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科技竞争是国家间竞争的焦点。历史上,先发优势国家对后发追赶国家经常采取竞争排挤和技术封锁行为,以实现向后发国家输出商品和中低端技术、维持高精尖技术霸权地位。进入20世纪70年代,伴随日本综合国力的迅速提升,其在金融、贸易、科技等领域遭到美国连续施压,相关产业和科技领域发展遭遇诸多瓶颈。为应对技术、经济、社会安全等国内外危机,日本政府立足产业结构升级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发展目标,20世纪80年代伊始提出“技术立国”战略。该战略是以实现“技术引进”向“自主技术创新”转变为核心理念,以培育和提升产业界技术研发能力为手段,聚焦先端技术领域,谋求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国家战略。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第一,立足本国发展瓶颈,遴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第二,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实施国家主导的、有重点的研发制度;第三,明确政府、国立科研机构、企业等主体职责定位,构建官产学协同研发体制;第四,以实施一系列国家研发计划为抓手,加大对企业研发的支持力度;第五,改善企业研发相关制度环境,为企业研发提供资金、设备、人才等多方面支持。按照日本学者的认识,“技术立国”战略诞生于日本即将完成追赶欧美的发展目标,在美国竞争敌视和技术封锁背景下,开始全面转型和系统调整本国的科技体制、研发体系、科技政策与战略,因而被奉为改变当时日本国内外困局和不明朗经济形势、提振国民精神士气的“唯一光明”(植村幸生,1989)。以此为契机,日本实现了若干科技领域的赶超式发展,一方面在半导体、机器人、工程机械等产业技术领域形成了核心技术优势,带领日本走出技术封锁困局,另一方面为基础研究的飞跃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成为21世纪连续获得诺贝尔奖的重要原因。历史证明,日本把“自主技术创新”作为重建本国经济、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基本途径和关键要素,成功实现“贸易立国”向“技术立国”的转型,维系了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金明善,1985)。 近年来,美国对我国采取技术封锁措施,挑起技术和贸易战,中美之间争端不断升级。当前我国经济规模、技术水平和发展环境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日本存在诸多相似之处①,“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立足当下我国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对日本“技术立国”战略及其经验做法进行再考与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内学界对日本“技术立国”战略的关注比较早(堤佳辰等,1981;黄方毅,1982;陈锋,1982;张丽丽等,2007),但多为介绍性描述,对其系统经验和内在逻辑的分析还不够深入。有鉴于此,本文拟从国家创新系统视角出发,分析日本通过“技术立国”战略及其配套措施实现自主技术创新的经验及其内在逻辑,总结经验教训,期望借此为我国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1 关于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 国家创新系统(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NIS)通常是指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及中介组成的,为创造、储备及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OECD,1999)。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英国学者Freeman、丹麦学者Lundvall和美国学者Nelson几乎同期提出了大同小异的概念。Freeman和Nelson从制度设计的宏观视角分别对日本和美国NIS进行了分析,Freeman(1987)指出NIS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源泉,是制度、组织、技术创新综合作用的结果(Freeman,1987),Nelson认为制度设计会在国家范围内联结并平衡各创新环节,而对制度结构的适应是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重要因素(Nelson,1993)。Lundvall从微观角度对NIS的构成进行分析,并强调NIS构成要素间的网络形成和互动反馈(Lundvall,1992)。目前,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已经逐渐被政策制定者与学者们广泛采用(Sharif,2006)。 Freeman对国家创新系统的阐释直接来自日本的发展经验,由此日本作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基础案例受到相当多的关注。学界普遍认为,日本政府实施的一系列产业政策对其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1982年Johnson将“日本奇迹”成因归结为日本政府(通产省)及其产业政策对国民经济的积极干预(Johnson,1982)。Freeman(1987)在国家创新系统框架下,对日本政府与其他主体的功能定位进行了系统描述,即政府发挥“引导之手”,在尊重市场自由竞争原则基础上,主动策划提出长期战略目标,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开发潜在市场,具有为产业技术服务的职能定位;企业作为最重要的研发实施主体,在组织管理、技术培训、研发投入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大学在人才培养、基础研究方面发挥作用,为企业提供高素质技术研发人员的同时,也成为政府重要的知识支撑主体。政府与所管辖领域企业保持密切沟通;科技界与产业界广泛协作,共同形成影响与研发、投资、市场以及结构变化有关的系统决策;不同企业在政府组织或集团协调下,竞争与合作关系并存,形成规模优势。国家创新系统就这样在一个由公共和私人部门共同构建的网络中,通过各个组成部分的活动和互动得以运行。 在政府的积极干预之外,私营部门的管理创新和大学的人才培养也是日本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特色。Hiroyuki在Nelson(1993)编著中指出,相比政府作用,私营部门的主导作用及对日本公司管理制度创新的关注是必不可少的。小田切和后藤(1996)考察钢铁、汽车、信息通信等领域实现自主研发的过程,肯定了日本通产省20世纪70年代初产业政策的作用之外,更强调企业内部研发活力这一要因(Odagiri et al.,1996)。野中和永田(1995)探讨了政府经济、技术政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分析了大学保障教育和人才供给的作用,同时,强调企业基于开放性特性,在国家创新系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学者对日本创新系统的主体职能定位及其在不同历史阶段发挥的作用分析有所差异,但不可否定其基本共识是,国家创新系统中各主体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了一个国家扩散知识和技术的能力,并影响国家的创新表现(OECD,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