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逻辑·生产逻辑·资本逻辑

作 者:

作者简介:
仰海峰,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在马克思哲学发展中,经历了异化逻辑、生产逻辑与资本逻辑三次重要的转换。从异化逻辑到生产逻辑,这是从先验的本质设定回到历史本身,形成了人类意义上的、面对一切历史发展过程的理论构架。从生产逻辑到资本逻辑,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特征。在资本逻辑对生产逻辑的统摄中,以物质需要为指向的生产逻辑是资本逻辑的载体,资本逻辑是生产逻辑的本质与旨归,理解了生产逻辑与资本逻辑的内在关系,才能真正转换理论视角,深入《资本论》的哲学语境,展现马克思哲学的历史与当代意义。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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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2)01-0015-08

       哲学家总是通过认知构架来表达自己看到和理解的世界。当一个哲学家的认知构架发生改变时,其视野和思想逻辑也随之发生变化,两者是内在一致的。当一个哲学家感到过去的构架已经不足以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时,就会推进自己的思想,形成新的认知构架。因此,要理解一个哲学家,就要抓住其每一时期中的认知构架,并从中理解这一构架是如何统摄其理论逻辑的。对马克思哲学的考察同样如此。自《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马克思的哲学经历了以异化劳动为内核的异化逻辑、以物质生产为内核的生产逻辑到以资本增殖为目的的资本逻辑的转换。对此加以考察,能更好地展现马克思哲学发展的问题意识与逻辑转换,并在新的理论逻辑中展现《资本论》的哲学主题与理论指向,加深对马克思哲学及其当代意义的理解。

       一、异化逻辑与马克思哲学的第一次转换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异化劳动”思想,是青年马克思思想中的一次重大转折,这是马克思第一次实现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的整合,从高悬于社会之上的理性回到市民社会,并从人的理想本质出发探索超越于市民社会的哲学理性,达到了其早期思想的制高点。

       大学时期的马克思,其思想经历了从康德到黑格尔的转变,以鲍威尔为中介的青年黑格尔主义,是大学毕业后的马克思批判普鲁士书报检查令、林木盗窃案时的理论基础。自由的理性,可以说是马克思一开始面对社会时的思想内核。正是在针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过程中,马克思意识到自由理性并不能真正地面对社会问题。在物质利益面前,黑格尔所谓的理性的国家,往往成为维护利益的工具。这推动着马克思从学理上展开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则提供了直接的理论资源。《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是在这样的语境中写出来的。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以国家学为内容,“把国家作为其自身是一种理性的东西来理解和叙述”①。黑格尔认为,要理解国家,既要摆脱以卢梭为代表的契约论,又要摆脱弗里德里希·冯·施雷格尔的浪漫派观念,前者把国家看作自由的对立面,后者把国家看作心情的对应物。在黑格尔看来,作为伦理的国家是理性的自由意志在现实的实现。这里的理性,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内在相互承认基础上的自我意识发展的结果,并经过市民社会的中介而在国家中得以实现。

       在具体论述中,国家是伦理的最高体现,是对市民社会的理性修正。黑格尔充分吸收了斯密的政治经济学成果,以劳动与需要体系作为市民社会的第一要素,正是在现代劳动体系中,需要得到满足,人与人之间形成了以获得财富为中介的相互依赖关系。黑格尔所说的劳动,已经是斯密所论述的现代意义上的劳动②,这是以理性和自由为其内核的劳动,虽然这种理性和自由在以分工为基础的劳动体系中还没有充分地实现出来。也正是看到了现代劳动体系的内在问题,黑格尔在论述了市民社会的其他两个要素之后,转向国家领域,以国家理性来修正市民社会中的问题,以实现人与自由、个体与他人之间的矛盾和解,以便在国家理性的协调下实现市民社会的良性发展。在笔者看来,这构成了其《法哲学原理》的根本意图。

       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集中于黑格尔的国家理论部分,并没有深入到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但正如他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③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虽然还没有深入批判市民社会,但在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观、卢格的政治异化观和赫斯的金钱异化观等的影响下,他开始从异化出发来建构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构架,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整合费尔巴哈、黑格尔、古典经济学、社会主义等思潮,形成了以“异化劳动”为核心范畴的新的理论构架,实现了其大学毕业后理性史观向异化史观的转变,形成了异化劳动理论。

       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的逻辑建构关涉到如下方面:第一,从古典经济学的发展进程中提炼出劳动与现代社会建构的内在关系。在第三手稿中,马克思通过描述从重商主义、经重农学派到斯密的古典经济学发展过程,指出斯密、李嘉图等人的学说将私有财产从受制于“作为存在于人之外的本质的私有财产的那些地域性的、民族的等等的规定”,“发挥为一种世界主义的、普遍的、摧毁一切界限和束缚的能量……它十分片面地,因而也更加明确和彻底地发挥了关于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本质的论点”④。马克思的论述表达出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私有财产的本质是抽象性的劳动,即现代工业所代表的劳动,从古典经济学的逻辑来说,这是将财富的本质回到了人的本质规定性;另一方面,这种看起来体现了人的本质的私有财产实际上却是“敌视人的”,私有财产外在于人的存在,它“既使人成为本质,同时又使作为某种非存在物的人成为本质”⑤,这表明“劳动”已经成为与人的本质相对立的东西,这种劳动就是“异化劳动”。

       第二,“劳动”与黑格尔哲学的经济学基础。在《精神现象学》第四章“自我意识”部分,黑格尔谈到了劳动与自我意识建构的内在关系,在这里,自我意识并不是单纯反思的结果,而是在社会劳动与交往过程中对他人、对自己的意识的承认,这里的劳动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劳动,即古典经济学,尤其是斯密、李嘉图所说的劳动。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正是以这种劳动分工体系作为市民社会的存在基础的。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并没有对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市民社会展开讨论,因为要理解黑格尔的这一思想,一方面需要理解古典经济学的进路,另一方面要理解黑格尔对古典经济学的批判性吸收,这是马克思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还没有进入的问题。通过阅读古典经济学,马克思才进入黑格尔哲学的经济学语境,或者说才能把经济学与哲学融为一体:“黑格尔是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的。他把劳动看做人的本质,看做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因此,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⑥对黑格尔的这一理解非常重要:一方面确认了劳动与人的本质力量之间的关系。当然,如果按照第一条的论证,这种劳动是“异化”的,这就需要对黑格尔的劳动思想进行批判;另一方面,黑格尔的劳动思想还与市民社会分析联系在一起,虽然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并不认为以分工为基础的劳动体系是一个完美的体系,但他仍然强调这一体系是现代市民社会的基础,这也正是现代市民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比古希腊社会更为稳定的重要原因。在这一维度上,马克思才能借助于黑格尔的劳动理论进入对现代社会的分析与批判,这正是马克思后来的理论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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