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研究》提出并组织“近代中国的人与自然”笔谈,绝非一般意义的一次笔谈。鉴于该刊的地位和影响力,以及近代中国或中国近代历史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近代中国的人与自然”笔谈构想和举措意义非凡,需要在学理上加以全局性思考并深入剖析。只有这样,才能对“近代中国的人与自然”这一课题本身有更恰当的认识,进而才能从这一视角对中国近代历史做出合乎时代需要的创新性研究,并使这一历史在当代公民的世界观塑造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这里所谓的学理上全局性思考,简言之,即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现状的认知以及对相关学术前沿的把握,在此基础上思考近代中国历史研究如何创新的问题。就中国近代史研究现状而言,国内中国近代史学界以“范式”为焦点达成了基本共识,即认为中国近代史研究自民国时期到当代形成了若干范式,主要是革命史范式和现代化范式,借此近代中国历史研究凸现了“革命”和“现代化”两个宏大叙事下的主题拓展。它们虽各有侧重,却有着共同的学术取向,可称之为人类中心的历史观。这是因为,它们所研究的历史,主要是作为人类事务来探究和讲述,其中难以见到对自然之力及其作用的阐释,也不知自然所受的影响及其变化如何。因此,在“山河广袤、人口众多、历史悠久”的近代中国史书中,很难见到“熊罴虎豹、狮子大象、猿猴猩猩、斑马羚羊”,更别说“山林丛莽”“狼奔豕突”“嵩草无垠”的场景;即便对于不能忘却的“山河破碎”“生灵涂炭”的深重灾难,除了知晓“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以及领土被割让、海关被掌控、人口有伤亡等史实外,也难以了解山河本身如何破碎、生灵本身如何被涂炭的境况和成因。 对于上述局限,国内学者早有认知,并明确指出“所有这些范式,都忽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维度,那就是人与自然之相互关系……所有这些范式又都脱离了与人不可须臾分离的自然,而把人与自然本身都抽象化了”。①同时,国内外史学界聚焦于近代中国的人与自然而开展研究的成果日益涌现,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学术前沿,有助于突破上述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局限。这就需要明确这类研究在中国近代史领域的学术地位。我认为,可以从新范式角度去考虑并提升这类研究的学术意义,它们为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增添环境史范式奠定了基础。 所谓环境史范式,指的是环境史学者从事历史研究时遵循的基本理论、方法及其探究的基本主题,即以生态学为基本理论,以生态分析为基本方法,以“历史上的人与自然”为核心和主线,从多方面、多角度研究人与自然之关系的生成和变迁以及人与自然共同作用下的历史运动。环境史学者已然贡献了新的历史知识体系,塑造了新的历史观念,从而突破了人类中心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凸显了自然在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重塑了人与自然同在的错综复杂的历史生态世界,数不胜数的环境史专题论文和著作充分地展示了这一切。其中,美国发行的《环境史》杂志(Environmental History)所刊文章以及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环境与历史研究》丛书(Studies in Environment and History)即可证明。 《环境史》杂志于1976年在美国创刊,先后定名为《环境评论》(Environmental Review,1976-1989)和《环境史评论》(Environmental History Review,1990-1995),1996年正式改名为《环境史》。该刊主要刊登各国学者描述过去世界各地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文章,倡导用交叉学科的方法研究历史上人与自然的关系,深入具体地挖掘反映这一关系的丰富多彩的史实,并提出解释这一关系及其史实的真知灼见。因此,该刊的文章足以让我们看到,“历史上的人与自然”并非抽象的观念和概念,人、自然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皆是曾经存在过并因各种需要和缘由以及不同方式联系起来的具象的实在。 同样,剑桥大学出版的《环境与历史研究》丛书的定位也是值得推崇的。它旨在研究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在历史上和世界各地相互作用的方式。通过各种各样的适应、开发、超越、破坏或保护等一系列行为,所有的人类社会必然与其生态系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该丛书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使用历史分析的新方法——例如生态学来帮助解释历史事件、文化模式和社会组织。自1985年出版第一部著作《加勒比的奴隶:一部生物史》(The Caribbean Slave:A Biological History)以来,该丛书迄今已出版著作45部,涉及16个国家和4个地区的有关历史主题,其研究和撰述充分体现了丛书的宗旨,即用生态学这一历史分析的新方法,具体研究和解释特定时空下的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历史。 质而言之,立足于历史上的人与自然,以生态分析的基本方法,认识和探究具体的人及其社会与特定的自然要素及其系统之间纠缠不已、有机交织的复杂关联,进而在历史选题、历史运行、历史方法、历史评价和历史作用的理解和阐释上别开生面,是环境史不同于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等历史门类的基本特色;它由此成为一种新的历史类型,也可称之为一种新的历史范式。鉴于环境史本身作为新的历史类型的特点,以及近代中国的人与自然主题研究成果日益增多的事实,今天,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完全可以添加环境史范式。这么说意味着什么?不妨从三个方面来思考和讨论这一问题。 首先,这意味着要进一步加强近代中国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如何加强?窃以为,这有赖于恰当地认识“近代中国的人与自然”,也就是要突破将人与自然本身都抽象化的认知和做法,从人不可须臾分离的自然来定位人,也从赖自然为生并作用和改造自然的人来定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