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菲尔默绝对君主制思想的隐现与17世纪英国政治制度变革

作 者:
张炜 

作者简介:
张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 100101)。

原文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罗伯特·菲尔默作为17世纪主张绝对君主制的英国政治思想家,是约翰·洛克《政府论上篇》中的主要论敌。菲尔默绝对君主制思想的核心为父权论,即国王从亚当那里获得了权威性,在其土地上拥有绝对的统治权。因此,国王的权力具有神圣的起源,其性质如同父亲之于孩子。国王不受法律约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国王便是唯一的法律;议会在制定新法律时仅需发挥咨询作用。在17世纪英国政治制度不断变革的背景下,菲尔默的两部重要政论书籍分别在内战期间创作完成或初次出版,之后因君主制被推翻而长期隐没,直至1680年政治危机期间又再次出现。其著述兼具论证的严肃性与观点的极端性特点,为保王派提供了思想武器。新版书籍在内容体例、关键用词、作者署名等方面皆做了一定调整,以在新的政治与文化语境中提升书籍的学术性与可信度。正是由于菲尔默绝对君主制思想本身的特性以及在多种策略下的传播,使其思想成为能够代表保王派并被广泛关注的严肃政治话语,这也成为促使洛克将矛头对准菲尔默的直接诱因。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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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9;K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22)03-0137-(10)

       DOI:10.13852/J.CNKI.JSHNU.2022.03.016

       一、引言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在提出自己的有限君权理论时,曾用整个《政府论上篇》驳斥君权神授学说。在该书中,他将主要的攻击目标对准了罗伯特·菲尔默(Robert Filmer,1588-1653)——一位主张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的保王派(Royalist)政治思想家。这位“著名的绝对权力的拥护者和绝对权力的崇拜者们的偶像人物”,①其所创立的政治理论体系被洛克轻蔑地称为“浅薄的”。②但是,洛克却不惜笔墨,从菲尔默绝对君主制思想立脚的基础“人类不是天生自由的”,到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国家权力的授予是神的规定”,逐一予以批驳。菲尔默在《政府论上篇》中一会儿被称为“爵士”,一会儿又被冠以“我们的作者”,贯穿全书始终。

       在欧美学术界对于罗伯特·菲尔默政治思想的研究作品中,影响力最大者当属剑桥大学学者拉斯莱特编辑的《父权制及罗伯特·菲尔默爵士的其他著作》。③半个世纪后,萨默维尔又在拉斯莱特的基础上重新编辑了菲尔默的作品集。④实际上,包括拉斯莱特在内的学者大多是将其作为讨论洛克政治思想时的对立面来看待的,致力于建立两者之间的关联性,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洛克。例如,拉斯莱特在1960年重新编辑的洛克《政府论两篇》中,追溯了《政府论》创作的日期,认为早在洛克阅读菲尔默著作的同一年,他就开始在上述背景下转而批驳菲尔默了。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治思想史领域的剑桥学派异军突起。詹姆斯·塔利在《语境中的洛克》中,为解读洛克关于财产问题的观点,亦将菲尔默有关绝对君主制的论述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语境予以呈现,并着重指出,菲尔默说到的财产权或私人所有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而洛克的目的是要推翻这一不受限制的权利理论。⑥

       詹姆斯·戴利在1979年出版的《罗伯特·菲尔默爵士与英国政治思想》则将菲尔默放在近代早期英国政治思想发展脉络中予以较为全面系统的考察。除了菲尔默的政治思想作品外,戴利还大量运用了菲尔默此前不太为人所知的一些小册子,比如关于神学、女性和家庭、巫术、高利贷等问题的作品。作者指出,作为一个思想家,菲尔默对思想史的贡献只比霍布斯和他的宿敌洛克等高水平作家低一个层次。⑦亦即,戴利的“重审”意在扭转人们对菲尔默思想评价不高的状况。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学者高一涵早在1924年出版的《欧洲政治思想史》(中卷)中,即在“英国共和时代的政治思想”一章中专辟一节,对菲尔默这位“反对共和主义家”的思想予以扼要阐述。⑧这是目前所见中文学界最早的论述。但此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学界鲜见对菲尔默的专门讨论。21世纪初,向荣教授重新关注了包括菲尔默在内的父权主义者的历史地位,指出他们为16-17世纪英国君权的扩张和君主实施社会控制提供了合法性依据,也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暴君和暴政在英国的出现,是英国率先完成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重要因素。⑨之后,高清明对菲尔默绝对主义君主制思想做了较为系统的梳理。⑩上述研究为全面深入理解菲尔默政治思想及其社会影响奠定了基础。

       就洛克为何会选择这样一位“倘使不经洛克批判便早已被人忘掉”的敌人,中外学术界曾有过多种角度的解释。人们通常认为,就宣传君主制和专制主义而言,霍布斯远比菲尔默更值得批判。但是,在当时,由于霍布斯有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思想,所以深为保王派所厌恶,洛克当然不能把一个同保王派不相容的人物当作保王理论的代表。反之,菲尔默则是查理一世授予爵位的人物,是君权神授集团中的极端派。洛克以他为攻击的对象,是有理由的。(11)

       中国学者吴恩裕认为,洛克之所以不选择霍布斯为保王派的理论代表,尚有其他的原因:霍布斯是用为保王派所不能接受的资产阶级的自然法作为论据的;霍布斯的绝对主义或专制主义不一定必须是君主才能实行,而是在任何政府形式之下都能实行的。而且霍布斯的另外一些甚至更根本的主张则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比如,关于国家起源的解释,他和洛克都诉诸自然法和契约说。这些都是符合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利益的。因此,吴恩裕指出,洛克毋宁是把霍布斯当作同一阶级内的理论上的异己者,而菲尔默则是不同阶级的理论斗争中的敌人。(12)

       英国学者马克·奈茨在20世纪90年代指出,菲尔默的著作之所以被选作攻击目标,是因为它是一系列争论的缩影,这些争论作为关于继承和请愿运动的辩论的结果,被广泛印制,予以宣扬。(13)奈茨提出的解释更多考虑到了借由印刷形成的社会舆论因素。而彼得·希德更进一步,细致考察了罗伯特·菲尔默几部著作的写作和最终出版时间,并从书籍内容、体例、署名等角度论述了菲尔默作品的出版策略,借以解释其不俗的公众影响力。(14)

       实际上,菲尔默创作的很多主张绝对君主制的作品,在其生前都没有得到大范围传播。但是,随着17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接连发生“天主教阴谋”和“排除危机”等关涉英国王位继承问题的重大事件,菲尔默的作品又被重新印制传播,以充当保王派的思想武器。可以说,菲尔默绝对君主制思想的隐没与再现,不仅仅是其作品的印制或再印这样简单的问题,而是随着政治和文化语境的变化在不断调整。(15)笔者认为,以17世纪相关原版印刷书籍为基本史料,运用书籍史的研究视角与方法,对菲尔默政治思想本身的特点进行提炼概括,并从传播策略的角度对菲尔默相关著作的印制出版过程做一较为详细的探究,或将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了解17世纪后期英国保王派政治话语乃至社会舆论的风向,进而更好地理解洛克选择菲尔默作为其《政府论》中主要论敌的原因。鉴于《父权制:国王的自然权力》(Patriarcha:or the Natural Power of Kings)和《所有国王特别是英格兰国王绝对权力的必要性》(The Necessity of the Absolute Power of all Kings:and in Particular,of the King of England)是最能反映菲尔默政治思想的两部代表性著述,因此,本文将尝试以上述两部书的成书与出版为中心展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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