单请简,还取得了各省密考折片单的阅看权。军机处的这些职权大部分沿续到光绪十五年慈禧太后归政光绪帝以后,对光绪朝中后期乃至宣统年间的政局产生深远影响。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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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雍正年间设置的军机处,是辅佐皇帝治理朝政最重要的机构,其职掌主要是“掌书谕旨,综军国之要,以赞上治机务”①,规定颇为笼统。

       咸丰十一年(1861),咸丰帝病逝,年幼的载淳继位。其后,先是由赞襄政务王大臣辅政,“辛酉政变”后改为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然而,由于皇太后政治阅历浅、经验不足,垂帘听政时对军机处的依赖超过此前各朝,军机处的职权因而有了明显扩张。晚清官员何刚德认为:“两宫初政,春秋甚富,骤遇盘错,何能过问?所承之旨,即军机之旨,所书之谕,即军机之谕,此亦事实之不可掩者也。”②直隶总督陈夔龙也指出:“国朝官制,军机处为最要,始设置于雍正朝,历五世至咸丰。尔时天子当阳,乾纲独断,任是差者不过秉承意旨,撰拟诏谕,靖共夙夜,即为尽职……厥后两宫垂帘,亲贤夹辅,一国三公,事权不无下移。”③显然,两位官员都认为当时军机处在朝政处理中权力极大。

       雍正年间军机处的创设及乾嘉年间军机处职权的形成与完善,学界已有较深入的研究。④有关垂帘听政时期军机处的职权问题,宋希斌的著作虽有专章进行探讨,但主要关注权力争夺、人事斗争下军机处整体权力消长,基本未涉及其职掌。⑤袁野的专著以实录、上谕档所载案例为基础,从掌书谕旨、军事、司法、外交四个方面比较了咸同时期军机大臣职掌与乾隆朝的不同,并论述了同治年间太后垂帘与亲王军机大臣辅政体制的确立,但失于笼统,难以细致全面地揭示咸同时期军机处职权的变化。⑥李文杰的论文虽然涉及垂帘听政时的中枢权力运作,但重点关注皇权变迁。⑦总体而言,垂帘听政时期事权下移到何种程度,军机处职权扩张到什么范围,学界还缺乏坚实研究。究其原因,可能还是由于史料不够充分,因此必须深入挖掘资料。如同治十一年(1872)十月,同治帝亲政之前,恭亲王奕等拟奏的军机处应复旧制清单,就值得注意。类似的清单,在光绪十二年(1886)年底光绪帝亲政之前,及光绪十四年(1888)年底慈禧太后归政光绪帝之前,军机处都有过上奏。既称“应复旧制”,则表明“现章”与“旧制”不同。辨析其差异,可以对垂帘听政时的军机处职权有大致认识。本文依据这几份清单,结合两次垂帘听政章程,以及当时的军机处上谕档、随手登记档等档案与时人日记、笔记中有关当时朝政处理的资料,从清廷中枢权力运作的角度对此进行细致探讨。

       在细致考察垂帘听政期间军机处职权之前,有必要对同治帝亲政、光绪帝亲政及慈禧太后归政光绪帝前的这几份军机处呈递的应复旧制清单或亲政、归政条款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简要阐述。

       同治十一年九月二十日,两宫皇太后下旨明年正月皇帝亲政:“着钦天监于明年正月内选择吉期举行皇帝亲政典礼,一切应行事宜及应复旧制之处,着军机大臣、大学士会同六部九卿敬谨妥议具奏。”⑧

       十月二十二日,恭亲王奕领衔上“奏为遵旨会议皇上亲政及应复旧制条款缮单呈览事”折,称:“臣等钦承明诏饬将应行事宜及应复旧制之处敬谨妥议,臣等详稽旧制,悉心参酌,谨将妥议条款缮具清单恭呈御览,伏候钦定,发下交与各衙门敬谨遵办。嗣后如有应行增易之处,即由各衙门查照旧制随时奏明请旨。”该折最后声明,“此折系内阁主稿”。⑨折后附有清单(下文称同治帝亲政条款),以“亲裁大政”为核心,共9条,包括:(一)大祀、中祀、群祀;(二)谒陵、御门、临雍、经筵、耕耤等典礼;(三)万寿、令节典礼;(四)庆贺表文及请安折;(五)皇帝召见办事;(六)官员引见;(七)官员除授;(八)钦命试题;(九)朝审勾到。⑩

       同日,恭亲王奕还领衔上“奏为查明皇上亲政军机处应复旧制各事宜事”折,折中首先称:“窃前于本年九月二十日钦奉慈安端裕皇太后、慈禧端佑皇太后懿旨于明年正月举行皇帝亲政典礼,一切应复旧制之处令臣等会议具奏,臣等已会同各该衙门敬谨妥议,另折奏闻。”此即前面提及的内阁主稿折。恭亲王等接着奏称:“伏思臣等备员枢府,所有应办各事均蒙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巨细躬亲,随时指示,俾得有所遵循……兹于明年正月皇上亲政,军机处应复旧制各事宜谨缮清单恭呈御览,自应悉复旧章,以昭画一。其余如有应行声明请旨之处,由臣等查明随时奏请办理。”(11)折后附有“军机处应复旧制各事宜清单”,共16条,即:(一)内外臣工折奏;(二)京内折件;(三)满汉各缺简放;(四)满汉尚书侍郎简放;(五)各省藩臬简放;(六)寄信谕旨酌定里数;(七)西北两路将军大臣等报匣押封;(八)巴图鲁名号;(九)各项考试试题;(十)清字谕旨与奏片;(十一)更换新疆大臣名单与应放副都统名单;(十二)内阁本章;(十三)各省密考折片单;(十四)军机处奏片呈递;(十五)引见特旨录用;(十六)秋审勾到。(12)

       通看这两份清单内容,两者有很大不同。有学者将军机处应复旧制清单称为“军机处、内阁拟定皇帝亲政后《归复旧制清单》”(13),显然并不准确。军机处、内阁(实际上还应包括六部九卿)拟定的是皇帝亲政条款,针对的是朝政全局,比较概略;而军机处应复旧制清单主要针对的是与军机处有关的事宜,且规定更加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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