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业创新发展推进共同富裕  

作 者:

作者简介:
谢谦(1982-),男,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与企业创新(北京 100836);汪雪婷(1998-),女,北京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与企业创新(北京 100048)。

原文出处:
金融经济学研究

内容提要:

科学有效处理好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基于2015-2019年中关村海淀科技园企业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模型,从劳资共赢的视角,实证研究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及机制,研究发现,股权激励能够显著促进企业创新,其中,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方式对企业创新的提升效果最为显著,该结论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内部管理效应和人才激励效应是股权激励促进企业创新的关键机制,股权激励有助于实现企业创新与员工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劳资共赢,改善收入分配,推动企业内部共同富裕;异质性分析发现,衰退期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和劳资共赢的促进效果更为显著。研究结论为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助力企业在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微观证据。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2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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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九大以来,党中央站在两个百年的交汇点,通过对国际国内形势的研判,将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国家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并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

      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双重富裕(李海舰和杜爽,2021[1]),经济层面主要指通过调整收入分配,减小贫富差距,实现物质经济共同富裕;精神层面共同富裕则表示通过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精神文化平等富足(李军鹏,2021[2])。推进共同富裕关键在于平衡好公平与效率(蓝庆新和童家琛,2021[3]),“不患寡而患不均”,共同富裕中的公平最核心之处在于分配公平,即通过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使个人的投资回报率趋于均衡。从现代中国历史演进看来,自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城乡之间各方面发展差距过大等问题逐渐凸显,尤其是人均收入差距过大,因此“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然成为中国亟待解决的社会主要矛盾。共同富裕中的效率即指通过制度改革或技术创新使社会有限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与价值最大化,其中创新更是优化资产要素配置的有力抓手。创新与共同富裕可互相促进,例如近年来借助云计算、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带来的数字化平台正在创造一种新生平台经济将由“一方独大”日趋发展为“多方共赢”(陈劲,2021[4]),这一优点也使得此类平台经济广受大众欢迎,一方面通过创新赋能共同富裕,拓宽实现道路,另一方面共同富裕助力企业创新愈发蓬勃发展。

      实现共同富裕绝非政府一家之事,需要整个社会为之共同努力,其中企业是推动共同富裕的生力军。在共同富裕的新时代背景下,企业被赋予了新的社会责任(夏杰长和刘诚,2021[5]):对外可通过员工公益、扶贫助农等形式助力第三次分配,通过完善产业链帮扶机制来助力更多小微企业共享发展红利,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李实,2021[6]);对内可构建和谐劳资分配关系,强化利益分配合理性,提升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完善劳动、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分配制度,缩小内部贫富差距(刘培林等,2021[7])。

      作为促进企业长期持续发展的激励制度,股权激励具有促进劳资共赢的协同效应,能够有效协调劳资关系,激发员工自主创新性,促使企业与员工形成利益共同体,优化利益分配,因而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目标的有力抓手。员工劳作是企业营业收入的主要创造者,企业薪酬是员工生活的基本来源。实施股权激励可以使员工共享企业发展红利,激发工作积极性,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发展成果进一步反哺员工,如此良性循环。因此,股权激励必将与共同富裕融合,共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助力企业创新的重要引擎。

      股权激励自2006年正式实施以来广受欢迎,截至2020年底,A股已有近40%的企业实施过不同方式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已进入“常态化”时代,相关研究日渐丰富,但多数仍集中于研究股权激励对企业业绩(Jennifer and Barbara,2001[8])、投资(徐倩,2014[10])和保留人才(肖淑芳和付威,2016[9])等方面的影响,而关于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相对较少(Fenn and Liang,2001[11])。更鲜有文献从共同富裕或劳资共赢角度探讨股权激励与企业创新。本文认为,由于股权激励是企业鼓励员工的长期激励机制,人才激励效应必然是股权激励影响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股权激励下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有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因而,从劳资共赢视角开展研究,可以更加深入系统地挖掘股权激励、企业创新与员工发展的内在关系机理,且在共同富裕战略目标下,该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鉴于此,为了弥补现有文献的不足,更好地助力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本文基于2015-2019年中关村海淀科技园企业数据集,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从劳资共赢的视角,实证研究股权激励促进企业创新的效应与机制。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究视角。与已有研究不同,本文从劳资共赢角度,系统研究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和内在机制,深入讨论股权激励促进劳资共赢的内在逻辑,为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在助力企业在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微观证据。二是研究数据。与既有研究主要使用上市公司数据不同,本文使用中关村海淀科技园企业数据集开展研究。该数据集权威性高、样本量大、指标信息丰富、样本分布均匀且小微企业众多,同时中关村海淀科技园是中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区,对全国科技创新有很好的推动和辐射作用,因而使得本研究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和代表性(王康,2019[12])。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说

      (一)文献综述

      本文聚焦于探究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和劳资共赢的影响效应,并考察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对企业创新的异质性影响,然后基于劳资共赢角度实证探究内部管理效应和人才激励效应在股权激励促进企业创新中的内在机制作用,最后从生命周期和产权性质两个角度进行异质性分析。通过梳理以往文献发现,与本研究密切相关的文献主要有三点。

      1.股权激励的效应研究。自2006年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截至2020年底,近40%的A股上市企业已实施股权激励。可见股权激励受到上市公司的普遍欢迎,相关研究也逐渐丰富起来(郭蕾等,2019[13])。大多集中于从股权激励实施动因出发探析其实施效应。一种动因是激励型,希望通过股东的部分让利并增加管理者“主人翁”意识,促使管理层选择对公司发展整体盈利的项目而非对自身盈利的项目(Paul and Scott,2004[14]),进而对企业经营绩效产生促进作用(孟庆斌等,2019[15];李斌和孙月静,2009[16])。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实施股权激励能有效缓解两权分离下高管与股东的利益冲突问题,协调所有者与管理者利益趋于一致进而激励高管做好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通过实施股权激励,企业核心员工能获得公司部分股权,激发工作积极性,与股东目标达成一致,进而也可减少企业的代理管理成本(Angie,2008[17]),达到企业与员工的劳资共赢。另一种动因是福利型,即实施目的不是考虑企业的长远良性发展而是谋求私利(吕长江等,2011[18])。这种股权激励设计往往因利益协同不一致而出现劳资冲突,进而导致管理层做出利己不利企的决策,从而会对企业长远发展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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