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革命派和立宪派在“民族建国”理论上的分歧与争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大华,湖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长沙市 410081

原文出处:
民族研究

内容提要:

章太炎在《中华民国解》中对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中所使用的“中华民族”观念的批评,反映了以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革命派和以梁启超、杨度为代表的立宪派在“民族建国”理论上的重大分歧。分歧之一,是对“文化”和“血缘”在民族形成中之作用的认识不同;分歧之二,对“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又称“国民主义”)的认识不同。而分歧的根源,是两种不同的“民族建国”主张,即:即立宪派主张建立包括满族在内的多民族的君主立宪国家,而革命派则主张建立单一汉民族的民主共和国家,两派为此发生激烈争论。建立统一的多民族的民主共和国家最终成为革命派和立宪派以及其他反清王朝力量的基本共识。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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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2年梁启超提出和使用了“中华民族”这一名词。继梁启超之后,使用“中华民族”这一观念的是另一位立宪派代表人物杨度。杨度是在《金铁主义说》这一长文中使用“中华民族”这一观念的,并对革命派的反满革命和民主共和主张提出了全面批评。该文发表于1907年1月创刊的《中国新报》第1—5号上。同年8月,章太炎在《民报》第15号上发表《中华民国解》一文,专门反驳杨度的《金铁主义说》。实际上,章太炎在《中华民国解》中对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中所使用的“中华民族”观念的批评,反映了以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革命派和以梁启超、杨度为代表的立宪派在理论上的重大分歧。目前学术界关于清末革命派和立宪派的争论,大多是围绕这两派关于三民主义的争论而展开的,而很少涉及章太炎的《中华民国解》对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中所使用的“中华民族”观念的批评,以及批评所反映出的革命派和立宪派在“民族建国”理论上的重大分歧。有鉴于此,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研究,不当之处,请学术界同仁批评指正。

      一、分歧之一:对“文化”和“血缘”在民族形成中之作用的认识不同

      梁启超在1903年之前,认为血缘和文化对于民族的形成都很重要,但1903年接受了伯伦知理(Bluntchli Johann Caspar)对民族的定义之后,受其影响,观点有所更张:一是认同同一民族可以包括不同血统的人;二是认为文化,尤其是语言和文字,比血统对一个民族的形成更重要一些。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他引用伯伦知理的话说:“民族者,民俗沿革所生之结果也。”民族有八个最主要的“特质”:同居于一地,同一血统,同其“支体形态”,同其语言,同其文字,同其宗教,同其风俗,同其生计。但“同居于一地”与“同一血统”仅就民族形成的初期而言,随着历史的发展,则同一民族而分居各地,或不同民族同居一地,以及经过同化血统不同但同为一族的现象也很普遍,“如美国民族,不同地不同血统,而不得不谓之一民族也”。所以,在这八个特质中,又“以语言、文字、风俗为最要焉”。①“故夫民族者,有同一之言语风俗,有同一之精神性质,其公同心渐因以发达,是固建国之阶梯也。但当其未联合以创一国之时,则终不能为人格为法团,故只能谓之民族,不能谓之国民”。②杨度在《〈游学译编〉叙》中虽然使用了“民族”一词,却没有对之作出解释,在《金铁主义说》中,他认为“其所谓民族者,亦为广义上之文化民族,而非狭义之血统民族”。③强调文化在民族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是以梁启超、杨度为代表的立宪派的基本共识。这当然亦包括梁启超的老师康有为。

      然而,与梁启超、杨度不同,以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革命派认为血缘比文化对一个民族的形成更重要一些。比如,作为当时孙中山的左膀右臂,同盟会成员汪精卫④对民族的定义如下:“民族云者,人种学上之用语也,其定义甚繁,今举所信者,曰:民族者同气类之继续的人类团体也。茲析其义于左:(一)同气类之人类团体也。茲所云气类,其条件有六:一同血统(此最要件,然因移住婚姻,略减其例),二同语言文字,三同住所(自然之地域),四同习惯,五同宗教(近世宗教信仰自由,略减其例),六同精神体质。此六者皆民族之要素也。(二)继续的人类团体也。民族之结合,必非偶然,其历史上有相沿之共通关系,因而成不可破之共同团体,故能为永久的结合。偶然之聚散,非民族也。”⑤在这里,汪精卫把“同血统”放在了构成民族六“条件”之首,认为“此最要件”,尽管他也承认,因迁徙、杂居、通婚等原因,“略减其例”。原刊于《苏报》的《释仇满》一文中,作者蔡元培强调,“凡种族之别,一曰血液,二曰风气”,“血液”比“风气”在民族形成的过程中占更为重要的地位。⑥柳亚子同样认为,“血裔”对于民族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在《民权主义!民族主义》一文指出:“人种的起源,各各不同,就有种族的分别。凡是血裔、风俗、言语同的,是同民族;血裔、风俗、言语不同的,就不是同民族。”⑦和蔡元培一样,柳亚子也是把“血裔”放在了“风俗”“言语”之前,以突出它对民族形成的重要性。作为革命派的领袖,孙中山使用“民族”一词较晚,他是在1904年发表的《中国问题的真解决》一文中第一次使用了“民族”一词,1905年他在《〈民报〉发刊词》中,提出了“民族主义”,此后孙中山虽然大量使用“民族”一词,但没有对什么是“民族”作过任何解释或说明。孙中山对什么是“民族”作出解释或说明是1924年初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所作的“三民主义”演讲第一讲“民族主义”中。⑧就孙中山对什么是“民族”的解释或说明来看,与汪精卫的解释或说明大致相同,都强调了“血统”在民族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在造成民族的诸要素中(汪精卫认为是六要素,孙中山认为是五要素),“血统”最为重要,所以放在了诸要素之首。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孙中山虽然是1924年初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所作的“三民主义”演讲第一讲“民族主义”中对什么是“民族”作出解释或说明的,但他对“民族”的认识前后并没有大的变化,也就是说,他的上述解释也可以代表他清末时对“民族”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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