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犯不予引渡”规则与孙中山伦敦蒙难事件的第三种解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侯中军,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岗位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101)。

原文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围绕孙中山伦敦蒙难事件研究这一课题,学界在孙中山进入清政府驻英使馆的方式上存有两种论点:一是绑架说;二是自投说。孙中山本人对自己进入使馆的方式,先是称被“绑架”,后改为“自投”。无论是“绑架说”还是“自投说”,均无法合理解释涉案双方的材料。如果把“政治犯不予引渡”规则纳入分析的视野,则从孙中山避难香港起的历史发展线索就比较容易得到合理解释,不但可以印证孙中山方面的材料,而且可以解释清政府方面的相关材料记载。为了推动革命宣传,改变处于困局中的反清革命,孙中山主动策划了自己被清使馆囚禁事件。通过分析两方的材料,可以认为,孙中山被囚禁于清使馆是一次有预谋的自投。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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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22)03-0096-13

       为什么要探究孙中山进入使馆的方式,已有的研究已经点出了问题的本质:“不是为了判断使馆这样做是否合法,而是为了对孙中山的人格有一个更好的了解,同时对他的假装的才能也有一个正确的评价”,事情很显然,“不管孙中山怎样进入使馆,都是使馆馆员们的过错”。①论证孙中山进入使馆的方式,固然可以了解孙中山的人格,但对后来研究者而言,更为重要的目的是探究这个孙中山反清革命经历中的重要节点,即孙中山是如何通过伦敦蒙难事件一举改变了处于沉寂状态中的革命舆论,赢得国际社会同情的?这是一次偶然成功的革命宣传,还是刻意营造的革命舆论?将孙中山领导革命的目的和动机纳入研究伦敦蒙难事件的学术视野之内,将会有不同的解释。

       先行研究存在本身的短板和缺憾,尤其是无法合理解释正反两方的材料,此种短板很难在固有思路下实现突破。本文不再纠缠于孙是被绑架还是自投的细节性论争,而是从动机出发,从结果出发,从论证逻辑出发,结合学界已经确认的各项事实,围绕目前存在的争议展开论述,尝试提出孙中山伦敦蒙难事件的第三种解释。对于新思路存在的种种薄弱点或者说不足之处,并非是笔者没有意识到,而是本着历史学求真的精神,希望将伦敦蒙难事件的研究重新提出讨论,所做推论可能在某些细节上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敬祈学界同好指正。

       一、究竟是被绑架还是自投?100多年以来的争论

       经过前辈学人持久努力,孙中山伦敦蒙难事件的相关史料已经有了非常充分的发掘,而在史料极为丰富的情形下,对于伦敦蒙难事件中孙中山进入清使馆的方式却存有两种相反的观点:一是被绑架进入使馆;二是自投进入使馆。

       孙中山本人最初提出自己进入使馆的方式是被绑架。在《伦敦蒙难记》内,孙中山对于进入使馆的方式有详细的描述:1896年10月11日,在清使馆外,孙中山遇到一华人与之交谈,一会又来一人,“是二人者,坚请予过其所居”,“予婉却之,遂相与伫立于道旁阶砌”。相持不下之际,又有一人出来,最先遇到的华人离去,“于是与予相共之二人,或推予,或挽予,必欲屈予过从”,快到门口时,大门忽然打开,“予左右二人挟予而入”。②根据描述,此种进入使馆的方式是先是诱拐,然后胁迫进入。虽然孙中山在《伦敦蒙难记》中称自己是被诱拐胁迫进入使馆的,但在其存留的当时证据上则是直接称为“被绑架”。在1896年10月17日向康德黎的求救卡片上,孙中山写道:“我在星期天被绑架到中国公使馆,将要从英国偷偷运回中国处死。祈尽快营救我”。③在10月19日的求救卡片上,孙中山进一步阐释了被绑架的细节:“我在离中国使馆不远的街上,被两个中国人拉入使馆”。“还没有进去之前,他们各在左右挟住我的一只手,竭力怂恿我入内和他们谈谈”。“当我进入后,他们把正门锁上,并强迫我上楼,推进一个房间,从那天起便将我关锁起来”。④这些留传下来的“证据”具有双重的属性,一方面可以帮助孙中山自我记忆伦敦蒙难的经过,但另一方面也束缚了其对于蒙难真相的客观陈述。客观而言,上述这些回忆文字因其有纸面证据的存在及第三方的存管,孙中山在后来的回忆及叙述中,皆须与此类证据相对应。时间、地点、目的、如何进入使馆,所有需要的要素,这两张卡片上全有了。这些文字对于细节的表述,给人的印象更像是要给法庭提供所有定案的证据,而非一味急切的求救。

