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中国的转型升级正处于紧要关头:内部阵痛已凸显了爬坡过坎的艰巨性,外部环境的颠覆性变化则进一步加大了获取、学习国外技术的难度。此时,内源性的重大技术突破、产业升级显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性。为了打破这样的艰难局面,流行的政策思路会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高科技自立自强水平,以确保产业升级所需的技术供给(白光祖等,2021;柳卸林等,2021);二是控制经济体系中的摩擦系数和效率损失,通过倒逼市场出清(鲍世赞等,2016;周开国等,2018)、释放中小企业灵活性(盖文启等,1999;孙卫东,2019)和完善创新生态(黄海霞等,2016;黄振羽,2019)等多种手段,提高市场效率和成果转化/知识利用效率。二者共同构成了政策设计中的创新链:以非企业机构为主的科技体系负责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上游环节、核心技术“补短板”;下游企业将这些现成的核心技术供给变成商品、推向市场。 在这种线性假设下,在位企业、尤其是现有产业中龙头企业对产业创新与转型升级的意义,就变成了认识盲区,而且也确实少有学术研究关心在位者在创建新产业、升级老产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根本原因还是政策界与学术界对创新过程的非线性特征理解不够深刻,系统论述这一问题的研究极少。因此,本文将在反思和回顾现有文献的基础上,选择西方材料工业(化工与制药工业、半导体工业和半导体显示工业)发展史上若干关键节点作为经验证据,列举龙头企业主导产业升级一通过开发新产品、创建新产业、升级老产业为经济体系引入高资本密集度与高技术密集度的“新奇”(novelties)—的三类具体机制。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讨论产业演进过程中龙头企业上述贡献机制的根本成因,即创新及产业升级过程的非线性特征。文章最后指出,只有深入理解创新的非线性特征,才能真正克服创新政策中的线性思维,实现政策思维的质变。文章整体逻辑与组织如图1所示。 1 文献综述:理论研究中的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研究不可能绕过钱德勒学派。钱德勒认为,作为管理制度、国家财富和产业技能体系的创造者,大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是获得国民财富的关键、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在这一过程中,生产、销售和管理的三重投资使那些在行业发展初期进入的第一批行动者建立起可靠的知识基础和组织能力,进而发展成为行业门槛(Chandler,1962,1977,1990)。钱德勒的研究显然更关心那些在行业建立初期参与进来的早期进入者,这些企业自身的成长轨迹构成了行业成长的重要内容,这与有关先行者优势的研究有相似的出发点(Lieberman et al.,1988)。 但是,国内学界似乎对钱德勒学派缺乏善意:大企业往往被视作垄断和阻碍创新的反动势力,“中小企业灵活性”之类的语言反而备受追捧。这使国内有关龙头企业的讨论很少从产业核心技术竞争的角度展开。部分研究从商业模式或外部技术变化的视角对龙头企业的作用与反应进行讨论(龚丽敏等,2012;王节祥等,2018;刘贵文等,2019)。仅有的龙头企业研究甚至多集中于农林流通等边缘领域,去讨论钱德勒式企业在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核心作用(张维达等,2008)。 国内学界的这种流行价值观与国际学术界近年来有关产业升级中龙头企业角色的讨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例如,工业机器人行业的研究就讨论了在位者的上下游知识对其进入新兴产品市场、克服“在位者诅咒”的作用(Roy et al.,2016)。Helfat等(2016)指出,在以连续系统创新为特征的行业中,纵向一体化企业发展一体化能力的沉没成本和维持整合能力的持续成本,对其跨周期创新能力的维持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Buenstorf(2016)则系统总结了现有龙头企业在产业创新与演进中的作用,其中包括为行业创新进行资源投入与知识储备、通过向相关产业的多元化扩张与创新衍生新产业、通过收购为创业者功成身退创造条件、从事行业层面的基础研究等。
2 龙头企业主导产业升级:命题与例证 如前所述,本文关心现有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如何为经济体系引入新奇、以促进产业升级。具体而言,研究关心的“引入新奇”包括三种情形:(1)革命性新产品的引入;(2)产业结构与产业组织的重塑;(3)国家—市场—社会关系的重新构建。其中第一种情形是对Buenstorf(2016)部分论点的深化,而后两种情形则在很大程度上对其进行了补充。这一部分将进一步举例说明这三种情形,更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政策探讨则在下一部分展开。 2.1 革命性新产品的引入 很多影响行业发展走向、甚至起到行业引领作用的重大创新都是由龙头企业亲自参与完成的。在此期间,龙头企业不仅承担着大规模生产与销售的职责,也承担了绝大部分开发改进工作。出现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在于:企业直接面向现实产业需求,他们可以根据现实需求、并从自身的物质条件(生产条件、产品形态等)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其中就包括寻找和开发相关的科学原理与发明原型,当他们找不到可用的原理与原型时,就只能自己动手。因此,本文得出命题一:龙头企业是将科学发现或相关发明引入现实经济生活的主力,在很多时候他们甚至是发明—发现循环的直接主导者。下面三个案例说明了这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