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作为引领经济变革的源动力,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模式转换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创新的本质是一种破坏性的创造,其结果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败都可能使整个项目前功尽弃。创新活动内在的高失败率和不可预见性,加剧了高管被过度问责的风险,进一步挫伤了其参与和培育创新项目的意愿(Holmstrom,1989;Manso,2011)。那么,宽容的试错环境是否能改善上述状况呢?换言之,容错免责机制能否激发企业参与创新创造的热情?这是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 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企业研发投资排名数据显示,在2500家公司总额达7364亿欧元的研发投入中,来自中国的公司占比仅9.8%,远低于美国(37.2%)、欧盟(27.2%)和日本(13.6%)等发达经济体。2020年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发布的500强企业榜单数据显示,上榜企业平均研发强度为1.61%,这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平均研发强度(3%~5%)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企业特别是资源较为充足的大型国有企业在研发投入上的不足,直接导致经济发展整体创新引领能力不强,关键核心技术难以掌控(程津培等,2019;王靖宇等,2020)。因此,更好地促进和激发国有企业创新创造热情,强化创新投资,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创新项目的投资是意愿和能力的交集,既需要充足的资源作为支撑,也需要企业高管具有开拓冒险的意愿。较之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天然与政府公共部门关系紧密,这使得其在创新所需稀缺资源的获取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余明桂等,2008;张璇等,2017)。就高管性质而言,与民营企业高管典型经济人特征不同,国有企业高管通常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这使得政治晋升成为其职业生涯发展中的重要目标,因此,国企高管也常被称为“准官员”(杨瑞龙等,2013;Cao et al,2019)。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经营绩效的评价和考核是企业领导人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了在任期内获得政治晋升,国企高管通常更青睐短期内回报率高的项目,这显然与创新活动长周期、高风险的特征难以相容。尽管,国务院国资委在2006年修订中央企业领导考核办法时就明确提出要考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但由于创新投资内在的高失败率和归因的不确定性,以规模扩张为导向的经营模式仍然是国企高管晋升的占优策略(杨瑞龙等,2013;申宇等,2018)。 2015年10月召开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提出,在改革探索过程中,既要肯定成功的先进者,也要宽容失败,允许试错。中共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完善容错纠错制度建设,旗帜鲜明地为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不谋私利的改革者撑腰鼓劲。在现实中,一些重大政策措施推进难、改革步伐缓慢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与各级领导干部有顾虑、怕风险、不敢尝试、不敢创新有关(万庄,2018;李湛等,2019)。合理的容错机制,负责任的归责原则,在理论上能解除改革探索者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激发和增强其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勇气。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结合国资委下属企业集团交错发布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的实践背景,利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了容错免责机制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结果发现,容错机制的建立显著提升了企业研发投入水平,并且这一提升效应在高管政治晋升机会较高、具有沿海开放城市工作经历以及面临经济政策不确定性较大时表现得更为明显。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容错纠错机制通过提升企业创新水平,使其获得了显著为正的市场绩效。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表现在:(1)拓展了企业创新行为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文献。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培育和激发企业的创新潜能已然成为热点问题。现有文献的研究多从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竞争以及公司治理特征等角度切入,却鲜有关注容错纠错制度的建立所带来的影响,本文的研究为此提供了补充。事实上,创新的本质决定了它是一种失败率高、风险大的投资活动,具有较高的试错成本。因此,从制度层面确立宽容、开放的免责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利用国资委下属企业集团交错制定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这一独特的场景,从企业研发创新投资的视角出发,对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实证检验。现有关于容错纠错制度的相关文献,仍主要集中在规范定性层面的探讨,本文的研究从定量视角出发对此进行了拓展,有助于全面地理解容错免责机制实施所带来的影响。(3)本文基于国企高管政治晋升和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等视角,探究了试错容错环境变化影响高管创新意愿的作用机理,为后续关于业绩考核与国有企业创新相关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同时对制度环境变迁影响企业风险承担行为决策等领域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一)理论阐释与研究假设 创新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把我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转变为更多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驱动。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对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做出专章部署并明确指出,创新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必然选择,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供给体系创新力和关联性、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