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的时间哲学蕴含着丰富的层次,它们构成系统的时间哲学体系。那么,《资本论》描述了几个层面的时间,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对此问题的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阐述实践和劳动时间对主观与客观内容的综合①。第二,论证马克思时间概念包含生存的三个维度②。第三,对《资本论》时间哲学体系进行生存状态的区分③。第四,对具体时间与抽象时间进行区分。但这些论述仍不全面,第一,没有将《资本论》中各层次的时间纳入统一的体系之中,尤其是抽象—具体时间未被充分说明,《资本论》时间哲学的三层次结构也就没有得到系统阐述;第二,未能准确把握《资本论》对彻底形式化时间的阐述。 本文认为,《资本论》时间哲学体系包含三个层次:本体论时间、价值尺度的时间、物的尺度的时间。价值尺度的时间和物的尺度的时间是从本体论时间中抽象出来的。本体论时间与价值尺度的时间、物的尺度时间的关系,展示了《资本论》如何阐释人的本体论时间被抽象为资本主义应用时间的衍生逻辑,形成从具体到抽象—具体,从具体到抽象的双重衍生过程,从而构成了逻辑严密的时间哲学体系。下面从这三个层次出发,具体阐述三重时间及其双重衍生逻辑的内涵,分析这三重时间构成的时间哲学体系在《资本论》中的意义。 一、本体论时间:包含三重时间综合的具体劳动过程 本体论时间承担着本体论功能,《资本论》的本体论时间具有本体论含义:真实存在的时间。那么《资本论》所讨论的真实存在是什么?正如邓晓芒所说,“我们把马克思的‘存在’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④,感性活动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存在物背后的存在结构,是人与世界之间的原初关系。在《资本论》中,人的感性活动就是人的劳动和生存实践,因此这里我们对这两个词不做区分。作为揭示感性实践活动的时间,就是劳动和生存实践的过程本身,实践过程作为真实存在的时间(或原初的时间)揭示了感性活动及其产物。感性实践活动在《资本论》中表现为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因此具体劳动的过程就是《资本论》中的本体论时间。具体时间之所以具体,是因为它不是脱离内容的时间形式,而是由劳动内容与过程构成的“内容性时间”。具体来说,具体劳动过程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主观与客观的综合、人的生存过程的综合、劳动事实与生命状况的综合。 (一)主观与客观的综合 《资本论》认为劳动作为劳动者作用于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过程,并且这个过程包含劳动对象与劳动资料的相互作用。因此,具体劳动时间表达了劳动内容的结构:主客观的综合。这种综合以两种方式展现。第一,劳动过程代表时间本身,它体现了劳动包含的主客观综合的内容。第二,人的劳动时间最终融入劳动产品之中,展现主客观的融合。 第一,劳动时间本身内在包含了主客观的统一。在《资本论》中,劳动具有二重性: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具体劳动就是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⑤。这种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本身就是劳动时间流动,在这个意义上劳动过程与劳动时间是对等的,这种对等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劳动可以用来表达时间,时间也可以用来衡量劳动:“生产实质就是起对象化作用的劳动时间。换言之,劳动成为时间本身或时间即劳动的天然尺度,‘因为劳动是运动,所以时间是它的自然尺度’。”⑥能够互相衡量就说明二者本身是对等的。当我们用时间来衡量劳动时,展现的主观与客观相互作用的具体过程性,不是用一些分割的概念将这个过程切割和抽象开来进行讨论。《资本论》中原初劳动时间类似于一种现象学的原初时间:“每个时间显现都根据现象学的还原而消融在这样一条河流中”⑦,因为从这个统一时间中抽象出的客观时间和主观时间都被融化于劳动时间这一河流中。从客观时间上说,“人在生产过程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式”⑧。这种物质形式改变的时间就是通过人的肢体对物施加作用完成的,从而表现为一种自然般的因果关系。从主观时间上讲,“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⑨。人自身被改变的时间是对于人生命的消耗,而人劳动消耗的时间也是在劳动过程中的一个结果,因此它也从属于一个具体的因果过程。所以,主观与客观的变化都从属于这个大的因果过程,从属于尚未被具体的概念进行分割讨论的带有方向性、流动性和内容性的时间过程。主观和客观时间在劳动时间中是统一的,劳动过程与劳动时间是对等的。 另一方面,不同具体劳动有着质的不同,而不仅仅是量的差别。“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⑩。不同的人采取的动作有所差别,在不同的工种中有所差别,其作用对象也不一样。所以这个质不仅指主观的差别,也指客观的差别,二者合二为一成为一个劳动的“质”。因此,主客观要素的差别也决定了劳动时间只能针对具体人的具体劳动过程。包含着质的差别的劳动时间则表达了这种具体性内容,让劳动与时间之间划上等号。而加入不考虑劳动过程的质的内容差别,质的差别就会变成质的相同:“由于它们的特殊的质被抽去,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质。”(11)“质的相同”不足以反映劳动本身,某件商品及其所代表的劳动过程就成为抽象的、可以用量来表示的时间和价值,所以量的差别不足以反映劳动的内容,不能在劳动与时间之间画等号。因此,劳动时间实际上就表达了本体论意义上的实际劳动过程本身。劳动过程就是劳动时间,劳动时间展示了劳动自身包含的主观与客观相互作用的内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