       自进使馆说的首次提出者是清政府驻英使馆。驻英使馆随员吴宗濂在其《龚星使计擒孙文致总署总办公函》中将孙中山进入清使馆的方式表述如下:“讵意该犯于九月初四日改名陈载之,来至使署询有无粤人”,“次日复自来使署探问中国情形”,“彼既肆无忌惮,不能不暂行扣留”。⑤在吴宗濂函件所描述的情形下,孙中山是自己走进去的,而且是走进去两次,使馆继而将其扣押。吴宗濂的表述与清使馆参赞马格里(Halliday Macartney)的相关证词大体相同。

       马格里第一次接受英国外交部咨询时曾表示,孙中山曾在10月9日进入过使馆,10月10日进使馆是第二次进入。现有的材料证明,马格里两次提供的时间不一致,一说是1896年的10月9日,这也是马格里第一次向外交部证实时所说;另一说是1896年10月10日,即后来马格里向《泰晤士报》去信中的说法。财政部律师卡菲(H.Cuffe)认为,马格里前后叙述的不一致,说明他只是转述别人向他汇报的情形,而非其亲身经历。孙中山的自我陈述是:“星期六,即10日,我到过摄政公园、动物园和植物园。我去那里时是上午十一二点钟,一直逗留到下午3点钟”。司赖特侦探社(Slate's Detective Association)的报告是:“星期六这天,我们还在葛兰旅店街八号侦察此人,我们跟他出来,到国会两院。在那地方,他停留了两个钟头以上。出来的时候,他步行到斯屈郎,看看店铺的窗子,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以后就不见了”。⑥这两份报告都无法证明孙中山进入过使馆,也没办法证明孙中山没有进入过使馆。从时间线上而言,10月9日孙中山曾进过使馆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孙中山10月9日存在进入使馆的时间,证词来自康德黎:“孙中山每天都来看我,时不时告诉我他如何打发时间”;“大概连续3天或4天,他从早上10点至晚上6点都在我家中”;“我确认他10月5日周二(按:原文如此,实应为周一)来过我家,但不能确认10月9日(周五)是否来过”,“如果周五来过的话,也仅仅停留了几分钟的时间”;“我确认他10月10日(周六)来过我家,停留了2、3个小时的时间,但我当时外出,没有见到他”。⑦

       罗家伦在研究整理伦敦蒙难事件的材料时提出,孙中山进入使馆方式可能是自投。1930年7月20日,罗家伦与胡汉民讨论伦敦蒙难事件时,胡汉民告诉罗“当时总理是自己进使馆去的,或是被挟进去的,还是问题,因为总理有一次向我们说起,他说‘是我自己走进去的’”。同年9月2日,戴季陶也告诉罗家伦同样的说法。罗家伦推理:“我以为从中山先生勇励无前的性情来推论,或者他当时是自动的进使馆去宣传主张,集合同志,窥探虚实,也未可知”。作出推论的基础是“这些(指自动进使馆)在一个革命领袖的生命过程中,是意中的事,也是一件很可以表示中山先生大无畏精神的事”。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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