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体特殊交易事项外币业务核算相关问题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任伟,正高级会计师,云南大学财务处副处长,硕士生导师;李炳,高级会计师,云南大学直属附属单位,云南 昆明 650091。

原文出处:
商业会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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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2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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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主体在履行政府职能和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一般会选择以人民币作为其记账本位币,当发生以某种外币计价的收入和支出业务时,就会涉及外币业务的核算;另外,政府主体有驻外机构的,为便于日常交往核算,降低外汇汇率变动风险,一般会选择所在国的币种作为记账本位币,按要求向国内报送会计报表时,需要折算为人民币反映,上述事项在日常核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如何处理,对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及权责发生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主体外币核算相关概念

       (一)与外币业务相关的概念

       1.外币业务。指政府主体以记账本位币(或功能货币)以外的其他功能货币进行的款项收支和往来款结算的经济业务。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政府主体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其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同时登记外币原币金额。绝大多数政府主体均在境内开展业务活动,因此,人民币就是其记账本位币,那么,在涉及收到或付出美元、日元、欧元和港币时,就属于外币核算业务。

       需要说明的是,人民币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成为外币,尤其是政府主体有驻外机构的,如文旅部驻某国文化机构,由于需要在所在国开展业务活动,因此,该驻外机构会选择以所在国的币种作为记账本位币,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日元、欧元和港币为外币。当然,驻外机构按要求向国内报送报表时,需要将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2.功能货币。指政府主体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收入和支出的货币。在确定记账本位币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该货币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如税收收入、政府补助等;(2)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市场价货币或结算货币;(3)对价格起主要决定作用的国家的货币;(4)从融资活动中取得的资金所使用的货币。

       需要说明的是,记账本位币(功能货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上述交易基础、事项和环境发生变化。

       3.汇率、即期汇率和期末汇率。汇率指两种功能货币兑换的比率。即期汇率指政府主体发生业务活动当时的汇率。期末汇率指政府主体报告日的即期汇率,如果按季度报送报表,就是季度末的汇率(如3月31日的即期汇率)。

       4.境外运营。指在我国以外从事业务活动的政府主体或分支机构所开展的活动,包括采用报告主体所使用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来记录其业务活动的各类政府主体。境外运营所从事的活动是政府主体的延伸,如高等学校在境外开办的分校,且在当地开展业务活动。

       5.货币性项目。指政府主体持有的货币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或偿付的负债。

       (二)政府主体外币核算范围

       政府主体外币核算范围主要包括:(1)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2)借入外币资金;(3)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4)外币报表折算。

       (三)外币双币种账户

       有单独外币账户的政府主体,在涉及外币业务核算时,需要将以下科目设置为外币双币种账户,主要分为四类:(1)外币货币性资产账户,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2)外币应收款项账户,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等;(3)外币长期投资——债券投资账户;(4)外币货币性负债账户,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需要说明的是,外币货币性资产账户是实账户,而对应的人民币是折算账户(虚账户,在银行并不存在该账户),每期期末会计人员在对账时,核对的是外币原币账户,因为所使用的银行对账单是外币原币,并不需要核对折算的人民币账户。此外,涉及非货币性项目的科目,不需要设置为双币种账户,主要是为了避免期末外币折算时,由于汇率不同产生的汇兑损益不会被相互抵销。

       二、外币核算方法

       在外币业务核算过程中,目前实务中主要有统账制和分账制两种核算方式。统账制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就进行折算,在登记有关记账本位币账户的同时,按照外币原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原币账户,期末,将所有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余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进行比较,其差额记入“业务活动费用或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分账制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按外币原币种金额记账,不进行折算,期末,将各种外币账户的余额和发生额折合为人民币的记账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采用统账制核算的政府主体,平时折算工作量较大,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运营的政府主体,而采用分账制核算的政府主体,由于日常核算业务按原币金额记账,不需要折算,期末统一进行折算,因此,该方法适用于政府主体的境外机构。当然,境外机构也可以采用统账制来核算。

       三、折算汇率选择

       外币业务活动发生时,一般采用业务发生当时的即期汇率来折算,即期汇率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市场汇率的中间价,即(买入价+卖出价)/2,期末外币报表折算时,会使用到近似汇率,实务中使用的近似汇率主要有两种,一是当期平均汇率(期初汇率+期末汇率)/2,二是加权平均汇率,即以交易的外币金额为权重计算的加权平均汇率。如果汇率波动较大时,使用当期平均汇率就不恰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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