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范式不可替代的世界观根据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典顺,江苏师范大学哲学范式研究院院长、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哲学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文本文献学、社会哲学、文艺哲学。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高等教育出版社和人民出版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已出版多年,现在仍然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尽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成果众多,但其教科书范式具有不可替代性。就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功能和作用而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具有阐述中国道路解释原则的世界观功能。就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理解世界的功能和作用而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具有论证中国价值真理逻辑的世界观功能。就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影响世界的功能和作用而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具有融入中国特色传统文化的世界观功能。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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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贵仁等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国家层面认定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第一章第一节的问题就是“哲学是理论形态的世界观”①。可见,在当代中国,作为教科书书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成果,就不能仅仅是一个学术性的问题,还应该是一个能够帮助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理解世界、影响世界的“世界观问题”。由于世界观问题是关系到个体思维方式和认知逻辑的重要前提问题,所以不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中国创新了怎样多的研究范式,都无法取代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范式的功能和作用。也就是说,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范式具有不可替代性。否则,在中国道路中具有“根基”作用的唯物史观,就会因不能普及到人民群众之中而影响到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基于上述认知可以判定,怎样才能够准确理解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范式为什么必须存在的世界观根据是一个哲学界必须研究的问题。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科书有相同之处,甚至一度被“同一”在一起。2009年后,虽然作为两种教科书出版,但两者的内容具有原理上的同一性和结论上的一致性,差别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更为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术性,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科书更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性。本文讨论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范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意义上的研究范式。之所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范式必须存在,宏观上理解,是因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能够向人们阐明中国道路和中国价值既具有合理性也具有合法性。微观上理解,是因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既具有阐述中国道路解释原则的世界观功能,也具有论证中国价值真理逻辑和融入中国特色文化传统的世界观功能。

       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具有阐述中国道路解释原则的世界观功能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发展实际相结合的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道路表明,要理解中国道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就必须具有能够解释中国道路的基本哲学素养,而保障具有这一素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都应该得到阐述。从“人民主权”的中国道路特征视角理解,哲学教科书的意义之一就是要阐述和传播具有“祖国意识”的世界观,所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能够增强人民对中国道路合理性和合法性的价值认同。人民经常论及的“中国”,实际上是指“祖国”意义上的“中国”,而不是“国家”意义上的“中国”。“祖国”一词和“国家”一词。虽然都有共同的一个字——“国”,但两个字的内涵有着一定的差别。最为明显的差别在于,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理解,“国家”有着消亡的那一天,但“祖国”不会消失。这就是说,“国家”是一个政治概念,而“祖国”本真上却是一个文化概念——以“地域”为基础而不是以“血缘”为基础构建的文化概念。只有认同“祖国”不同于“国家”,才能够理解“个体”可以没有“国家边界”但不能没有“祖国意识”,即虽然科学无国界但科学家却有祖国。从“法治建设”的中国道路视角理解,哲学教科书的意义之一就是要阐述和传播具有“可行性意识”的世界观,所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能够增强人民对中国道路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实践认同。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②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法”既是一个“政治概念”,也是一个“社会概念”。据此理解,“法治建设”就是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和和谐而设计的“制度建设”,但“法治建设”的内涵一定要体现出时代发展的水平,否则,那样的“法治建设”不但无法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还会导致社会的动荡和混乱。从这种意义上理解,作为对当下时代精神进行哲学概括的世界观不仅是构筑“法治建设”内涵应该如何的前提,而且也是检验“法治建设”是否具有可行性的根据,即只有人们认可的“法治建设”才会自觉践行,从而有效地增强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道路自由和制度自由。

       之所以认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应该阐述、解释中国道路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哲学理论,因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承担着传播令中国人民获得社会发展知情权所需要的基本哲学知识的职能。与资本主义体制下的“民主”与“自由”相比,“民主”与“自由”不仅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与资本主义体制下的“民主”与“自由”有着本质差别的“民主”与“自由”。所谓有着本质差别,就是指当代中国的“民主”与“自由”是“人民民主”和“人民自由”,而资本主义体制下的“民主”与“自由”却是“资本民主”和“资本自由”。从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理解,人类获得“民主”和“自由”的前提条件中不能没有“物质保障”,在资本主义社会就表现为不能没有“资本”,也就是说,“资本”具有积极意蕴的一个方面。然而,“资本”还具有傲慢的一个方面,即“资本民主”和“资本自由”会无意识或有意识地去践踏“人民民主”和“人民自由”。黑格尔对这一践踏有着明确的说明。黑格尔认为,“人民就是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那一部分人”③。按黑格尔的这一逻辑,“人民民主”和“人民自由”就要被他人代理,“他人”是“谁”本质上不是由“人民”所决定的,而是由“资本”所操控,意即人民没有必要具有社会发展道路“是怎样”的“知情权”。中国道路不是资本主义道路,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即中国道路是中国人民“决定”的发展道路。既然如此,人民就必然要拥有中国道路任何运行的“知情权”。具有“知情权”的法定权利只是“知情权”内涵的一个方面,拥有“知情权”的认知能力也必不可少。如果人民不能具有拥有“知情权”的认知能力,就依然会存在黑格尔所认为的人民没有行使自己权利能力的客观现实,而这样的现实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从上述逻辑理解,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职能之一,就是要为人民提供拥有“知情权”认知能力的理论知识。

       就哪些哲学理论具有可以准确解释当代中国道路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宏观研究视角理解,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至少从三个视域阐述了与当代中国道路具有“同一性”的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其一,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主题视角理解,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题是为“无产阶级和人的解放”④服务的目标相一致。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构筑的主题就是要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建设,即当代中国道路具有理论逻辑的合理性和理论根据的合法性。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主题和观点从来都是明确的,即马克思主义是为无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当代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意味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必须阐述清楚中国道路的这一理论逻辑不仅具有理论逻辑的合理性,还必须阐述清楚它的理论根据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其二,就实践与世界的关系视角理解,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⑤的逻辑相一致。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构筑的理论逻辑就是要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社会实践,即当代中国道路具有理论逻辑的合理性和理论目标的实践性。中国道路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结果,换言之,建构中国道路的“理论”与“实践”没有孰先孰后的问题意识,即“理论”中有“实践”和“实践”中有“理论”。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促进了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的同时,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又不断促进中国道路的持续、健康和快速的发展。基于此,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必须阐述清楚中国道路的理论逻辑不仅具有理论逻辑意义上的合理性,还必须阐述清楚它的理论目标是根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实践。其三,就社会历史运动的规律性视角理解,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历史运动也有自身的规律”⑥的理念相一致。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构筑的理论规律就是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现实道路,即当代中国道路具有理论规律的现实性和理论根据的合法性。就哲学而言,马克思指出,以往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⑦。就人类发展史而言,人类不断地改变世界。这就是说,哲学家们之所以能够改变世界,并不是因为哲学家具有特殊的能力,而是指哲学家们能够“总结和概括”社会历史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规律。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的哲学理论就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总结和概括”的理论逻辑,意即教科书概括的中国道路理论逻辑具有理论规律来源上的现实性和理论根据上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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