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欧洲史研究及其对现代政治共同体的构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臧峰宇,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内容提要:

1843年,马克思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中摘录一些历史学和政治学文献并进行评注,为其唯物史观与政治哲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他这时对法国史的兴趣主要集中于经济社会的变迁对政治生活的现实影响,由此探究市民社会在现实中产生的必然,分析物质生产与政治实践的关系问题,强调走出虚幻的政治共同体,认为法国大革命“完成了政治生活同市民社会的分离”,并在批判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观念的过程中强调“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研读马克思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中的摘录与评注,是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来源、把握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形成过程的必经之途。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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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1843年7-8月,马克思在克罗伊茨纳赫研读24部历史学和政治学文献并进行摘录与解读,在35个笔记本中完成了五册《克罗伊茨纳赫笔记》。①这些笔记写于他在《莱茵报》时期“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之后,聚焦理性国家观和现实政治生活的冲突,并为解决这个“苦恼的疑问”提供了理论依据。正是通过这段时间对以法国大革命史为中心的著作的研读,马克思开始关注社会历史本体,展开对政治现实的历史的批判分析,着力探究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为其唯物史观与政治哲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一、《克罗伊茨纳赫笔记》的文本结构与主导线索

       五册《克罗伊茨纳赫笔记》包括马克思关于法国史特别是法国大革命史的摘要以及关于英国、德国、瑞典、波兰、威尼斯共和国以及美国史的摘要,内容涵盖公元前600年到19世纪30年代的诸多世界历史事件。从这些笔记中可以看到,马克思关注欧洲国家起源与发展、城市制度、行政管理和法律的历史以及复杂政治机制和社会思想的转变,其中的批判分析与其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处于同一时期,关注的重点颇为一致,“它照亮了马克思走向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一段行程”,其中主题索引“证明马克思正日益转向唯物史观”。②

       马克思在第一笔记本中主要摘录克里斯托夫·亨利希1802-1803年在莱比锡出版的《法国史》1-3卷,这部三卷本历史学著作较为详细地记述了法国的政治、军事和外交事件,他最关注的是法国封建社会的形成、封建所有制的不同形式等方面。在第二笔记本中,马克思摘录了8本著作,包括4本法国史著作、关于波兰史和威尼斯共和国史的著作以及卢梭和孟德斯鸠的论著。马克思在第三笔记本中主要摘录约翰·罗素的《从亨利希七世执政到近代英国的政府与宪法的历史》德译本和约翰·马丁·拉彭贝尔格的《英国史》,标题是“历史—政治笔记”,他关注的重点是英国政治制度史,特别是英国封建社会的阶级权力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封建阶级的一部分如何向资产阶级转变。第四笔记本包括马克思对施米特的《法国史》、德·沙多勃利昂的《论复辟时期与选举君主制度,或对某些报刊关于我拒绝为新政府质询的答复》和《关于放逐查理十世及其家族的新建议,或我最近的〈论复辟时期与选举君主制度〉一文的续编》、冯·兰齐措勒的《政治与国家法论文集》、瓦克斯穆特的《革命时代的法国史》、冯·兰克的《宗教改革时期的德国史》、约翰·林加尔德的《罗马人第一次入侵以来的英国史》、盖耶尔的《瑞典史》以及发表在《历史—政治杂志》上的一些文章的摘录和评论。在第五笔记本中,马克思摘录了约翰·普菲斯特尔的《德国史》1-5卷、尤斯图斯·默泽尔的《爱国主义的幻想》、卡尔·茹弗鲁瓦的《继承权的原则和法国与英国的传统》、汉密尔顿的《北美合众国的人与风俗习惯》以及马基雅维利的《论国家》德译本。从中可见,马克思对法国史特别是法国大革命史的摘录是整部笔记的重心所在,其中有些文献和评注后来被用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与《论犹太人问题》。

       总的来说,马克思在《克罗伊茨纳赫笔记》中的评论和阐述不多,主要体现为第一笔记本中类似主题索引的标题、第二笔记本中的《主题索引》以及一些著作的梗概、第四笔记本的索引以及一篇短评。他在《莱茵报》时期关于物质利益的难事的反思在这里得到体现。这部笔记中关于国家法与国家起源和发展的摘录和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有重要思想关联,关于法国大革命史的摘录和研究直接促进了马克思历史观的形成,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主体部分中唯物主义批判逻辑的真实发源地”。[1](P141)

       从《克罗伊茨纳赫笔记》的主要内容和主导线索看,马克思关注政治对经济、社会和司法制度发展过程的影响,研究军事制度与财产制度之间的关系,分析所有制及其在历史上各种社会形态中的发展对国家和社会制度的影响,力图阐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从马克思的藏书来看,他这时最关注法国史特别是法国大革命史,从中探究现代国家的成因和机制,并计划撰写《国民公会史》和《政治和政治经济学批判》,还为此列出一份包括11条的《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这部草稿起始于“现代国家起源的历史或法国大革命”,以“为消灭国家和市民社会而斗争”[2](P238)结束,计划探讨人民主权、立法权、执行权、司法权、政治文明、国家管理、民族、政党等范畴,这些范畴后来在《巴黎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文本中得到深入阐述。

       从这部笔记的索引标题中可见,马克思这时对国家法、立法权与执行权、官僚制度及其形成过程、官吏与王权的关系、代议制与人民主权等问题颇为关注,为他对黑格尔法哲学与现代国家的抽象普遍性批判打下了基础。例如,第二笔记本中的标题“议会”“官僚制度·官吏”“制宪议会”“君主立宪”“政府权力”以及小标题“立法权”“法律”“人民主权”“代表会议和人民主权的关系”“权利的划分”,这些标题在第四笔记本的索引中重新列举,增加了“宪法与管理”“众议院”“下院”“上院”“代议制宪法”,这些思考首先与他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有关。③此外,关于马基雅维利、卢梭和孟德斯鸠的著作的摘录和研究主要是从黑格尔法哲学与这些文本的关系角度着眼的,围绕欧洲国家的发展过程及其趋势展开,注重从历史事实中归纳历史经验。

       马克思看到,解决“苦恼的疑问”,不应到黑格尔哲学体系的迷宫中,而应到所有制、社会等级、财产关系中寻找答案,从而发现了黑格尔法哲学的神秘性和非现实性,指出所有制决定法的观念,而不是相反。这时马克思开始将自由置于历史语境中作具体的理解,意识到自由的内在规定性总是随着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的,财产成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财产所有制构成社会历史的真正基础。从他摘录的施密特《法国史》中的这段话——“对城市公社的事物的共同关心把他们彼此联合起来,正是在公社中要处理这些事物并适当地领导这些事物的任务,导致了管理艺术的产生”[3](P49)——可见,社会经济状况与政治上层建筑之间呈现了一种有规律性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在世界历史中形成的,而不是在黑格尔法哲学中表现的颠倒的关系,这在他关于《历史—政治杂志》的评论中体现得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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