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克劳的人民概念及其批判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西祥,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民粹主义和建构人民的思想是拉克劳理论思考的核心。在拉克劳那里,民粹主义是一种政治的逻辑。民粹主义的两个特征是名字与情感,它在等同和差异逻辑的运作中,建构了人民。拉克劳认为,由于社会的异质性存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所认为的历史必然性就被偶然性的领导权逻辑所取代了,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历史主体也不是传统的阶级,而是人民。拉克劳的人民概念看似逻辑严密,实则观念先行;虚空能指是脱离社会历史斗争实际的。他反对阶级斗争而强调领导权斗争,实际上取消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以虚无化了的人民取代阶级,将阶级和人民对立起来,而忽视了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人民与阶级的统一性。我们切不可迷失在诸如拉克劳的人民概念的光怪陆离的理论演绎当中。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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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3/B089

       拉克劳以其后马克思主义理论而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他的思想受到当代西方主要思潮如存在主义、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精神分析等影响,十分复杂,晦涩难懂。尽管国内学术界近年来进行了较多探讨,使诸如后马克思主义、领导权、激进民主等术语耳熟能详,但就拉克劳后马克思主义整体思想的理解而言,仍然处于某种晦涩的困境之中。在笔者看来,要理解拉克劳思想的精髓,就需要我们找到拉克劳思想中最为根本的关键点,即拉克劳的政治谋划。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曾经进行过较为概要性的论述,探讨了拉克劳后马克思主义政治谋划的落脚点是“民粹主义与建构人民”。(参见李西祥,2017年)然而,如何理解拉克劳的民粹主义,在拉克劳的民粹主义视域中是如何“建构人民”的,仍然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研究。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拉克劳相关重要文本的解读,揭示拉克劳后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民粹主义和人民概念,将之放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进行考量,并以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概念为依据,对拉克劳的建构人民的理解和人民概念进行反思和批判,从而坚定马克思主义人民观。

       一、作为政治逻辑的民粹主义及其特征

       民粹主义是弥漫在当代资本主义世界中的一种思潮,它如同一个幽灵,在某些时候可能会暂时隐去,而在某些特定情境中又会浮现。对民粹主义进行分析、研究和批判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在通常的理解中,民粹主义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模棱两可的概念。人们经常使用这个概念,但往往语焉不详,指代不明。国内对populism的翻译也并不一致,使用较为广泛的是“民粹主义”,但也有学者将其译为“人民主义”“大众主义”“民众主义”“平民主义”等。一般而言,“民粹主义”这个术语含有明显的贬义色彩,它不是一种中性的、温和的主义,而是含有极端的或“左”或“右”的倾向。从历史上看,民粹主义一开始就代表着一种极端的思潮。它主要指发端于19世纪40-50年代的俄国,在19世纪中叶到19世纪末流行的一种思潮。有学者把俄国民粹主义的特征概括如下:(1)基于人民所喜好的价值观和愿景,声张人民立场。(2)把现代化进程中的“受损”归结于资本主义。(3)依靠俄国人民力量达到政治目的。(4)以区分“自己人”和“他人”的简单逻辑解释复杂问题。(参见关贵海、林文昕)民粹主义把人民或民众当作自己的出发点和依靠力量,但对人民的理解却是片面的。所以民粹主义中的人民往往是小农阶级,并且民粹主义盲目地反对资本主义,实际上是列宁所批判的“左倾幼稚病”。然而,这种通常而言的民粹主义与拉克劳所说的民粹主义并不完全相同。在《论民粹主义理性》一书中,拉克劳试图通过对民粹主义进行理论重构,建构一种后马克思主义的民粹主义理论,并对民粹主义中的人民概念进行理论阐释。因此,要探讨民粹主义及其相关的人民概念,我们就必须回到拉克劳的这本重要著作。正如英国学者戈尔巴多所说:“21世纪,任何有关民粹主义的讨论必然从欧内斯特·拉克劳的作品出发,尤其是《论民粹主义的理性》这本书。”(戈尔巴多,第42页)

