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22)05-0046-14 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它推翻了皇朝体制,建立了共和政治,一直是近代史研究的热点,相关研究可谓汗牛充栋,出现了大量高水平研究论著。但对革命中的官僚群体,尤其是处于基层的州县官①尚缺少专门研究②。“郡县治,天下安”,县官在传统王朝的行政体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政权更迭之际,时任地方官群体的人事如何嬗变,这无疑是观察辛亥革命前后地方权力结构转变的一个较好视角。事实上,辛亥革命期间,州县官是最先受到冲击的群体之一,他们中有些被杀,有些逃离,有些选择拥护革命,其人事变动对革命的走向及地方秩序的重构有重大影响。因此,研究辛亥革命对时任州县官群体的影响,不管是对我们理解辛亥革命还是理解近代的地方官制变革都有相当大的意义。有鉴于此,本文拟系统梳理辛亥革命前后县官群体的人事变动,希望借此来回答革命对时任州县官有何冲击?对县官选用制度有何影响?革命后县官③的人事构成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一 辛亥革命对时任州县官群体的影响 晚清州县官的平均任期为1-1.3年,更动较为频繁④。但当任期结束后,他们大多是被调往其他地区继续担任州县官⑤,故以全国计,州县官的人事构成相对稳定。根据1909年冬《爵秩全览》、1911年冬《职官录》、1913年冬《职员录》这三部官方编纂的全国官员名录册⑥,在1911年冬《职官录》所载的1478名州县官中,两年前(1909年冬)即任州县官者占52.8%,两年间仍在原州县任职、职位未变者也达到47.9%。而在1913年冬《职员录》收录的556名县知事中,两年前即任县官者仅占13.9%,仍在原州县任职、职位未变者的比例则只有1.6%。这说明革命后原有的州县官人事流动模式被打破,全国县级官员群体经历了一轮人事上的大重组。但这一宏观统计结果仍过于笼统,从实际的历史过程来看,革命对各地州县官的冲击是多形式、多层次的。下面,将分阶段、分地域考察革命对时任州县官群体的影响。 1.从武昌首义到清帝退位期间 从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到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的四个月里,全国先后有湖北、湖南、陕西、江西、山西、云南、贵州、江苏、浙江、广西、安徽、福建、广东、四川14个省份宣布独立,它们或是经过激烈的武装冲突而光复,或是以和平的手段脱离清廷。直隶、河南、山东、奉天、吉林、黑龙江、甘肃、新疆8个省份虽出现了一些小规模的起义,但在清帝退位之时,省当局至少在表面上仍忠于清朝⑦。 州县官受到直接冲击的现象主要发生在14个独立省份。在8个未独立的省份,虽也有一些州县官或因担心革命波及而逃走,或在局部暴动中死于非命⑧,但整体而言,州县官的人事变动相对较少。笔者根据各省的辛亥革命史料集成及民国地方志中的职官志表等资料,统计了除江西以外的13个独立省份及除新疆以外的7个未独立省份在政权鼎革前后的州县官人事变动情况,具体数据如表1。
由表1可知,在所统计的7个未独立省份“知悉最后一任正印官去向”的139个县级政区中,有116个属于原正印官留任的情况,合计留任率达83.5%。而在13个独立省份中,时任州县官群体受到的冲击相当明显。在所统计的“知悉最后一任正印官去向”的384个县级政区中,有64.3%的正印官在革命期间离职或被杀。当然,在这些独立省份中,各省州县官的境遇呈现出显著差异。根据材料,能看到这样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第一,革命的激烈程度。发生了激烈武装冲突的地区,其州县官大多逃离,一部分人甚至被杀,能在革命后留任者很少。如光复过程中发生了激烈战斗的陕西和四川,时任州县官大多出逃或被杀,留任比例分别为5.9%和13.5%,远低于其他省份。而在未发生激烈武装冲突的地区,州县官所受直接冲击则要小得多,留任的可能性更大。值得一提的是,最先爆发革命的湖北省,其州县官留任比例在独立省份中是最高的,这是因为湖北省虽是最先起义的省份,但是武装冲突主要发生在武汉三镇及荆州满城,其他府城及县级政区的光复过程则相对平和,加之湖北属于首义之省,全国革命形势并不明朗,大多数州县官选择留任观望,所以湖北省的留任率达59.1%。 第二,地方权力结构的差异也是造成独立各省之间州县官员命运不同的影响因素之一。在会党、民军势力较大的地区,州县官被迫逃亡或被杀者往往较多。如广西、广东大体属于由省上层主导的和平光复,发生流血事件相对较少,但因各地会党、民军力量占据优势,州县官员处境艰难,以致去职者相对较多,留任比例分别为30.8%和32.1%,是独立省份中州县官留任率排名倒数三、四的省份。而上文提到的陕西、四川,其州县官之所以很少能留任,也和两省会党势力非常强大有关。在其他省份,会党、民军势力相对没有那么强大,州县官留任比率总体上要高于上述四省,它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革命派、旧官僚、立宪派势力处于相对均衡的省份。在这些省份,三方势力大致相当,各方为了自身利益都在争夺权力,在这种情势下,州县官留任率便相对较高,湖北、福建、安徽、山西即是如此。二是在传统官治力量较强的省份,当地士绅力量较弱,地方社会自治能力不足,习惯于依赖地方官来维持秩序,在光复后,地方社会离不开原任官僚,这些地区的州县官留任者往往较多,贵州省即为典型。三是革命党与立宪派势力较强,旧官僚势力相对较弱的省份。在地方士绅力量强大的地区,有士绅从中转圜维持秩序,革命过程相对缓和,州县官受到的冲击并没有像陕、川那么激烈,但士绅力量较大,旧官僚多受到士绅的排挤,在独立省份中他们的留任率便处于中位,典型如江苏、浙江、湖南、云南等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