       在《论民粹主义理性》中,拉克劳对民粹主义运动进行了历史的回溯,指出人们对民粹主义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指责,即民粹主义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以及民粹主义仅仅是一种修辞。但是,在拉克劳看来,这两点并不是民粹主义的缺点,我们不应该因此否定民粹主义,而是在此基础上得出进一步的结论。拉克劳写道:“(1)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并非关于社会现实的话语的缺陷,而是在某种条件下铭写在社会现实本身之中的;(2)修辞不是与完备独立的概念结构相对立的副现象,因为不求助于修辞机制,任何概念结构都不能找到其内在连贯性。”(Laclau,2005,p.67)这就是说,民粹主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其作为修辞的特点并不是一种缺陷,它是社会、政治所固有的,民粹主义的这种特点恰恰也是拉克劳的话语概念所固有的。拉克劳认为,社会即话语,那么社会的建构也是一种修辞学。

       在此基础上,拉克劳从以下方面界定了民粹主义。首先,从根本上说,拉克劳的民粹主义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种意识形态,而是一种政治的逻辑。拉克劳断言:“民粹主义并非我们所理解一种运动——无论是以一种具体的社会基础还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导向所确定的——而是一种政治的逻辑。”(ibid.,p.117)按照拉克劳的看法,政治的逻辑是相对于社会的逻辑而言的,社会的逻辑是一种代表和排除的逻辑,即在某个空间内,某些东西被代表而某些东西被排除在外。政治的逻辑则更为根本,它是社会被建构的前提和基础。在拉克劳对社会进行思考的时候,其出发点也就是最小单位,是社会要求,而这种社会要求的变化造成了社会的变化。社会的变化是通过等同和差异的不同链接形成的。等同的环节以一个把多元社会要求整合在一起的完整政治主体的建构为前提,而这又包含了内在边界的建构和体制化他者的认同。“无论何时我们拥有了结构环节的这种联合,无论这种所论及的政治运动的意识形态或社会内容是什么,我们就拥有了一种或另一种民粹主义。”(ibid.,pp.117-118)这是拉克劳对作为政治逻辑的民粹主义的总结。在拉克劳那里,存在着多元的社会要求,它们通过等同链条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行动主体。这样一个政治行动的主体形成了一个内在的边界,而在这个主体之外必然有一个外在的体制化他者与之相对抗。他反复强调,等同链条和与内在边界的需要是民粹主义的两个必要条件,并由此建构了民粹主义的人民。

       其次,拉克劳指出,民粹主义具有两个重要的特征,即名字和情感。名字和情感与虚空能指的逻辑有关。我们知道,拉克劳非常重视虚空能指在政治建构中的作用。在他看来,后马克思主义的领导权斗争,就是为虚空能指而进行的斗争。虚空能指是什么?归根到底,虚空能指就是一个名字。“它是一个名称。……用拉康的话说,对象的统一性只不过是对它进行命名的行为的回溯效应而已。……如果那些特征是异质性的,因此在根本上是偶然的,那么对象的统一性不是别的根据,正是那种对它进行命名的行为。这说明了我们的如下命题:名称是物的根据。”(拉克劳,2008年,第112页)这是拉克劳的一个基本思想。从虚空能指逻辑出发的结论是,名字构成了事物的基础,而不是事物构成名字的基础。正如拉克劳一贯坚持的那样,所谓同一体并不存在,同一体都是虚假的同一体。同一体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建构。民粹主义中的人民即民众的同一体也是这样的虚假同一体,它最终只是一个名字。人民是由要求的等同链接而建构的,然而,这个等同链条上的要求不是差异性的,而是异质性的。也就是说,这些要求不能被放置在一个具有同样基础的差异性的系统之内。因此就带来了两个重要的后果:“1.民众主体的同一性环节是在名义的层次上给出的,而不是在概念的层次上给出的——就是说,民众主体总是多个单一性;2.恰恰因为名字不是在概念上被奠基的,因此这些它想要去包含和排除的要求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并服从于永恒的论争。”(Laclau,2005,p.118)用通俗的话说,就是由于人民这个民众的主体是名义上的,它没有实质的内容,因此它的实际所包含的内容就是在斗争中、在论争中才能确定,它不断地变化着。这也正是民粹主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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